巧用政策文件搞定项目变更,工程材料价差调整又出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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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用政策文件搞定项目变更,工程材料价差调整又出新思路

2024-07-02 05:2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经过项目部及公司领导与业主方进行多次沟通、磋商,业主方经过上会讨论后,最终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对变更事项进行了确认,如下图所示:

项目变更策划的关键点

当然,希望看了这篇文章的年轻造价朋友们不要进入误区,认为仅仅靠一两个政策文件就能轻松搞定项目变更。我想说的是,这个项目变更策划之所以成功,关键点在于:高层领导之间的对接(我说的高层是指已经超出项目部层面的那种)。当然,也不是说我们基础预算人员“百无一用”,如果没有扎实的基础资料做铺垫,那么高层领导也不会沟通的很顺畅。

但是,变更的故事还远远没有结束。变更之路从来都是道阻且长,犹如唐僧取经,必须要翻过几座山,降住几个妖后,才能取得真经。项目部在进行合同变更价款调整的过程中,需要迈过的第一道坎就是监理单位。因为合同中约定,变更工程量必须要监理单位签认。于是,就出现了这样一幅场景:

项目预算员小李(化名)去找监理工程师老王(化名),老王说:资料先放我这吧,你先回去,审完通知你。于是,小李天真的回去苦等半个月,无果。经不起项目经理的催告,小李只好厚着脸皮一次又一次催老王审核。最后,老王说:我没时间算量,你直接让设计单位出一个材料用量表,盖章后拿给我看下审核。项目部便开始联系设计院的老赵(化名),说明用意。老赵便委婉的说:我们设计院只负责出图,如果图纸有问题,可以给你答疑,工程量需要你们按图据实计算。对于这种情况,小李除了无语还能说什么。最后只能如实汇报项目经理,由项目经理进行曲线救国。

对于弱势的施工单位,遇到“皮球被踢来踢去”的情况应该数不胜数。尽管这个项目变更的大基调已经明确,但是在实施过程中,基层预算人员依然会有“小鬼难缠”的深切体会。

对于谨小慎微的业主方来说,即使有相关政策文件的支撑,但也不敢多越雷池一步。

上述项目变更的方法不能复制,仅供参考

规则只是对守规矩的甲乙双方有效,如果碰到一个不守规矩的业主,那么任何政策文件都是一纸空文。这里介绍一个反面案例:

某施工总承包项目,在初步设计阶段,装饰装修部分图纸设计较粗,所以施工单位在投标阶段报价较低。在进场施工后,根据业主需求,对装饰装修部分进行深化设计,同时得到原设计单位的签认,已经形成了实质性的设计变更。深化设计后的图纸与原招标清单特征描述不符,所以需要根据最新的图纸重新编制施工图预算。由于该项目属于政府公共建筑项目,对于初步设计概算修编,需要经过当地财政局评审。

根据施工合同专用条款:

1、人工费按*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发布的人工费指导价同期调整;

2、材料费、机械费根据*市公布的同期信息价进行调整。

对于新编的施工图预算中的装饰陶瓷板材料价格,项目部采用当地信息价(400元/㎡)进行调整。当时给业主方打了一个关于材料价格的报告,得到业主方的签字确认。但预算财政评审结果出来以后,由于新增金额较多(超出原合同金额部分的30%)。业主方开始展现强势的一面,非要对于预算中的主材进行市场询价。最后简单的厂家询价,粗暴的认定装饰陶瓷板价格为300元/㎡。

对于这样的业主,只能感叹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

所以,每个项目都有各自的独特性。碰到不同的人,可能最终达到的效果也会大相径庭。总而言之,只有根据自己项目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因人谋事,才能达到想要的结果。

关于材料价格调整的思考

若项目施工合同中已明确约定了预付款或预付备料款,在工期不长(2年为例)的情况下,是否需要考虑施工过程中材料价格的波动变化?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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