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解读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工序质量控制要求GJB 标准解读

标准解读

2024-07-15 22:0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对检验工作涉及的活动、过程、资源及相互关系作出的规定,用以指导检验活动正确、有序、协调进行。

4、总则

4.1 组织应依据产品实现策划的安排,组织实施产品检验工作,并保存产品符合接受准则的证据。

4.2 检验人员的配置应满足组织检验工作要求。

4.3 组织应建立检验工作考核评价机制,持续改进检验工作质量。

4.4 组织应按有关规定,对影响产品质量的现场基本生产条件实施监督控制。

本标准与 GJB 1442-1992 相比主要有下列变化:

1、在“职责和权限”中补充了组织最高管理者的职责;

2、增加了产品检验部门的职责与权限,对原标准中产品检验人员的职责与权限进行了补充;

3、增加了提交顾客或其代表验收、外部提供产品验证的相关要求;

4、在“检验过程控制”中增加了例外放行的控制要求;

5、将原标准中“检验计划”和“检验规程”的内容合并为“检验计划”;增加了“产品检验依据、确定检验工作的关键环节及控制措施、批次管理和可追溯性要求”等内容;

6、将原标准中“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的内容合并为“检验记录”,增加了“对产品年检验结果进行统计分析提出质量改进建议”的要求;

7、将原标准中“检测技术、器具和设备”修改为“监视和测量设备”,完善了监视和测量设备周期检定具体要求,增加了生产检验共用设备的校准或检验的要求;

8、将原标准中“检验作业”修改为“检验过程控制”;将“外购器材检验”修改为“外部提供过程、产品的验证”,明确了外部提供产品检验的具体要求;“工序检验”改为“过程检验”,增加了关键过程产品的具体检验要求及产品检验状态标识要求;“成品检验”修改为“最终产品检验”,增加了例外放行具体要求内容;

9、将原标准中“包装、发运检验”修改为“包装检验”,增加了制定包装检验规程要求;

10、取消了原标准中“现场基本生产条件的监督控制”的内容;

11、取消了原标准中“产品质量标志的控制”的内容,相关产品标识的要求在“检验过程控制”一节中描述;

12、在“不合格品控制”中,增加了不合格品得到纠正后的管理控制要求;

13、在“检验印章”中,增加了注销检验资格人员的印章管理要求。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本文地址】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