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工会新会员入会、会员转会及会员登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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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工会新会员入会、会员转会及会员登记工作的通知

2024-07-16 14:3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部门工会:

为适应形势任务变化,加强工会会员会籍管理,更好地为工会会员服务,根据中国工会十七大通过的《中国工会章程(修正案)》,日前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对《中华全国总工会入会申请书》和《中华全国总工会会员证》有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修改和有关内容的通知》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对新加入工会组织的会员,一律使用和颁发新修改的《中华全国总工会入会申请书》和《中华全国总工会会员证》。会员已持有的会员证没有要求必须更换新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新会员入会、会员转会及会员登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会员入会

1、凡是新进教职工本着自愿的原则加入工会。

2、凡是能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承认工会章程、执行学校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会会员的权利和义务的新进教职工,都可以入会。

3、如实填写入会申请书、工会会员登记表,并将其和一寸彩色免冠近照,提交给所在部门工会。

二、会员转会

(一)已在原单位加入工会组织、且已办理《工会会员证》的,请将填写好的《工会会员花名册》(附件3)及《工会会员证》提交至所在部门工会,由部门工会统一到学校工会办理会员转移手续。

(二)已在原单位加入工会组织、未办理《工会会员证》的,请将填写好的《工会会员花名册》提交至所在部门工会,由部门工会统一到学校工会办理《工会会员证》。

三、会员证办理

已入会但未办理《工会会员证》的教职工会员,请将填写好的《工会会员花名册》提交至所在部门工会,由所在部门工会统一到校工会补办。

请各部门工会于4月20日下班前将有关材料(《工会会员花名册》需同时提交电子文档)交校工会组织部(犀浦综合楼511办公室,联系电话:66367894,邮箱[email protected])。

特此通知。

校工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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