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崇左市德天瀑布旅游景区保护管理条例》立法前调研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崇左风景名胜 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崇左市德天瀑布旅游景区保护管理条例》立法前调研

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崇左市德天瀑布旅游景区保护管理条例》立法前调研

2024-07-07 19:5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点击蓝字

关注我们

4月24日至25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兵率队开展《崇左市德天瀑布旅游景区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前调研。

大新县调研座谈会现场

期间,调研组深入大新县德天瀑布旅游景区实地调研,了解掌握德天瀑布旅游景区属地范围、管理现状、生态环境、开发利用和保护等方面情况,并在大新县召开座谈会,详细听取大新县人民政府及县直相关部门关于德天瀑布旅游景区保护和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征求对《条例》立法工作的意见建议。

调研组实地调研德天瀑布旅游景区

在市本级调研座谈会上,调研组认真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德天瀑布旅游景区保护管理情况汇报,市直有关部门分别从《条例》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针对性等方面进行补充汇报,并提出立法意见建议。调研组就德天瀑布旅游景区涉地、涉水、涉林、涉农等问题以及立法方向、立法重点、亟需解决的主要问题等与市直相关部门进行深入探讨交流。

展开全文

市本级调研座谈会现场

李兵指出,德天瀑布旅游景区地处花山风景名胜区范畴属于一级保护区,要坚持法治理念,保护好风景名胜资源,实现风景名胜区合理开发、永续利用。他强调,各级各部门要统一认识,消除顾虑、积极探索,通过立法加强对德天瀑布旅游景区的保护和管理,更好地促进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市、县两级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加快推进花山风景名胜区总规修编和花山风景名胜区大新片区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工作,着力破解立法前期难点;要大兴调查研究,找准问题关键,准确把握立法的切入点、着力点;要坚持开门立法,广泛征求意见,积极学习借鉴其它风景名胜区立法经验;要坚持依法立法,认真贯彻上位法精神,本着“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原则,从实际出发,适应发展需要,切实做好《条例》立法调研前期工作,确保立法质量。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陆智军,市人大民侨委组成人员及市司法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等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作者:赵雪灵

编辑:梁书蕾

一校: 何炳胜

二校:李贵卓

审核:陆智军

长按关注“崇左人大”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



【本文地址】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