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这样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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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4 15:1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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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核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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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2023年度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核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市直各参保机关事业单位:

为切实做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核定工作,保证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正常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范围和标准

(一)按照潍政发〔2015〕8号文件规定,此次核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人员范围,包括本市行政区域内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以及按照潍人社〔2017〕74号文件参加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的人员。

(二)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纳入缴费基数的工资项目,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确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及待遇统筹项目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5〕78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鲁人社字〔2022〕67号)文件的规定执行,严禁将不符合上级规定的项目纳入缴费基数申报。

(三)在2022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统一公布之前,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暂定2023年度全省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164号)文件的规定,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单位2023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暂按21888元和4378元执行,待2022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月缴费基数超过300%部分,不足60%部分,多退少补。

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方式及申报流程

基数申报采取“全程网办”或现场办理两种方式,参保单位根据各自情况自主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申报。参保单位自愿选择申报方式后,应根据“全程网办”或“现场办理”两种不同的流程步骤进行基数申报。

(一)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流程

1、“全程网办”办理流程

实行全程网办,参保单位无特殊情况不用再到现场办理。年报汇总表、明细表等书面材料上传图片,参保单位无需再向社保经办机构提报纸质材料。

(1)基数申报。各参保单位登陆“潍坊市人社局官网”-“单位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s://web.sdwfhrss.gov.cn/smartsisp-dwwb/#/wfDwLogon), 点击功能“机关专用-机关事业单位分项工资申报”,按要求如实填写全部2023年在职人员分项工资数据,在报盘成功后打印《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缴费基数汇总表》、《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缴费基数明细表》(《汇总表》要求单位负责人、经办人签字,单位盖章;《明细表》要求职工本人签字,单位盖章),点下一步上传两表及公示文件的扫描件并提交审核。

(2)审核确认。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确认,网上反馈审核结果,参保单位可在网上大厅首页顶部查看审核回传结果。

2.“现场办理”办理流程

(1)基数申报。各参保单位登陆“潍坊市人社局官网”-“单位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s://web.sdwfhrss.gov.cn/smartsisp-dwwb/#/wfDwLogon), 点击功能“机关专用-机关事业单位分项工资申报”,按要求如实填写全部2023年在职人员分项工资数据,在报盘成功后打印《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缴费基数汇总表》、《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缴费基数明细表》(《汇总表》要求单位负责人、经办人签字,单位盖章;《明细表》要求职工本人签字,单位盖章)。

(2)审核确认。市直各参保单位需到潍坊市政务服务中心(东方路3396号)一楼南厅5-10号窗口提报相关材料(两表及公示文件),社保经办机构现场审核申报材料,按规定予以确认或退回,并现场反馈审核结果,未提报材料的视为未申报。

(二)市本级机关事业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核定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月20日,请各单位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办理申报手续。

三、其他要求

(一)自2023年1月开始,按照申报的缴费基数调整社会保险缴费计划,机关养老、职业年金、工伤、失业险种执行同一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不变。

(二)2023年社保经办机构将委托第三方对参保单位缴费基数进行抽查稽核,对于申报数据不实的,退回重新进行申报,对故意瞒报漏报的,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三)各参保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对本单位职工2023年度的缴费基数如实填写,按时上报,不得瞒报漏报。被抽查到的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稽核工作。

四、联系方式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过程中,业务问题请咨询各经办机构电话,系统填报问题请咨询服务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潍城区:8188171

寒亭区:7030010

坊子区:7669905

奎文区:8222972

临朐县:3129107

昌乐县:6220326

滨海区:5330773

高新区:8191311-8378

峡山区:7737929

青州市:3889931

诸城市:6072129

寿光市:5225772

安丘市:3028223

高密市:2635837

昌邑市:7128133

市本级:8102862

潍坊市税务局: 8879012

社保网上服务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178-1234,8583020,微信公众号“山大地纬服务”。

潍坊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2年12月29日

网办指南

2023年度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

缴费基数申报须知

根据山东省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关于对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数据开展规范整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需统一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缴费工资申报分项名称及代码,我市自2023年起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方式,为切实做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核定工作,特做出申报须知如下:

一、2023年度缴费基数申报操作流程

(一)系统登录

使用浏览器打开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weifang.gov.cn/),找到首页下部的“单位网上服务大厅”。

在登录页面选择合适的登录方式。

系统登录成功后界面如下:

(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

1.选择“机关专用-机关事业单位分项工资申报”功能(原“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功能废止)进行缴费基数申报,此功能2023年1月1日起开放。

2.勾选承诺后点击下一步继续

3.填报工作人员分项工资信息。

缴费工资分项报盘文件默认导出本单位全部在职人员信息,初始数据如下:

4.按报盘填写说明如实填报所有人员工资信息,不得变更数列名称及顺序。

注意:

(1)缴费年度为2023年;

(2)上年度发放工资起止年月按工作人员本人2022年实际发放工资起止年月填写;

(3)执行公务员工资的人员:填写F-L列的工资总额信息;执行事业工资的人员:填写M-W列的工资总额信息;

(4)失业/工伤缴费工资(X列)填写工作人员本人2022年实际发放的缴费工资总额,应等于F列至W列的总和。

(5)报盘中数字应为实际数值,不可录入公式。

5.逐人填报完成并核对无误后,上传报盘文件。

报盘数据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校验并计算,“本年度养老缴费基数”列即为缴费基数结果,机关养老、职业年金、工伤、失业险种执行同一缴费基数。

6.本单位全部职工信息导入成功后,下载打印《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缴费基数汇总表》、《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缴费基数明细表》。《汇总表》要求单位负责人、经办人签字,单位盖章;《明细表》要求职工本人签字,单位盖章,因特殊情况本人无法签字的,可由单位代签,并出具公示文件。

7.本单位全部职工缴费基数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并上传相关材料的扫描件,提交成功后等待社保中心审核。

(三)查看缴费基数申报审核结果

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确认,网上反馈审核结果,参保单位可在网上大厅首页顶部查看审核回传结果。

二、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稽核工作须知

2023年社保经办机构将委托第三方对参保单位缴费基数进行抽查稽核,参保单位需及时准备好相关稽核材料,并根据社保经办机构的电话通知进行现场稽核。

来源:潍坊社会保险

编辑:孙冠芳

新闻线索:0536-8196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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