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1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具体标准的通知》解读 |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山西今年社保缴费基数 › 《关于公布2021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具体标准的通知》解读 |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解读回应
《关于公布2021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具体标准的通知》解读 发布时间: 2021-11-10 来源: 厅养老保险处 【字体: 大 中 小 】 浏览量: 有效性:根据国家批复,近日,我省确定了2021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这一缴费标准,关系到我省参保职工退休后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水平。2021年,我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8630元/月,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不同,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3726元/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3416元/月。 知识链接: 1.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是如何确定的? 按照全省上年度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和60%分别确定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其中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执行逐年过渡至60%的政策,2021年为55%。2021年6月,省统计局公布我省2020年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74520元(6210元/月)。据此,得出缴费基数上限为6210×300%=18630元/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缴费基数下限为6210×60%=3726元/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6210×55%=3416元/月。 2.如何计算本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金额由缴费基数乘以缴费比例确定。单位职工缴费比例为24%,其中,单位缴纳16%、个人缴纳8%,缴费基数为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缴费基数上限的,按照上限执行;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按照下限执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20%,在缴费基数上下限之间个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 相关文件:关于公布2021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具体标准的通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分享到:
上一篇: 下一篇: |
今日新闻 |
推荐新闻 |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