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2014年年会暨海峡两岸性别平等法律问题研讨会在山东女子学院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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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2014年年会暨海峡两岸性别平等法律问题研讨会在山东女子学院召开

2024-07-11 00:0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2014年9月13日,山东省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2014年年会暨海峡两岸性别平等法律问题研讨会在山东女子学院行政楼召开。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陈惠馨教授、山东省法学会主任孙炳瑞、山东省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会长王丽萍(我院教授)、山东女子学院党委书记郭翠芬、院长范素华、副院长宋兆静、我院副教授刘宏谓、康娜等30余位学者参加了此次会议。

大会首先由山东女子学院院长范素华致欢迎辞,并介绍了山东女子学院在教学、科研方面的进步和成果。随后,山东省法学会主任孙炳瑞介绍了山东省法学会在组织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的成就。大会在山东省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会长王丽萍的主持下,改选山东女子学院党委书记郭翠芬、山东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宏渭为第五届山东省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理事会副会长、康娜为秘书长,并宣布聘请省妇联主席翟黎明为第五届理事会名誉会长。

此次会议的主题是海峡两岸性别平等的法律问题研讨。整个研讨会分为四个单元。第一单元主题是性别平等与法律文化。陈惠馨教授讲述台湾自1990年以来在性别平等方面的立法、修法历程及妇女运动的发展。王丽萍教授则指出男女平等不等于男女同等,主张从社会性别的视角尊重男女机会上的平等。第二单元的主题是性别主流化的理论与实践,陈惠馨教授强调了性别主流化意识培养的重要性,并介绍了性别统计分析、性别预算、性别影响评估等六大分析工具。郭翠芬书记介绍了大陆妇女权益保护的立法进程,并就陈惠馨教授提出的六大分析工具进行了深入探讨。第三单元主题是性别平等教育,陈惠馨教授主张用教育而不是惩罚的手段消除性别歧视。张雅维教授分析了我国现行离婚救济制度的不足并提出完善意见。李桂燕教授则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分析了留守儿童家庭教育需求的现状。第四单元主题为性别平等与司法实务,赵军蒙审判长从审判实践出发介绍了济南市法院婚姻家庭案件的特点、婚姻家庭案件的法律适用依据、离婚案件的常见情形以及财产分割中法官释明权的行使等。最后与会学者进行了积极讨论。王丽萍会长做了最后总结。

此次会议是海峡两岸第一次就性别平等问题进行交流。会议报告人深入浅出地向我们讲述了海峡两岸的性别平等工作的历程以及各界为推动性别平等工作所做的努力,并就妇女权益保障工作还需各界继续共同努力达成共识。最后,期望在海峡两岸的共同努力之下,我国的妇女权益保障工作能更上一个台阶。

                                (文/董国经、杨瑞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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