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2023年山东高考分数线、录取批次定了!山东7所高校公布综招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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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2023年山东高考分数线、录取批次定了!山东7所高校公布综招简章!

2023-06-05 18:2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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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2023年山东高考政策定了!

今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关于印发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政策解读》,具体内容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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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夏季高考)工作实施办法

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春季高考)工作实施办法

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1.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分为哪些类型?

答: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分为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两种类型。

2.夏季高考和春季高考可以兼报吗?兼报的如何录取?

答:同时符合夏季高考和春季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以兼报。兼报且符合录取条件、并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双录取”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就读学校,否则视为放弃当年高考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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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体检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我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安排在3月20日—4月20日进行,凡报名参加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且须参加规定要求的所有项目检查,并根据体检项目按相关规定交纳体检费。特别要注意,已通过高职(专科)单招和综合评价招生等方式提前录取的考生也必须参加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工作,导致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4.拟报考军事、公安类院校的考生体检是如何规定的?

答:拟报考军事、公安类院校的考生除需正常参加县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体检外,届时还需参加由省军区、省公安厅组织的军检、面试或体能测试,具体规定请及时关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相关政策通知。

5.考生高考体检结果是否需要本人确认?如对结果有异议该如何处理?

答:考生体检项目全部完成后,考生需对体检结果签字确认。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应在3日内向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申请。

6.考生高考体检是否可以自行寻找医院进行检查?

答:不可以。考生必须在县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医疗机构按规定时间完成体检。

7.考生档案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考生档案包括中学档案和高考电子档案两部分。

中学档案由考生毕业中学负责按有关规定组建。应届中职毕业生档案材料应包括毕业生登记表、考试成绩登记表等。往届毕业生档案材料为考生当年毕业中学档案或人事档案。

考生高考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思想政治品德情况、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材料、体检信息、高考成绩信息等内容。考生电子档案须与纸介质材料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

8.夏季高考各科目考试时间是如何安排的?

答:夏季高考分为国家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两部分。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1)国家统一高考

统一高考科目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7日全天和8日下午,其中语文考试时间150分钟,数学考试时间120分钟,外语(笔试)考试时间100分钟。外语(听力)考试安排在1月8日上午,连续组织两次,每次考试时长约20分钟,考试成绩取两次中的高分计入高考外语科目成绩。

(2)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由我省自主命题,考生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个科目中选报3科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9日至10日,每科考试时间90分钟。

9.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选报时,对于考生能够选报的科目有何限制?

答: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个科目。考生从中选择3个科目进行考试。普通高中应届考生所选等级考试科目的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不合格者不得作为等级考试科目。其他高中阶段应届考生、社会人员及少年班考生,不受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限制,可自主选择3门等级考试科目,不得多选或少选。

10.夏季高考总成绩是怎样构成的?

答:夏季高考总成绩满分为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3科统一高考科目原始分数满分均为150分(外语笔试120分,听力考试30分),以原始分数计入总成绩;考生自主选择的3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成绩转换为等级分计入总分,各科等级分满分均为100分。

11.2023年夏季高考成绩什么时候公布?

答:国家统一高考科目原始成绩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转换成绩于6月26日前公布。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义,应在成绩正式公布次日起2日(自然日)内,向参加考试地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复核,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不予受理。

12.哪些考生需要参加外语口试?

答:并非所有的考生都必须参加外语口试。报考外语或有外语口试要求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外语口试,此类专业具体可查看学校招生章程。外语口试工作由各市负责组织,口试内容与时间由各市自行确定,考生请咨询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13.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成绩如何进行等级赋分转换?

答: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由考生在6门等级考试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组成,共有20种选考组合。由于科目特点、选考群体等差异,各科目原始成绩简单相加会造成学科之间不公平。根据国家要求,借鉴先行试点省份的经验,我省选择了等级分数的表达方式,将每门等级考试科目考生的原始成绩从高到低划分为A、B+、B、C+、C、D+、D、E共8个等级区间,参照正态分布原则,确定各等级区间人数所占比例分别为3%、7%、16%、24%、24%、16%、7%、3%。等级考试科目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时,将A至E等级区间内的考生原始成绩,依照等比例转换法则,分别转换到91-100、81-90、71-80、61-70、51-60、41-50、31-40、21-30八个分数区间,得到考生的等级成绩,并计入总分参与录取。每科等级成绩本质上是考生的位次成绩,主要由考生在科目内所处位次决定,原始成绩进行等级转换后,排名顺序不变。

14.夏季高考招生录取分哪几个类别?

答:夏季高考招生分为普通类、艺术类和体育类,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报其中一类,按类分批次依次进行录取。

15.夏季高考普通类分数线主要有哪几条?分别是如何划定的?

答:对普通类考生来说,可以参考的分数线主要有三条:普通类一段线、普通类二段线和特殊类型控制线。具体划线办法为:

16.普通类分为哪些批次进行录取?每个批次包含哪些类型?

答:普通类分为提前批、特殊类型批和常规批三个录取批次,录取工作按三个批次依次进行。各批次包含的类型为:

17.艺术类分为哪些批次进行录取?每个批次包含哪些类型?

答:艺术类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和专科批三个录取批次,录取工作按三个批次依次进行。各批次包含的类型为:

18.体育类分为哪些批次进行录取?每个批次包含哪些类型?

答:体育类分为提前批和常规批两个录取批次,录取工作按两个批次依次进行。各批次包含的类型为:

19.普通类提前批志愿是如何设置的?考生如何填报?

答:普通类提前批安排2次志愿填报,均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第1次志愿填报,考生填报1个院校志愿;第2次志愿填报,考生填报4个顺序院校志愿。志愿填报时,普通类一段线上考生可填报本科志愿,也可以填报专科志愿;普通类一段线下、二段线上考生只能填报专科志愿。

20.普通类特殊类型批志愿是如何设置的?考生如何填报?

答:普通类特殊类型批安排1次志愿填报,考生填报1个院校志愿。考生成绩必须达到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且已获得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相应高校的报考资格,方能填报志愿。

21.普通类常规批志愿是如何设置的?

答:普通类常规批安排3次志愿填报,均实行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1个“专业(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每次填报志愿的数量最多不超过96个。

22.普通类常规批如何分段填报志愿?一段线下考生能填报本科志愿吗?

答:普通类常规批第1次志愿填报时,由普通类一段线上考生填报本科志愿,第2次和第3次志愿填报时,由普通类二段线上考生(含未被录取的一段线上考生)填报本、专科志愿,即仅第2次和第3次志愿填报时,一段线下考生可填报本科志愿。

23.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志愿是如何设置的?考生如何填报?

答:安排2次志愿填报,均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填报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执行的院校本科专业志愿,不受我省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线限制。填报提前批其他院校本科各类别的专业志愿,须达到我省艺术类相应类别本科文化控制线。

24.艺术类本科批志愿是如何设置的?考生如何填报?

答:艺术类本科批安排3次志愿填报。统考专业(专业类)实行平行志愿,均实行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1个“专业(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每次志愿填报的数量不超过60个;校考专业不实行平行志愿,每次只能填报1个院校志愿。考生须达到艺术类相关专业类别本科文化控制线方能填报。

25.艺术类专科批志愿是如何设置的?考生如何填报?

答:安排2次志愿填报。经教育部批准可以组织专业校考的部分专业(专业类),不实行平行志愿,每次志愿填报1个院校志愿;除此之外的其他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按“专业(专业类)+学校”志愿模式填报,考生每次志愿填报的数量不超过60个。考生须达到艺术类专科文化控制线方可填报。

26.体育类提前批志愿是如何设置的?考生如何填报?

答:安排2次志愿填报,均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考生可填报1个学校志愿。达到体育类一段线的考生可以填报提前批志愿。

27.体育类常规批志愿是如何设置的?考生如何填报?

答:安排3次志愿填报,均实行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1个“专业(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每次填报志愿的数量最多不超过60个。第1次志愿填报由体育类一段线上考生填报本科志愿,第2次和第3次志愿填报由体育类二段线上考生(含未被录取的一段线上考生)填报本、专科志愿。

28.高考志愿填报要注意哪些问题?

答:高考实行网上填报志愿,考生要根据体检结论、报考类别、层次、选考科目,结合本人成绩,参照《填报志愿指南》中招生专业计划或网上公布的缺额计划、高校《招生章程》进行志愿填报。志愿必须由考生本人亲自填报,学校、教师和家长等不得代填代报,更不得擅自修改。

29.各类各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专业,考生成绩相同时,是如何进行投档的?

答:各类各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专业,考生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30.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考试科目有哪些?总成绩如何组成?

答:春季高考统一考试包括“知识”和“技能”两部分,考试科目和分值如下表:

31.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考试时间是如何安排的,什么时间考试?

答:春季高考统一考试分为技能测试、知识考试两部分。

技能测试按30个类别分别进行,委托我省部分高校具体组织实施。各类别考试试题或考试范围由主考院校于考前7天左右提前公布,便于考生了解及适应。考试采用笔试、机考、实际操作等形式或笔试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由主考院校公布。2023年技能测试安排在2023年3月6日至16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由各主考院校根据报考情况自主确定。

知识考试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编场、统一评阅。考点、考场由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安排,考点设在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考生在高考报名所在市参加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32.满足什么条件可以申请技能拔尖人才免于春季高考技能考试?

答:(1)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2)获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高级工(含)以上职业资格并获得县级(含)以上劳动模范或同等荣誉称号(表彰文件中明确规定享受劳动模范待遇者)且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

满足上述三个条件之一,可在春季高考报名时申报技能拔尖人才,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并公示后,可免于春季高考“专业技能”和“专业知识”考试。

33.春季高考统一考试如何评卷,什么时间发布成绩?

答:“技能”部分的评卷、统分工作由各专业类别主考院校负责,时间安排在各类别考试结束后进行,主考院校在各自规定的时间段内,在学校网站向考生提供成绩查询。考生对成绩如有疑问,可于成绩正式公布后规定时间内,向主考院校申请复核,逾期不再受理。

“知识”部分的评卷统分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管理。所有考试科目实行网上评卷。客观题答卷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评阅,主观题答卷评阅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组织管理,评卷点负责具体实施。“知识”部分成绩将在6月26日前公布。公布成绩后,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于成绩正式公布次日起2日(自然日)内,向考试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复核,逾期不再受理。

34.春季高考招生计划和专业类别是如何划分的?

答: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3年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类别的通知》(鲁教职函〔2022〕42号)规定,2023年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分为30个专业类别,分别是现代农艺、烹饪、畜牧养殖、建筑、机械制造、设备维修、机电技术、自动控制、电气技术、电子技术、化工与环境、服装、车辆维修、运输、数字媒体、网络技术、软件与应用技术、医学技术、药学、护理、财税、市场营销、电子商务、国际商务、物流管理、酒店管理、旅游管理、公共服务与管理、学前教育、艺术设计。

35.春季高考分哪几个批次进行志愿填报和录取?

答:春季高考录取工作分三个批次进行,依次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专科批。

36.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录取分数线如何划定?

答:本科批。分两次划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第1次分专业类别根据招生计划数与考生成绩,按照招生计划1:1.1划定;第2次在考生填报第3次志愿之后,在有效生源范围内,分专业类别根据剩余计划数与考生成绩,按照招生计划1:1划定。

专科批。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分专业类别根据招生计划数与生源情况一次性划定,与本科批第1次划定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一同公布。技能拔尖人才未达到本科线考生可填报专科志愿并录取。

37.高职院校专项计划的招生高校有哪些?如何进行报名、填报志愿?

答: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招生是面向我省建档立卡脱贫享受政策户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严重困难户)学生实施的招生类型,均为高职(专科)层次,招生高校主要为我省重点高职院校,获得我省高职院校专项资格的考生在专科批填报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具体报名条件要求,请届时关注山东省教育厅官网。

38.“3+4”转段考生需要参加哪些科目考试?需要填报志愿吗?

答:仅报考“3+4”转段的考生,需参加春季高考统一考试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考试,同时还需要参加转段对口本科高校组织的校测。由对口本科高校公示转段合格考生名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办理录取手续,考生无需填报志愿。

兼报“3+4”转段和春季高考的考生,须参加春季高考统一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测试等科目考试,同时还需要参加转段对口本科高校组织的校测。如考生未转段成功,可使用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成绩参加后续春季高考集中录取,填报相应批次志愿。

39.春季高考不同批次都包含哪些高校,能够填报多少志愿?

提前批包含春季高考技能拔尖人才选报的本科高校及专业,仅限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公示的技能拔尖人才填报。提前批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安排2次志愿填报,均设置1个高校志愿、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考生第1次志愿填报可按照春季高考本科批院校及专业填报。

本科批包含春季高考招生本科高校及专业。本科批安排三次志愿填报,均实行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1个“专业(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每次填报志愿的数量最多不超过96个。第1次志愿及第2次志愿填报资格线为首次确定的本科相应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第3次志愿填报资格线为首次确定的春季高考本科相应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下50分。

专科批包含春季高考招生专科(高职)高校及专业。专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为专科批志愿填报资格线。专科批安排两次志愿填报,均实行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1个“专业(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每次填报志愿的数量最多不超过96个。其中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志愿单设投档单位,填报1次志愿,均实行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1个“专业(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可填报志愿的数量最多不超过60个。

40.春季高考实行“专业(专业类)+学校”志愿模式后,志愿填报有什么变化?

答:由原来的“院校”为志愿单位,变为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志愿单位,1个“专业(专业类)+学校”就是1个志愿。“专业(专业类)+学校”志愿模式下,考生直接被投档到学校的具体专业,取消专业调剂。

41.春季高考为什么采用“专业(专业类)+学校”的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方式?

答:春季高考采用“专业(专业类)+学校”的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方式,这是高考综合改革的重要举措,意味着考生可以按照自己的兴趣特长,优先从专业角度选择高校并填报志愿。与以往相比,其优势主要体现在:

一是能够更好维护考生利益。在考生选报的专业类别内,考生可以按照自己的专业理想自由选择志愿。取消专业服从调剂,可以最大限度地保障学生的专业选择权,有利于避免考生被调剂到不喜欢的专业,有利于学生专业、职业意识发展,有利于学生个性特长发挥,有利于学生成长成才。

二是能够显著提高考生志愿填报覆盖率。由院校志愿调整为“专业(专业类)+学校”志愿模式后,考生能够填报更多志愿,志愿覆盖率显著提高,实行96个“专业+院校”志愿后,96个志愿能够填满大部分本科批、专科批志愿。

三是能够促进高校进一步加强专业建设。“专业(专业类)+学校”的招生录取方式,有利于高校录取到具有明确专业志向的学生,对高校的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都提出了更高要求,可以促进高校进一步加强学科专业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四是能够强化相关领域人才培养。“专业(专业类)+学校”的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方式,能够吸引更多考生选择自己擅长并心仪的专业,增加其学习动力,有利于人才成长,有利于国家相关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42.春季高考“专业(专业类)+学校”平行志愿投档后有退档风险吗?

答:平行志愿投档后也有退档风险。考生的体检、单科成绩等因素不符合高校要求的,都有可能造成退档。这些因素由高校根据招生需要自主设定,并在高校招生章程中公布。

43.考生被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后还能参加春季高考统一考试和夏季高考吗?

答:凡被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含运动专长考生和退役军人考生),不再参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44.此前已被录取的考生,还有机会参加后续的院校专业录取吗?

答: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志愿投档和录取。未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后续志愿投档和录取。

45.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中哪些群体可以享受加分照顾?

答:下列考生在录取时可以享受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照顾,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以下多项增加分数要求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重复计算:①烈士子女,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②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③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④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46.高考加分照顾政策是否适用于所有的院校和招生类型?

答:根据教育部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

47.除加分照顾外,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还有哪些照顾政策?

答: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公安部、教育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有关规定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应急管理部、教育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有关规定执行。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8.考生被高校录取后,需要办理户籍迁移吗?

答:根据山东省公安厅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驻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省内新生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鲁公通〔2017〕109号)要求,驻鲁普通高校录取的省内新生可自愿选择将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被外省高校录取的我省新生,可根据国家及有关省政策选择是否办理户籍迁移。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到有关部门办理户籍、党团关系迁移等。

49.新生入学报到时,须注意哪些问题?

答:《录取通知书》是考生取得入学资格的重要凭证,高校在新生入学时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在报到时,考生要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准考证、中学(人事)档案、优惠照顾的原始证件,被民办高校录取的还包括《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等相关材料,按高校有关要求,办理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入学后,高校还将进行新生的体检复查复测工作。通过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将予以清退。

50.考生在高考中有违规行为会受到什么处理?有什么严重后果?

答: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有违纪作弊行为的考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给予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其“取消该科考试成绩”“报名所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考试成绩无效”“1—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等相应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对违规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高校招生考试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

对在高考中违反考试规定作弊的考生,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按规定上报作弊考生信息,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如果考生具有“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等情形,除受到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考试机构给予的相应处理外,还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广大考生应知晓并自觉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考试规则要求,清楚认识考试违规所产生的严重后果和危害,做到诚信应考,拒绝和抵制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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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东教育招生考试院

山东7所高校公布本科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日前,山东省教育厅发布了 《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截止目前,已公布了8个院校的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分别是: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青岛大学、青岛科技大学、山东财经大学、山东科技大学、山东师范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其中,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数最多的是山东师范大学,共招生380人,较去年增长50个计划。增加计划最多的是青岛大学,今年招生210人,较去年增长60人。

下面小编将这8所院校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情况要求进行汇总!

中国海洋大学2023年本科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推进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考试招生模式改革,结合我校专业人才培养需要,经教育部、山东省批准,我校2023年继续面向山东省考生开展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

一、招生计划及报名条件

招生专业包括:水产养殖学、化学、德语、日语,计划招生总人数:50人。考生需同时符合以下报考条件:

1.对于报考专业有强烈的学习兴趣与爱好,品学兼优、身心健康,且已经通过山东省2023年夏季高考报名的高中毕业生;

2.山东省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各科目成绩均达合格;

3.分专业报考条件及招生计划:

注:(1)考生需提供证明符合专业报考条件的相关支撑材料,其中学科奥林匹克竞赛证书落款单位为相应国家级学会,如:

中国植物学会/中国动物学会、中国化学会;

(2)学校可视生源情况对各专业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3)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专业报考且须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4)综合评价招生各专业学费按照山东省物价管理部门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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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5月4日至10日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bm.chsi.com.cn/)进行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2.上传系统材料:

(1)网上报名生成的《中国海洋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考生完成网上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下载打印申请表,每一页均须由所在中学相关负责人审核属实并签字,加盖中学公章;考生将填写完整、本人签字、中学签字盖章、版本号与网上一致的申请表扫描后上传至报名系统。

(2)个人陈述。须由考生本人手写,字数不限,内容一般应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对报考专业的认知与思考、个性特长、取得的成绩及进入大学后的专业学习规划等。

(3)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获奖证书、证明等,需上传原件扫描件。

(4)《报考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需考生本人签字后上传原件扫描件。

以上材料经扫描后在报名系统上传,不需邮寄或提交任何纸质材料。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务必真实、准确、清晰。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

三、资格审查及学校考核办法

1.资格审查

学校组织相关学科专家,依据报考条件,认真审核考生报名材料及山东省教育厅反馈的考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择优确定获得考核资格的考生名单,并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

2.考试确认

获得考核资格的考生需于6月12日18:00前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学校考核,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我校综合评价招生考核资格。

我校按照山东省《关于明确高校组织的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1128号)的有关标准收取招生考试费用。

3.考核方式与内容

考核方式为面试,水产养殖学和化学专业侧重于考察考生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等,外语类专业侧重于考察考生英语应用能力,同时学校还将开展对学生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责任担当和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的考核。

4.考核时间和地点

学校将在高考结束后、高考成绩公布之前进行综合评价试点招生测试,测试地点在中国海洋大学崂山校区,有关测试安排的具体事项将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

5.公布考核合格名单

学校将遵循“严格标准、保证质量”的原则,根据考生考核成绩,由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分专业划定合格分数线,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名单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和中国海洋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并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

四、录取政策及录取办法

1.志愿批次。我校综合评价考核合格的考生须在山东省普通类提前批进行高考志愿填报,填报专业志愿须与考核合格的专业保持一致。

2.录取规则。考核合格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含附加分)不得低于2023年山东省划定的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进档后我校将按照综合成绩,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分专业录取。提前批被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不再被其他学校录取,也无法参加山东省统一高考后续批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山东省统一高考后续批次录取。

综合成绩构成:我校综合评价考核成绩(按满分100分折算)×15%+高考投档成绩(按满分100分折算)×85%。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综合成绩相同时,排序依据依次为:与报考专业相对应科目的高考成绩、我校综合评价考核成绩、高考投档成绩。

五、决策与监督机制

1.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和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监察、教务、招生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办法、录取程序、录取结果等招生过程中的所有重要事宜均由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本科生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受理举报或投诉,监督举报电话(不受理招生咨询):0532-66782733,E-mail:[email protected]

3.对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学校将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资格,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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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它

有关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2—66782426/66781723/66782478(传真);

网址:http://bkzs.ouc.edu.cn/;

E-mail:[email protected]

附件:2023年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报考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中国海洋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哈尔滨工业大学是一所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百年名校,是我国首批入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2023年继续面向山东省开展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2023年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为130人,专业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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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我校山东省综合评价录取学生大二结束后可在录取招生专业类内任选专业。(2)每位考生仅能选择一个专业报考且须符合所报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3)视生源情况,各专业招生计划可适当调整。(4)实际报考招生专业/类名称以最终公布为准。

二、报名条件

通过山东省2023年夏季高考报名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

(一)热爱祖国、理想远大、身心健康、品学兼优、崇尚科学、具备创新潜质,高中三年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和1周社会实践,并完成不少于6学分的考察探究活动(研究性学习、研学旅行、野外考察等)。

(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成绩为合格。

(三)鼓励思想政治品德优秀,创新潜质突出,具有学科特长且获奖者积极报考。

三、报名与选拔程序

(一)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以于4月25日10:00至5月10日23:59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信息服务平台”综合评价报名系统(https://bm.chsi.com.cn/)报名及网上交纳报名费30元/人(鲁发改成本〔2021〕1128号),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申请材料。

以下申请材料均在报名系统上传,无需邮寄或提交任何纸质材料。考生应保证所有的报名材料清晰可辨,上传材料不全、不清楚、上传错误的材料我校不予审核。对查实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取消其综合评价招生相应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1. 《2023年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报考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

2.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不得超过3项,若超过3项则仅取前3项审核),均要求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原件照片;同时上传奖项官网查证结果截图(须包含考生姓名等个人信息);

3.《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报名系统在上传完成后,通过系统生成并下载打印),须考生本人签名,并由中学核实并加盖公章后上传系统完成报名;

注: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由山东省教育主管部门统一提供,考生无需上传。

(二)资格审核

我校将组织相关专家认真审核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及山东省教育主管部门反馈的相关信息,择优确定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并于6月11日前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和我校本科招生网予以公示。

(三)考生确认

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于6月12日18:00前登陆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并确认是否参加我校综合评价的学校考核环节。缴费标准为50元/人(鲁发改成本〔2021〕1128号)。逾期未缴费或未确认考试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完成缴费和确认的考生,可在6月16日后打印准考证。

(四)学校考核

1.考核形式和内容

获得学校考核入围资格并公示无异议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测试形式为面试,满分100分,重点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人文素养、表达能力及创新意识等综合素质。

2.考核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6月18日

考核时间:6月19日

考核地点: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威海市文化西路2号

如遇特殊情况,学校考核时间、地点需要更改,另行通知。请关注“哈工大威海招生办”官方微信公众号或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zsb.hitwh.edu.cn)。

3.入围名单公示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学校考核成绩,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1:5的比例分专业核定入围考生名单,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和学校本科招生网予以公示。

四、录取办法

(一)入围考生应在普通类提前批次填报志愿,填报专业志愿须与获得入围资格的专业保持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综合评价招生已录取的学生,其他院校不再录取,请报考考生知晓。

(二)入围考生高考总成绩不得低于2023年山东省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

(三)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6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分专业录取。

综合成绩= 夏季高考总成绩× 100 / 750 × 85% +学校考核成绩×15%

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依次为:统一高考成绩、与报考专业对应的选考科目等级考成绩、学校考核成绩。

(四)根据各专业实际报考情况对考生的录取专业进行安排。对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综合评价招生专业/类范围内的符合选考科目要求的其他专业,如其他符合选考科目要求的专业已录满,做退档处理;对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五、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本科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综合评价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四)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631-5687280(非招生咨询电话)。

六、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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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631-5689455/ 5687186

传真号码:0631-5687186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招生网址:http://zsb.hitwh.edu.cn

微信公众号:哈工大威海招生办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4月11日

山东师范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山东师范大学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3年山东师范大学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名称:山东师范大学。

第六条 学校代码:10445。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教育。

第九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学校名称:山东师范大学。

第十条 办学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大学路1号(长清湖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88号(千佛山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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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小组,在学校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监督,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综合评价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2023年面向山东省设置综合评价招生计划380人,分专业计划如下:

注:各专业招生计划以上级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学校根据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第五章 报名办法

第十五条 选拔对象

具有创新潜质、身心健康、品学兼优、专业意向明确、综合素质全面、学科素养突出的优秀学生。

第十六条 报名条件

通过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夏季高考报名,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各科成绩均为合格,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招生专业(类)规定的选考科目。高中三年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和1周社会实践,并完成不少于6学分的考察探究活动(研究性学习、研学旅行、野外考察等),完成规定的自主选修学分学习,需满足报考专业对应的报考条件之一,方可参加我校综合评价招生:

(一)学前教育专业

1. 中学阶段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2—2025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的通知》中规定的部分赛事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具体赛事见下表:

艺术体育类

序号

竞赛名称

主办单位

1

全国中小学生绘画书法作品比赛

中国儿童中心

2

全国青少年传统体育项目比赛

中国青少年宫协会

3

“希望颂”——全国青少年书画艺术大展

中国国际书画艺术研究会

4

全国青少年音乐素养大赛

中国音乐文学学会

2.中学阶段获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个人项目三等奖及以上;或中学阶段在省级教育部门举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中获个人项目二等奖及以上;或获得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考级6级及以上证书。

(二)新闻学专业

参加2023年山东省播音主持类专业统考,且达到本科合格线。

(三)其他综合评价招生专业

1.一类条件:高中阶段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2—2025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的通知》中规定的部分赛事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具体赛事见下表:

自然科学素养类

序号

竞赛名称

主办单位

1

全国青少年人工智能创新挑战赛

中国少年儿童发展服务中心

2

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大赛

中国人工智能学会

3

世界机器人大会青少年机器人设计与信息素养大赛

中国电子学会

4

全国青少年科技教育成果展示大赛

中国下一代教育基金会

5

全国青少年无人机大赛

中国航空学会

6

全国青年科普创新实验暨作品大赛

中国科协

7

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国发明协会

8

全国中学生天文知识竞赛

中国天文学会

9

“地球小博士”全国地理科普知识大赛

中国地理学会

10

全国中学生水科技发明比赛

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水利部宣传教育中心

11

全国中学生地球科学奥林匹克竞赛

中国地震学会、中国地球物理学会、中国灾害防御协会

12

全国中学生数学奥林匹克竞赛

中国数学会

13

全国中学生物理奥林匹克竞赛

中国物理学会

14

全国中学生化学奥林匹克竞赛

中国化学会

15

全国中学生生物学奥林匹克竞赛

中国植物学会、中国动物学会

16

全国中学生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

中国计算机学会

17

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中国科协

18

全国青少年航天创新大赛

中国航天科技国际交流中心

19

“北斗杯”全国青少年空天科技体验与创新大赛

中国科学院空天信息创新研究院、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

20

蓝桥杯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

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

21

丘成桐中学科学奖

清华大学

22

全球发明大会中国区

中国友好和平发展基金会

23

中国“芯”助力中国梦——全国青少年通信科技创新大赛

中国通信工业协会

人文综合素养类

序号

竞赛名称

主办单位

24

世界华人学生作文大赛

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

25

“外研社杯”全国中学生外语素养大赛

北京外国语大学

26

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

中国当代文学研究会

27

全国中学生科普科幻作文大赛

中国科普作家协会

28

高中生创新能力大赛

中国老教授协会

29

全国中学生创新作文大赛

中国写作学会

30

“语文报杯•时代新人说”全国中学生征文大赛

中国语文报刊协会

31

全国中学生环境保护优秀作文征集活动

中华环保联合会

32

全国版图知识竞赛(中小学组)

自然资源部宣传教育中心

33

全国青少年劳动技能与智能设计大赛

中国自动化学会

34

全国青少年文化遗产知识大赛

中国文物保护技术协会

2.二类条件

(1)高中阶段在学科竞赛类、科技创新类、语言文学类等领域有特长并获得过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2)其他能证明自己特长或潜质的写实性材料,如省优秀学生干部、省三好学生等。

第十七条 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5月5日上午9:00至5月10日下午17:00。

2.初审结果查询:6月10日前。

3.网上确认心理测试与综合素质面试:6月10日上午9:00至6月12日下午17:00。

4.心理测试与综合素质面试:6月18日。

第十八条 网上报名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名前需登录山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查阅“山东师范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报名须知”,严格根据须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登录报名系统和奖项采集系统,填报报名信息并上传报名材料,完成网上报名和缴费。

报名系统: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信息服务平台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zzbm/)。

奖项采集系统:山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综合评价”中进行查询。

第六章 选拔程序

第十九条 初审

报名结束后,学校将组织相关学科专家,依据报名条件,结合考生综合素质档案,综合考查考生思想品德、学习成绩、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情况,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全面评价和审核。视报名情况,学前教育、新闻学专业按照不低于专业招生计划8倍择优确定初审通过考生名单;其余专业在“一类条件”优先的原则下,按照不低于专业招生计划8倍择优确定初审通过考生名单。

初审成绩不计入学校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学校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和山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对获得学校综合素质考核资格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

第二十条 综合素质考核

(一)考核安排:

1.心理测试:相关安排请于6月13日登录山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查阅“山东师范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心理测试及综合素质面试须知”。心理测试结果将提交给综合素质面试专家评委。

2.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学校根据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分专业进行学生创新精神、专业潜质、学科素养、思维能力、兴趣特长、理想信念及综合素质考查。面试时间:6月18日(具体以考生确认后准考证通知的考试时间为准)。

(二)成绩查询:综合素质面试结束后,学校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6倍的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山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成绩查询。学校按要求将入围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

第七章 录取办法

第二十一条 录取综合成绩合成

学校根据考生夏季高考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成绩和高考加分,学校综合素质考核成绩经折合换算、按比例合成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夏季高考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成绩+高考加分)÷7.5×70%+学校综合素质考核成绩×30%。

第二十二条 录取原则

(一)新闻学专业入围考生高考总成绩须达到山东省2023年普通类一段线。金融学、物理学、化学、生物技术专业入围考生高考总成绩须达到山东省2023年夏季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下20分。其余专业入围考生高考总成绩须达到山东省2023年夏季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

考生在普通类提前批填报我校综合评价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本章程公布的招生专业中选择并已入围该专业合格名单,否则视为无效。

(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规定投档,进档考生由学校分专业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比对学校综合素质考核成绩、高考文化成绩、高考位次,分数或位次高者优先录取。

(三)被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其他院校不再录取。

(四)其他要求:

1.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按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2.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根据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3.男女比例不限。

4.英语专业高考考试语种需为英语,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第八章 学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三条 综合评价招生专业实施学分制人才培养模式。学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的最新标准执行。

第二十四条 根据国家、省出台的学生资助相关政策精神,凡遵纪守法、勤奋学习且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全日制在校生,可通过奖、贷、助、补、减等资助措施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新生录取结果将通过山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

本科招生网网址:

https://www.zsb.sdnu.edu.cn/

咨询电话:0531-86182201、86182202、86182203

第二十六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师范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本章程如果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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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类条件

(1)高中阶段在学科竞赛类、科技创新类、语言文学类等领域有特长并获得过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2)其他能证明自己特长或潜质的写实性材料,如省优秀学生干部、省三好学生等。

第十七条 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5月5日上午9:00至5月10日下午17:00。

2.初审结果查询:6月10日前。

3.网上确认心理测试与综合素质面试:6月10日上午9:00至6月12日下午17:00。

4.心理测试与综合素质面试:6月18日。

第十八条 网上报名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名前需登录山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查阅“山东师范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报名须知”,严格根据须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登录报名系统和奖项采集系统,填报报名信息并上传报名材料,完成网上报名和缴费。

报名系统: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信息服务平台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zzbm/)。

山东科技大学2023年本科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本科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3年山东科技大学本科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山东科技大学。

第六条 学校代码:10424。

第七条 办学层次及类型:本科、研究生教育,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科技大学。

第九条 学校在青岛、泰安、济南三地办学,主校区在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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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决定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相关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二条学校本科招生监督小组负责对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报名办法

第十三条 招生计划

学校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山东省内夏季高考生源,总计划数为 180 人,招生计划如下表:

第十四条 报名条件

通过2023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夏季高考)报名,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精神和培养潜质;学生思想品德、社会实践表现良好, 高中三年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和1周社会实践,并完成不少于6学分的考察探究活动(研究性学习、研学旅行、野外考察等),完成规定的自主选修学分学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合格 ,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

(1)自然科学素养类:高中阶段在以下竞赛中获得过 省级三等奖(含)以上 者。

(2)人文综合素养类:高中阶段在以下竞赛中获得过 山东赛区决赛二等奖(含)以上者。

(3) 高中阶段获得省级及以上 “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称号者,以及证书落款为山东省教育厅或共青团山东省委员会的自然科学素养类、人文综合素养类等省级三等奖(含)以上者。

第十五条 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请于规定时间内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综合评价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zzbm/)。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手续,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平台直接用A4纸打印《山东科技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

学生报名应通过报名平台上传报名材料,无需寄送任何纸质材料。报名上传的材料务必清晰可读,对未按时完成报名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学生,学校不予审核,上传报名材料清单如下:

(1)《山东科技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申请表》,本人手写签名并加盖中学公章;

(2)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学生仅需上传报名条件中规定的各项奖励证书,不得上传报名条件中未规定的奖励证书),加盖中学公章;

(3)《山东科技大学2023年本科综合评价招生考生报名条件证明》(附件1)、《山东科技大学2023年本科综合评价招生考生获奖证明》(附件2),加盖中学公章;

(4)《山东科技大学2023年本科综合评价招生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 本人手写签名并加盖中学公章。

第五章 选拔程序和录取办法

第十六条 选拔程序

1.学校初审:学校根据报名条件及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反馈的考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组织审核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及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确定初审合格名单,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公布。

2.网上确认考试:在规定时间内,初审合格考生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综合评价报名系统进行确认考试,超出规定时间,不允许继续网上确认考试或者取消考试确认。另外,在时间冲突的情况下只允许在报名系统中确认1所学校的测试。

3.学校考核:初审合格考生有资格参加学校考核,考核方式为综合素质面试,面试地点青岛校区。

(1)以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为主,根据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生计划1:6的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

(2)面试分组和试题现场抽签随机确定。

(3)入围考生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并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

注意:如遇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第十七条 录取办法

1.入围考生必须参加2023年高考报名和考试。 录取批次安排在普通类提前批,高考投档成绩不低于山东省2023年夏季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下20分。

2.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综合成绩由夏季高考总成绩(含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成绩和高考加分),我校综合素质面试成绩组成,其中夏季高考总成绩占70%,我校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占30%。 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我校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夏季高考总成绩。

3.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我校公布的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专业范围内,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所报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否则该专业志愿无效。

4.专业安排办法:对进档考生,在专业安排上,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5.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根据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实施。

6.综合评价招生已录取的学生,其他院校不再录取。

第十八条 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报名缴费: 5月5日上午9:00至5月10日上午12:00;

2.初审结果查询: 6月9日前;

3.面试缴费、网上确认考试: 6月10日上午9:00到6月12日下午18:00;

4.现场报到: 6月17日上午9:00到下午16:30;

5.学校考核: 6月18日(具体以考生准考证通知为准);

6.入围考生名单公示: 6月22日前。

注意:请考生严格按照上述时间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报名缴费、面试缴费、网上确认考试、现场报到、学校考核等环节,未按上述规定时间完成的,视为放弃我校综合评价招生资格。

第十九条 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缴纳报名费 30 元,初审合格并参加学校面试者须再缴纳面试费 50 元(依据《关于明确高校组织的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1128号)收取)。如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参加初审、报到或面试等情况,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第六章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 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费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200元。学校收费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对查实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我校依照相关规定取消其综合评价招生相应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照相关规定取消其高考相应资格。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其他注意事项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相关信息。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请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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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学校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2-86057077(周一至周五的8:30-11:30和14:30-17:00)

招生监督电话:0532-86057554(周一至周五的8:30-11:30和14:30-17:00)

学校网址:http://www.sdust.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zs.sdust.edu.cn

通信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前湾港路579号

邮政编码:266590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山东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青岛大学2023年本科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青岛大学 学校代码:11065

第五条 学校地址:浮山校区(青岛市宁夏路308号)

金家岭校区(青岛市松岭路93号)

松山校区(青岛市登州路38号)

第六条 办学层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

第七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青岛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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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综合评价招生政策,研究决定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学校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九条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受理关于招生工作中违纪违法问题的信访举报。

通信地址:青岛市宁夏路308号青岛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邮政编码:266071;电话:0532-85955750。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报名

第十条 招生专业、计划

青岛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设立8个创新实验班,面向山东省招生,招生计划总数210人,以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注:语言大数据创新实验班建议选考物理学生报考。

第十一条 报名条件

具有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有一定学科特长或特殊才能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10门科目全部合格,高中三年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和1周社会实践,并完成不少于6学分的考察探究活动(研究性学习、研学旅行、野外考察等),完成规定的自主选修学分学习(以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为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

(一)自然科学素养类竞赛:高中阶段个人独立在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大赛、全国青年科普创新实验暨作品大赛、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不含展示类比赛)、全国青少年航天创新大赛、全国中学生地球科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高中数学联赛(证书落款为:中国数学会)、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证书落款为:中国物理学会)、中国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初赛)(证书落款为:中国化学会)、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证书落款为:中国植物学会/中国动物学会)、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证书落款为:中国计算机学会)中获得山东赛区决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全国青少年人工智能创新挑战赛获得全国决赛三等奖及以上。

(二)人文综合素养类竞赛:高中阶段个人独立在世界华人学生作文大赛、“外研社杯”全国中学生外语素养大赛(不含外卡赛)、高中生创新能力大赛、全国中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获得山东赛区决赛二等奖及以上;或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时代新人说”全国中学生征文大赛、全国中学生科普科幻作文大赛、全国中学生环境保护优秀作文征集活动获得全国决赛二等奖及以上。

(三)高中阶段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等荣誉称号者。

注:高中阶段是指2020年9月-2023年6月;个人独立是指获奖证书中只有报名考生一人署名,多人合作署名不予承认;各竞赛证书以竞赛全国组委会认定为准,未经竞赛全国组委会认定的竞赛证书不予承认。

第十二条 报名流程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名前需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查阅“青岛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报名须知”,严格根据须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名和上传报名材料,完成网上报名和缴费。

第五章 选拔程序

第十三条 初审(报名材料评审)

学校将组织专家小组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评审,主要参考考生获奖情况、高中综合表现、个人陈述,原则上按照不低于招生计划数的6倍,择优选拔确定通过初试的考生名单。

初审只审核考生报名材料的电子版,现场确认时将对考生报名材料的原件进行严格审核,如因考生报名材料的原件不符合报名要求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初审合格资格,所缴纳费用不予退还。

第十四条 复试(综合素质测试)

(一)通过初审的考生可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复试成绩满分为750分。复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和专业潜质。测试结束后,根据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6倍确定入围名单。

(二)复试考场由考生随机抽签确定,考场内全程录像。

(三)复试入围考生名单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及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并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

第十五条 综合评价工作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5月5日9:00—5月10日17:00。

(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公示初审合格名单:6月10日前。

(三)初审合格考生网上确认、准考证打印: 6月10日9:00- 6月12日17:00,在考试时间冲突的情况下只允许在报名系统中确认1所学校。

(四)复试时间:6月18日,复试方式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最新通知。

(五)入围名单公示及成绩查询:6月22日起。

请考生结合自身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工作,超出规定时间的申请不予受理。

第六章 录取

第十六条 志愿填报

(一)学校志愿填报:入围考生应在普通类提前批次填报我校志愿,高考文化成绩不低于山东省特殊类型录取控制分数线,填报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山东省2023年普通类一段线且不低于山东省特殊类型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填报英语专业要求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120分。

(二)专业志愿填报: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必须符合选考科目的要求,每人最多填报6个专业志愿,以及1个专业调剂志愿。

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

综合评价录取批次为普通类提前批。对于进档考生,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高考文化成绩总分、高考文化成绩总分位次排序,排序靠前者优先录取。

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和选考科目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综合成绩(满分750分)=高考文化成绩(满分750分)*70%+复试成绩(满分750分)*30%(保留两位小数)。

第十九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按“不予录取”执行。

第二十条 综合评价属于特殊类型招生,学生被录取后不能申请转专业。

第二十一条 学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和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七章 入学复查、收费

第二十二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教育部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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