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G30线星星峡至吐鲁番段载客汽车车型分类和收费标准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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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0183568/2020-01396
发文字号:〔2015〕号
公文种类:
发文机关: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成文日期:2015-10-09
主题分类:
关于调整G30线星星峡至吐鲁番段载客汽车车型分类和收费标准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5-10-09 18:05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大中小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交 通 运 输 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财 政 厅 新交综〔2015〕186号 关于调整G30线星星峡至吐鲁番段载客汽车车型分类和收费标准的批复 自治区公路管理局: 你局《关于调整G30线星星峡至吐鲁番段车型分类及收费标准有关事宜的请示》(新公管办〔2015〕58号)收悉。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星星峡至吐鲁番公路收费站设置及收费方式的批复》(新政函〔2008〕149号)、《关于调整自治区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有关问题的批复》(新政函〔2010〕278号),现对G30线星星峡至吐鲁番高速公路载客汽车车型分类和收费标准进行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车型分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 489-2003)执行。 二、收费标准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自治区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有关问题的批复》(新政函〔2010〕278号)所批复的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按照0.35元/小车千米标准执行。车型分类收费系数:第1类车1.0、第2类车1.5、第3类车2.0、第4类车3.6、第5类车4.2。基准费率如下表: 类别 客 车 货 车 收费标准(元/车千米) 第1类 ≤7座 ≤2吨 0.35 第2类 8座~19座 2吨~5吨(含5吨) 0.525 第3类 20座~39座 5吨~10吨(含10吨) 0.70 第4类 ≥40座 10吨~15吨(含15吨) 20~40英尺集装箱车 1.26 第5类
>15吨 1.47 按单位里程费额标准计算各收费站区间收费标准,以5元为最低金额单位,采用“二舍三进”制,整5整10核定。各收费站车辆通行费标准详见下表: 收费站 收费区间 收费里程(km) 收费标准(元) 名 称 1类 2类 3类 4类 5类 星星峡 星星峡-烟墩 99.4 35 50 70 125 145 烟墩 烟墩-石油基地 109.3 40 55 75 140 160 二堡 石油基地-三道岭 80.3 30 40 55 100 120 一碗泉 三道岭-七克台 162.2 55 85 115 205 240 鄯善东 七克台-连木沁 68.8 25 35 50 85 100 吐峪沟 连木沁-吐鲁番市 64.4 25 35 45 80 95 载货汽车采取计重方式收费,如计重收费系统发生故障,改按车型分类收费方式收取车辆通行费。 三、收费单位必须到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使用自治区财政部门监制的公路车辆通行费专用票据,并在收费站醒目位置公示收费文件和监督举报电话,接受自治区价格、财政、审计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监督。 四、你局要会同相关地州和部门做好客车车型分类和收费标准调整的宣传工作,让相关地州、广大群众、社会各界、客运企业切实理解收费标准调整的必要性和意义,争取支持配合,为收费工作的顺利实施奠定良好的基础。 五、本通知自2015年10月10日起执行。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财政厅
2015年9月30日 相关稿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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