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门火焰蓝》第三十八期丨天津市隆重举办“2021年度119消防宣传月”大型直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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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门火焰蓝》第三十八期丨天津市隆重举办“2021年度119消防宣传月”大型直播活动

2023-07-04 12:1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主流权威发声,重磅消息发布

传播消防安全,讲好消防故事

欢迎您关注周日晚6:30

由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

联合天津电视台

共同打造的天津市首档消防专栏节目

《津门火焰蓝》

消情快报

过去两周,全市共接警出动3019次,抢救疏散被困人员36人,抢救财产价值24.1万元。

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提醒您:进入冬季,天气寒冷,请您严禁卧床吸烟,严禁超负荷用电,严禁占用消防通道,在家中用火时,要远离可燃物,做到“用火不离人”。出门时要做到人离火熄、电断、气关,坚决杜绝“小火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

消防最前线

我市隆重举办“2021年度119消防宣传月”大型直播活动

近日,我市隆重举办“天津市2021年度‘119’消防宣传月”大型网络直播活动。市政府、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总队领导出席活动。 本次大型网络直播活动采取了12小时网上直播的方式,内容包括我市有关专家走进直播间为大家详细解读今年11月9日起正式实施的《天津市消防条例》,深入东丽区尚华庭小区、宜家物流、万象城等地,向广大网友零距离展现近年来全市消防宣传“五进”工作成果,面对面学习火灾预防方法,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受到了社会各界和网友们的广泛好评。

全市“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炫目多彩

宣传月期间,全市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消防宣传主题活动,吸引广大市民热情参与,共同营造了浓厚的消防安全文化氛围。

在滨海新区,活动现场共设置了消防装备、法规宣传、常识科普、游戏互动等16个集中展示区域,吸引了广大市民纷纷驻足体验,现场热闹非凡。

河西区消防救援支队开展了针对街道社区和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大培训,对今年11月9日起正式实施的天津市消防条例进行宣贯。

南开区消防救援支队举办消防主题展览,展现了三年来消防队伍谋新实干的昂扬姿态和队伍建设的丰硕成果。

特勤消防救援支队在119消防宣传月期间,开展了大型商业综合体灭火救援实战联合演习,有效提升了消防队伍和社会单位的联合作战水平。

经开消防救援支队特别设立企业公益联盟市集,展出了致敬最美逆行者优秀画作。

静海区消防救援支队现场设置了家庭消防常识、应急救援器材及消防成果展示板块,突出展示了“群防群治、防患未然”的宣传理念。

专家解读

现在正值119消防宣传月期间,本次活动的主题为“落实消防责任,防范安全风险”。在上期节目中,天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李彤处长,为大家介绍了《天津市消防条例》的修订背景、出台的意义及主要的特点,在这期节目中,还将就《条例》的重点章节和条款进行详细解读。一起进入今天的《专家解读》

主持人:《条例》明确了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应当如何深刻认识和理解这一方针?

李彤处长:“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科学准确地说明了“防”和“消”的关系。我们常说“水火无情”,发生火灾必然会造成一定的财产损失,甚至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造成损害。然而,无数的实践证明,只要人们树立了正确的消防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执行消防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消防技术标准,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大多数火灾是可以预防的。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因此,在消防工作中,必须把火灾预防放在首位,积极贯彻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力求防止火灾的发生。这也是人类长期实践中,从无数次的经验和教训中总结出来的基本规律。

而“防消结合”,指的是同火灾作斗争的两个基本手段——预防和扑救两者必须有机地结合起来。在做好积极预防的同时,也要积极做好各项灭火的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火灾,能够迅速有效地予以扑救,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减少人员伤亡,有效地保护公民生命、国家和公民财产的安全。实践中,防和消是相辅相成的,二者缺一不可。防是消的先决条件,是做火灾的防范工作,防火工作做好了,就可以不发生或少发生火灾事故;消是防的补救措施,是做事故发生时的应对处置工作,目的在于减少火灾损失和人员伤亡。防和消是达到消防安全的两种手段,二者相互联系,互相渗透,防中有消,消中有防。最根本的,是要从预防抓起。

主持人:《条例》同时明确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工作原则。在实践中,贯彻这一原则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李彤处长:消防安全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维护消防安全在内的公共安全,是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根本职责所在。同时,消防安全涉及社会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只有全社会方方面面共同行动起来,才能真正有效抵御火灾的危害。《条例》明确了“本市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明确了“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健全消防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形势,协调指导消防工作,督促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明确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服务平台,开展消防宣传和应急疏散演练”,明确了“市和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实施”,明确了“市和区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做好本行业、本领域的消防安全工作”。同时明确了“维护消防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主持人:修订后的《条例》增设了“消防安全责任”一章,明确消防安全责任的现实意义是什么?

李彤处长: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这是做好消防工作的重要经验总结。消防安全责任制对于一个城市、一个地区来说,明确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有领导责任,应当对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负责;对于一个单位来说,首先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同时明确了在单位内部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的制度要求。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充分体现了消防工作的社会化特征。将消防安全责任制纳入法规的规定,强化了制度实施的刚性约束,有利于督促和调动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有利于增强全体社会成员的消防安全意识,有利于提高全社会整体抗御火灾的能力,也是坚持预防为主的重要体现。《条例》明确了“本市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了“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考核评价体系,组织对所属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开展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加强消防工作考核结果运用,确保消防安全责任落实”。

针对不同主体发生火灾风险的不同,明确了一般风险单位,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等火灾高危单位及其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的消防安全责任。《条例》同时明确,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且场所面积达到一定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履行相应的单位消防安全职责,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立法过程中,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承担哪些消防安全责任,一直是热议的焦点,多位人大代表就此提出了立法建议。我们广泛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作出了相关规定,明确了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其中特别了明确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发现消防设施损坏的,及时组织维修”“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行为,及时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制止的,应当立即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消防救援机构报告”。同时明确了“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以上职责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处罚。”

主持人:前面咱们提到了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其中防是消的先决条件,在实践中如何做好火灾预防工作?

李彤处长:一是要加强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要通过宣传教育和普及知识,使全社会牢固树立消防安全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掌握防范和应对火灾事故的知识和技能,提高预防火灾和应对处置火灾的能力。《条例》明确了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明确了有关部门、单位、社会团体、媒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各方面开展宣传教育、知识普及、技能培训的责任。《条例》同时明确“每年11月为本市消防安全宣传月。在消防安全宣传月期间,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负有消防安全责任的单位应当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二是要健全火灾预防的制度和措施。《条例》针对消防治理中的难题和突出问题,对容易引发火灾事故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生活等方面的行为作出了明确的规范。比如,明确了“禁止利用民用建筑、地下建筑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储存可燃物资仓库的电器产品、线路和导除静电设施,应当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技术检测”“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不得设置员工宿舍或者允许员工留宿”“禁止在人员密集场所营业、使用期间进行电焊、气焊、气割、油漆、砂轮切割等具有火灾危险的施工、维修作业。”“出租人对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负责”,等等。

三是要加强应对处置能力建设。加强消防设施、设备和物资的建设、维护、管理和储备,是预防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及时、有效处置火灾事故的基础条件。《条例》明确“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应急管理、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通信管理等有关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对消防规划中的消防救援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进行建设、管理和维护。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有关部门应当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供水单位应当对市政消火栓的供水情况进行检查、维护,保证灭火救援使用。”“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智慧消防建设,运用物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提升火灾防控、区域火灾风险评估、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水平。”“本市推动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建设,加强城市消防远程监控。”

主持人:此次《条例》对电动车治理作出了规定,立法中是如何考虑这个问题的?

李彤处长:近来,电动车违规充电引发的火灾时有发生,教训惨痛。有效治理这一问题,一方面要强化规范,同时要有效疏导。《条例》明确“本市加强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等电动车管理,防范消除电动车停放、充电的火灾隐患”,明确了“禁止在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为电动车充电,应当符合用电安全要求”。明确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落实本辖区内电动车安全宣传教育、停放充电管理等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做好巡查、检查工作。”“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在禁止停放区域充电,或者给电动车充电不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的,由消防救援机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警告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通过这些规定,明确了刚性约束。同时明确了“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推动新建、改建、扩建电动车集中停放场所以及充换电设施。”“新建住宅小区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范和标准,配套建设电动车停放场所以及充换电设施设备;鼓励已建住宅小区、单位办公场所划设相对集中的电动车停放场所以及充换电设施设备。”

主持人:《条例》设专章规定了灭火救援,在火灾扑救过程中,社会公众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李彤处长:群众发现火灾险情应当立即报警,并讲清起火单位、地点等有关情况。发生火灾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消防救援机构如实提供火灾现场情况。此外,社会力量参加火灾扑救的,应当服从现场总指挥的统一调度。

主持人:《条例》明确了各方面的消防安全责任,如何通过监督检查保证责任落实呢?

李彤处长:《条例》专门设了“监督检查”一章,对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街道乡镇的消防监督执法职责作出了明确规定。在立法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充分的调研,我市有8800余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50余万的一般单位(含居民社区)。其中包括3400余个老旧小区、3000余家易燃易爆单位、2500余家人员密集场所,1800余家学校、医院、养老院,1200余栋高层公共建筑以及66家大型商业综合体,都是极易引发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高危场所。今年全市共发生亡人火灾19起,死亡22人,其中居民住宅火灾18起,死亡19人,占比高达94.7%,起火原因多为电动车着火,吸烟、电气线路故障,生活用火不慎等。为了避免出现监管盲区,切实保证全覆盖,需要各部门积极协同配合,进一步压实责任、形成合力,强化源头治理、综合治理,遏制“小火亡人”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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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津门火焰蓝》第三十八期丨我市隆重举办“2021年度119消防宣传月”大型直播活动

▌制作: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

原标题:《《津门火焰蓝》第三十八期丨天津市隆重举办“2021年度119消防宣传月”大型直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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