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汽车购置补贴政策汇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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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市民了解最新汽车购置补贴,现梳理市级、区级最新的汽车补贴,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详情请查询政策原文,以相关主管部门的发布和解释为准。 温馨提示: 1.各类补贴总金额均受预算数额限制,先到先得,用完即止,均以官网发布截止活动时间为准。 2.由于市区政策实施进度各有所不同,可能存在政策调整等因素,请市民以各单位官网公布最新政策信息为准。 一、深圳市级政策 (一)深圳市商务局 活动时间:2022年3月23日-2023年6月20日 补贴标准: 1.以旧换新购买30万以下燃油车奖励3000元。 2.以旧换新购买30万以上燃油车奖励5000元。 3.以旧换新购买新能源汽车奖励5000元。 活动参与条件: 消费者通过“以旧换新”方式在参与活动的汽车经销企业处购买符合条件的小汽车并完成注册登记可申请政府奖励资金。 申请流程:奖励申请人可于2022年3月28日后通过中国银联云闪付APP登录“深圳市以旧换新汽车购置奖励申领平台”在线填报个人信息、更新指标信息、新购车辆信息及领取补贴的银行账户信息,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新购车辆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新购车辆注册登记证书、新购车辆行驶证、旧车注册登记证书、本人银行卡等资料。申请人应在新购车辆注册登记后3个月内完成申报。 申请期限:原则上截止2023年6月20日。如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深圳市商务局将及时发布公告终止活动。 链接:http://commerce.sz.gov.cn/xxgk/qt/tzgg_1/content/post_9632645.html (二)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活动时间:2022年5月23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补贴标准: 1.第一类补贴。 使用通过常规方式申请的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或更新指标办理新车注册登记的车辆,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含税价(以下简称“车辆价格”)10-20万元的补贴0.5万元/辆;20万元以上的补贴1万元/辆。 深汕特别合作区户籍居民可按相关规定申请纯电动小汽车或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仅限于办理在深圳市行政区(新区)内购买的新能源小汽车新车注册登记。补贴同上。 2.第二类补贴。 通过市交通运输局专项摇号活动获得的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仅用于办理新车注册登记;如用于办理新能源小汽车新车注册登记的,仅限于在深圳市行政区(新区)购买价格10万元及以上的车辆。其中,价格10-20万元的补贴1万元/辆;20万元以上的补贴2万元/辆。 3.第三类补贴。 通过放宽申请条件方式获得的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仅限于办理“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2年第5批及以前),且车辆动力蓄电池组总能量≥35kWh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小汽车” 新车注册登记。对搭载开源鸿蒙系统及其商用版本的车型予以补贴,标准同第一类补贴。 活动参与条件: (1)在深圳市行政区(新区)内购买新能源小汽车并上粤B车牌的个人消费者; (2)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小汽车或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小汽车。 (4)在深圳市经营纳统的汽车经销企业(简称经销商)购买的新车,且符合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GA802-2019)中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5)购车合同签署日期、购车订金凭证日期和发票日期均在补贴期限内,且发票日期在购车合同签署日期、购车订金凭证日期之后。 申请流程: 自2022年7月1日起,申请人可通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http://gxj.sz.gov.cn/)等平台登录“深圳市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补贴申领系统”,在线填报并上传相关材料。 申请期限:2022年7月1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止。 链接1:http://gxj.sz.gov.cn/xxgk/xxgkml/zcfgjzcjd/gygh/content/post_9853970.html 链接2:http://gxj.sz.gov.cn/ztfw/ztzl/gyjnhlszz/content/post_9898421.html 二、区级政策 (一)南山区 活动时间:2022年5月20日-8月31日。 补贴标准: 根据单辆汽车的购车发票金额(含税价)分为四档发放云闪付消费券: 1.第一档:购车发票金额在10(不含)-20万元(含),按燃油车8000元、新能源汽车10000元标准发放云闪付消费券; 2.第二档:购车发票金额在20万元(不含)-30万元(含),按燃油车1.5万元、新能源汽车1.8万元标准发放云闪付消费券; 3.第三档:购车发票金额在30万元(不含)-50万元(含)以上,按燃油车2万元、新能源汽车2.2万元标准发放云闪付消费券; 4.第四档:购车发票金额在50万元(不含)以上,按燃油车2.2万元、新能源汽车2.5万元标准发放云闪付消费券 另外,根据消费者在后台成功上传资料系统登记时间,对于第1000位、第2000位、...第10000位的“逢千”申领用户,对燃油车购车者额外发放2万元云闪付消费券,对新能源汽车购车者额外发放3万元云闪付消费券。“逢千”申领用户未申请成功的,云闪付消费券名额顺延发放。 活动参与条件: 1.活动期间在参与活动的南山区纳统汽车经销企业购买汽车、满足申报条件的个人消费者(以购车发票上的日期为准)。 2.所购车辆必须是国六以上排放标准燃油小汽车或新能源小汽车(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 3.所购车辆必须是新车,且符合公安部《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802-2019)中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4.营运车辆及特种车辆不在活动范围; 5.个人消费者未被纳入失信执行人及限制高消费人员名单。 申请流程: 第一步:在符合条件的汽车经销企业处选购车辆并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购车合同、刷卡POS小票或其他支付记录,并完成车辆注册登记、取得新购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书。以上所有资料持证(件)人、证件号码必须为申请人本人。上述资料时间要求在5月20日(含)至8月31日(含)。 第二步:下载云闪付APP,点击首页的【政府消费券】,再点击南山区活动海报。 进入后点击【立即申领】并授权登录,再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操作并上传资料即可 申报资料全部上传成功后,系统会提示材料提交成功,等待审核。 注:外籍人士无法通过云闪付汽车消费专场活动上传上述资料的,请在活动期间将申请资料发送至南山区工信局政务邮箱[email protected]审核。 申请期限:2022年南山区汽车消费专场自5月20日起生效,截止日期以南山区工信局(商务局)发布公告为准。个人消费者应在新购车辆注册登记7天后完成申报。 链接:http://www.szns.gov.cn/nsqjjcjj/gkmlpt/content/9/9818/post_9818708.html#15028 (二)宝安区 活动时间:原则上活动时间为2022年6月16日至12月31日 补贴标准: 1.裸车价(发票不含税价)在20万元(不含)以下的奖励1500元/台; 2.裸车价(发票不含税价)在20万元(含)以上30万元(不含)以下的奖励3000元/台; 3.裸车价(发票不含税价)在30万元(含)以上的奖励5000元/台。 补贴参与条件: 1.奖励对象为个人消费者; 2.奖励对象置换的旧车须为登记注册在本人名下的粤B车牌小汽车; 3.奖励对象于政策有效期内,通过“以旧换新”方式换购小汽车(将名下旧机动车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后获得更新指标后新购小汽车),上述时间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为准; 4.奖励对象在宝安区参加活动的汽车经销企业处购车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在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完成注册登记。 5.所购车辆必须是国六以上排放标准燃油小汽车或新能源小汽车(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 6.所购车辆必须是新车,且符合公安部《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802-2019)中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7.营运车辆及特种车辆不在奖励范围。 申请流程:消费者可在云闪付APP中“宝安区以旧换新购车奖励”平台提交相关材料申请。 申请期限:以申报系统提示及发布公告截止活动时间为准。 链接:http://www.baoan.gov.cn/bajjcj/gkmlpt/content/9/9920/post_9920748.html#24258 (三)龙岗区 活动时间:2022年6月22日至2022年12月31日 补贴标准: 1.购买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含税价为15万元(含)至25万元(不含)车型的,每台车补贴5000元; 2.购买25万元(含)以上车型的,每台车补贴1万元; 3.对购买搭载开源鸿蒙系统及其商用版本的新能源车型的,每台车补贴1万元(可与上述补贴叠加享受)。 4.购车贷款利息补贴。对通过龙岗区内银行贷款购买上述汽车的个人消费者,发放购车贷款利息补贴,每人仅可获得一次,每人最高不超过5000元。 补贴参与条件: 1.在龙岗区内购买新能源小汽车并上粤B车牌的个人消费者及法人企业。 2.未被列入国家规定的失信人主体名单。 3.所购车辆必须是自本政策发布之日(含)起至2022年12月31日(含),在龙岗区注册纳统的限额以上新能源汽车经销商处购买的符合条件的新能源小汽车。 4.所购车辆必须是新车,在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2年第5批及以前,以及政策实施期间新公布的批次)内,且符合公安部《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802-2019)中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5.汽车价格为15万元以上。 6.营运车辆及特种车辆不在补贴范围。 申领流程: 云闪付APP中“龙岗区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专场”的申领平台,线上申请。 活动期限:截止日期以“产业龙岗”微信公众号、“龙岗区政府在线”网站、“深圳龙岗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公告为准。 链接: http://www.lg.gov.cn/bmzz/gxj/xxgk/qt/tzgg/content/post_9901104.html (四)坪山区 活动时间: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 补贴标准: 1.购车发票金额在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可领取3000元/台的消费券; 2.购车发票金额在20万元(含)以上的,可领取6000元/台的消费券。 补贴参与条件: 1.活动期间,通过在坪山区注册且在2022年纳统名单上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授权经销商及直接销售车辆的企业或2022年在坪山区新注册(含迁入)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授权经销商购车的满足申报条件的个人消费者。 2.所购车辆必须是新能源小汽车(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 3.所购车辆必须是新车,且符合公安部《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802-2019)中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4.营运车辆及特种车辆不在本活动范围内。 申领流程: 1.领券名额初步锁定:消费券申请人在活动期间将书面申请材料提交至本人购车的汽车销售机构。购车价格和名额先后时间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行驶证、销售合同为准,优先顺序为发票、行驶证、销售合同; 2.材料接收:汽车销售机构对申请纸质材料进行初审,整理后集中转交坪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汇总核定; 3.材料复核:经审核需要补充材料的,将通知申报人在规定期限内补充,逾期不补充材料,视为放弃申报;不符合条件的不另行退回材料;复核不通过的,失去申领资格,不能再提交申请。经复核符合条件的进入公示流程; 4.对外公示:坪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将通过复核的消费券申领人名单在坪山政府在线公示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联系我局核实; 5.发放消费券:公示结束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核无效后,坪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将分批次将符合资格的消费券申领人名单提交至合作银行,合作银行于收到名单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消费券发放至申请人的数字人民币个人钱包。 活动期限:截止日期以坪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官网发布公告时间为准。 链接:http://www.szpsq.gov.cn/psjjhkjcjj/gkmlpt/content/9/9924/mpost_9924969.html#16188 (五)光明区 活动时间:2022年4月30日至7月31日 补贴标准: 自2022年4月30日至7月31日期间,通过在光明区注册的汽车经销企业购买小汽车(不包括二手车)的个人消费者根据购车发票金额(含税价)分为三档进行补贴: 1.第一档:购买金额10万元(不含)至20万元(含)的,可领取6000元/台的购车补贴; 2.第二档:购买金额20万元(不含)至30万元(含)的,可领取12000元/台的购车补贴; 3.第三档:购买金额30万元(不含)以上的,可领取18000元/台的购车补贴。 购车补贴通过数字人民币方式发放至消费者数字人民币钱包,总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先到先得,发完即止。 补贴参与条件: 1.自2022年4月30日至7月31日期间通过在光明区注册的汽车经销企业购车的满足申报条件的个人消费者。 2.所购车辆必须是国六以上排放标准燃油小汽车或新能源小汽车(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 3.所购车辆必须是新车,且符合公安部《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802-2019)中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4.营运车辆及特种车辆不在补贴范围。 申请流程: 1.汽车经销企业通过统计链接在线填报补贴申请相关信息,初步锁定补贴名额。名额的先后以购车发票时间前后顺序为准,购车发票时间在同一天的,以在线填报先后顺序为准。 2.汽车经销企业对申请纸质材料进行初审,整理后集中转交深圳市汽车经销商商会汇总。 3.深圳市汽车经销商商会复审后将材料提交深圳市光明区商务局核定。审核发现需要补充材料的,在规定期限内补充;逾期不补充材料,视为放弃申报;不符合条件的材料不再退回。经核定符合条件的进入公示流程。 4.深圳市光明区商务局将通过复核的补贴申请人名单在光明区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5.公示期结束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核异议不成立后,深圳市光明区商务局将符合资格的补贴申请人名单提交至合作银行,合作银行于收到名单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购车补贴款打入补贴申请人数字人民币个人钱包。 申请期限:以官网发布公告截止活动时间为准。 链接:http://www.szgm.gov.cn/gmjjfw/gkmlpt/content/9/9762/post_9762508.html#11054 最新汽车购置补贴政策汇总表 级别 单位名称 活动时间 补贴标准 补贴参与条件 官网链接 市级 市商务局 2022年3月23日-2023年6月20日 1.以旧换新购买30万以下燃油车奖励3000元。 2.以旧换新购买30万以上燃油车奖励5000元。 3.以旧换新购买新能源汽车奖励5000元。 消费者通过“以旧换新”方式在参与活动的汽车经销企业处购买符合条件的小汽车并完成注册登记可申请政府奖励资金。 http://commerce.sz.gov.cn/xxgk/qt/tzgg_1/content/post_9632645.html 市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5月23日-2022年12月31日。 1.第一类补贴。使用通过常规方式申请的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或更新指标办理新车注册登记的车辆,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含税价(以下简称“车辆价格”)10-20万元的补贴0.5万元/辆;20万元以上的补贴1万元/辆。 深汕特别合作区户籍居民可按相关规定申请纯电动小汽车或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仅限于办理在深圳市行政区(新区)内购买的新能源小汽车新车注册登记。补贴同上。 2.第二类补贴。通过市交通运输局专项摇号活动获得的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仅用于办理新车注册登记;如用于办理新能源小汽车新车注册登记的,仅限于在深圳市行政区(新区)购买价格10万元及以上的车辆。其中,价格10-20万元的补贴1万元/辆;20万元以上的补贴2万元/辆。 3.第三类补贴。通过放宽申请条件方式获得的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仅限于办理“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2年第5批及以前),且车辆动力蓄电池组总能量≥35kWh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小汽车” 新车注册登记。对搭载开源鸿蒙系统及其商用版本的车型予以补贴,标准同第一类补贴。 1.在深圳市行政区(新区)内购买新能源小汽车并上粤B车牌的个人消费者; 2.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小汽车或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小汽车。 4.在深圳市经营纳统的汽车经销企业(简称经销商)购买的新车,且符合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GA802-2019)中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5.购车合同签署日期、购车订金凭证日期和发票日期均在补贴期限内,且发票日期在购车合同签署日期、购车订金凭证日期之后。 链接1:http://gxj.sz.gov.cn/xxgk/xxgkml/zcfgjzcjd/gygh/content/post_9853970.html 链接2:http://gxj.sz.gov.cn/ztfw/ztzl/gyjnhlszz/content/post_9898421.html 区级 南山区 2022年5月20日-8月31日 1.第一档:购车发票金额在10(不含)-20万元(含),按燃油车8000元、新能源汽车10000元标准发放云闪付消费券; 2.第二档:购车发票金额在20万元(不含)-30万元(含),按燃油车1.5万元、新能源汽车1.8万元标准发放云闪付消费券; 3.第三档:购车发票金额在30万元(不含)-50万元(含)以上,按燃油车2万元、新能源汽车2.2万元标准发放云闪付消费券; 4.第四档:购车发票金额在50万元(不含)以上,按燃油车2.2万元、新能源汽车2.5万元标准发放云闪付消费券 另外,根据消费者在后台成功上传资料系统登记时间,对于第1000位、第2000位、...第10000位的“逢千”申领用户,对燃油车购车者额外发放2万元云闪付消费券,对新能源汽车购车者额外发放3万元云闪付消费券。“逢千”申领用户未申请成功的,云闪付消费券名额顺延发放。 1.活动期间在参与活动的南山区纳统汽车经销企业购买汽车、满足申报条件的个人消费者(以购车发票上的日期为准)。 2.所购车辆必须是国六以上排放标准燃油小汽车或新能源小汽车(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 3.所购车辆必须是新车,且符合公安部《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802-2019)中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4.营运车辆及特种车辆不在活动范围; 5.个人消费者未被纳入失信执行人及限制高消费人员名单。 http://www.szns.gov.cn/nsqjjcjj/gkmlpt/content/9/9818/post_9818708.html#15028 区级宝安区 2022年6月16日至12月31日 1.裸车价(发票不含税价)在20万元(不含)以下的奖励1500元/台; 2.裸车价(发票不含税价)在20万元(含)以上30万元(不含)以下的奖励3000元/台; 3.裸车价(发票不含税价)在30万元(含)以上的奖励5000元/台。 1.奖励对象为个人消费者。 2.奖励对象置换的旧车须为登记注册在本人名下的粤B车牌小汽车。 3.奖励对象于政策有效期内,通过“以旧换新”方式换购小汽车(将名下旧机动车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后获得更新指标后新购小汽车),上述时间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为准。 4.奖励对象在宝安区参加活动的汽车经销企业处购车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在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完成注册登记。 5.所购车辆必须是国六以上排放标准燃油小汽车或新能源小汽车(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 6.所购车辆必须是新车,且符合公安部《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802-2019)中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7.营运车辆及特种车辆不在奖励范围。 http://www.baoan.gov.cn/bajjcj/gkmlpt/content/9/9920/post_9920748.html#24258 区级龙岗区 2022年6月22日至2022年12月31日 1.购买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含税价为15万元(含)至25万元(不含)车型的,每台车补贴5000元; 2.购买25万元(含)以上车型的,每台车补贴1万元; 3.对购买搭载开源鸿蒙系统及其商用版本的新能源车型的,每台车补贴1万元(可与上述补贴叠加享受)。 4.购车贷款利息补贴。对通过龙岗区内银行贷款购买上述汽车的个人消费者,发放购车贷款利息补贴,每人仅可获得一次,每人最高不超过5000元。 1.在龙岗区内购买新能源小汽车并上粤B车牌的个人消费者及法人企业。 2.未被列入国家规定的失信人主体名单。 3.所购车辆必须是自本政策发布之日(含)起至2022年12月31日(含),在龙岗区注册纳统的限额以上新能源汽车经销商处购买的符合条件的新能源小汽车。 4.所购车辆必须是新车,在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2年第5批及以前,以及政策实施期间新公布的批次)内,且符合公安部《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802-2019)中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5.汽车价格为15万元以上。 6.营运车辆及特种车辆不在补贴范围。 http://www.lg.gov.cn/bmzz/gxj/xxgk/qt/tzgg/content/post_9901104.html 区级坪山区 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 1.购车发票金额在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可领取3000元/台的消费券; 2.购车发票金额在20万元(含)以上的,可领取6000元/台的消费券。 1.活动期间,通过在坪山区注册且在2022年纳统名单上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授权经销商及直接销售车辆的企业或2022年在坪山区新注册(含迁入)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授权经销商购车的满足申报条件的个人消费者。 2.所购车辆必须是新能源小汽车(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 3.所购车辆必须是新车,且符合公安部《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802-2019)中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http://www.szpsq.gov.cn/psjjhkjcjj/gkmlpt/content/9/9924/mpost_9924969.html#16188 区级光明区 2022年4月30日至7月31日 1.第一档:购买金额10万元(不含)至20万元(含)的,可领取6000元/台的购车补贴; 2.第二档:购买金额20万元(不含)至30万元(含)的,可领取12000元/台的购车补贴; 3.第三档:购买金额30万元(不含)以上的,可领取18000元/台的购车补贴。 购车补贴通过数字人民币方式发放至消费者数字人民币钱包,总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先到先得,发完即止。 1.自2022年4月30日至7月31日期间通过在光明区注册的汽车经销企业购车的满足申报条件的个人消费者。 2.所购车辆必须是国六以上排放标准燃油小汽车或新能源小汽车(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 3.所购车辆必须是新车,且符合公安部《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802-2019)中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4.营运车辆及特种车辆不在补贴范围 http://www.szgm.gov.cn/gmjjfw/gkmlpt/content/9/9762/post_9762508.html#11054 1.各类补贴总金额均受预算数额限制,先到先得,用完即止,均以官网发布截止活动时间为准。 2.由于市区政策实施进度各有所不同,可能存在政策调整等因素,请市民以官网公布最新政策信息为准。 相关附件 相关文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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