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地方监察制度及其现代借鉴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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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地方监察制度及其现代借鉴研究

2024-07-11 01:1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宋代中央监察制度以监察御史为主,其他机构辅助。宋代中央监察制度的最大特点是以御史为主体,其他机构辅助。宋代中央监察机构主要有御史台、枢密院、三司三个权力机构,这些权力机构是宋代中央和地方的行政监督机构。宋代中央和地方其他行政监督机构之间存在相互隶属关系,他们之间相互独立。

宋代地方监察制度以“监、巡”为主,以御史为核心。宋代在中央和地方都设置了监察权,并形成了中央和地方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监察制度。宋代实行“监巡合一”的监察制度,“监”由御史台派出,负责中央对地方政府的监察;“巡”由监司派出,负责地方对政府的监察。宋代地方监察权的主体是御史台,但同时也设有其他形式的监察权。

宋代中央和地方最高统治者通过这些行政机构和军事机构对行政机关和军事机关的官员进行监督,并根据情况对行政机关和军事机关官员进行弹劾。

发展

宋代沿袭了唐代的三省制和察举制,但没有设专门的监察官,而是由御史台和谏院共同承担对地方的监督。这与唐代相比,形成了一套自上而下、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完整监察体系。

宋代地方监察制度与唐代地方监察制度相比有一定的发展,但仍保留了唐代的三省六部制和察举制的一些特点。宋代地方监察制度还吸取了唐五代地方监察制度中好的因素,在某些方面有所创新发展,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监督地方官。宋代地方监察官不仅监督地方官,还要监督行台御史,这就使得他们的监督范围更广,职责也更重;二是监督官吏。宋代地方监察官不仅有监察本郡、本州官员的职责,还会对其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官员要受到处分。宋代地方监察官还可以对官吏实行弹劾。

三是对官吏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宋代地方监察官不仅对本府、本州的官吏进行监察,还要对地方上的一些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四是参与审判活动。宋代地方监察官员还可以参与案件的审理,并行使审判权。这些都充分体现了宋代统治者对地方监察官员职权的重视,有利于加强朝廷对地方的控制,巩固封建统治。

作用

在宋代,地方监察制度的有效运行,在维护封建统治秩序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监察机构独立行使监察权。宋代地方监察机构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其他机构的节制。这种设置有利于维护封建统治秩序稳定,也有利于使封建皇权高度集中的情况得到改善。

第二,强化了监察官的素质和地位。宋代地方监察官是从中央官员中选任的,具有较高的素质和较强的能力。同时,宋代地方监察官所处的地位比较高,是朝廷授予其一定职责的官职。作为官员来说,在职位上可以说是“品正”“流内官”,这样就使得他们在政治上处于“高位”。这就给他们带来了很大压力,促使其积极履行职责、尽忠职守。

第三,强化了对地方官员的监督和约束。宋代地方监察机关不仅对地方官员进行监督、纠劾,而且还经常巡视地方并直接监督地方官员。这样做有利于强化对地方官员的监督和约束,防止其滥用权力、胡作非为等行为。

第四,有利于皇帝及时掌握地方情况。宋代地方监察机关除了正常巡视地方之外还经常深入到地方去调查了解情况。皇帝通过这样的方式了解到各地的一些具体情况以及一些重大案件发生的经过等重要信息。此外还可以了解到一些重要信息,如哪些地方存在贪腐现象、哪些人犯了罪等。通过这些信息及时地对地方情况进行掌控和调整;也可以对一些重大案件进行及时处理,避免酿成大错。

第四,有利于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统一和社会秩序安定。宋代中央对地方的监察力度不断加强之后,给整个社会带来了一种稳定和安宁之感。在这样的环境下,人民能够安居乐业、社会能够稳定发展、国家能够长治久安。有利于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能力和管理能力。

第五,宋代中央通过设立监察机构对地方进行监察和管理后形成了一个严密而有效的网络体系,可以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和管理;对于中央而言也是一种有力保障和补充;对于下级而言也是一种监督和制约。

影响及现代借鉴意义

宋代的地方监察制度在继承前代监察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当时的社会状况进行了创新,在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史上具有重要地位。宋代地方监察制度从中央到地方的体系完备、监察职能明确、监察权的独立性强,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其对宋代的经济文化发展以及后世监察制度的建立都产生了重要影响。

首先,宋代地方监察制度中强调发挥监察官的独立性作用,强化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其次,宋代地方监察机构职能明确,分工合理,权力分散且相互制约,有利于权力行使的公平、公正。最后,宋代地方监察机构和官员选拔标准严格,有利于增强官员素质和国家统治能力。

宋代地方监察制度是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发展的一个重要阶段。它从中央到地方建立了一套相对完备的制度体系,实现了中央对地方的有效控制和监督。虽然其存在着一定缺陷和不足之处,但其为后世形成一套完善、系统、科学、规范的中国古代国家监察制度提供了重要经验和启示,有利于构建现代中国特色国家监察制度。

宋代地方监察制度的运行,在维护国家统一、维护统治秩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也为后世留下了许多有益的经验,对于当前我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借鉴意义。宋代地方监察制度的运行,有效地提高了政府行政效率,保证了国家政令的统一、政令的落实,巩固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维护了国家长治久安。宋代地方监察制度在当时处于领先地位,在现代社会也有一定借鉴意义。

我国正处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关键时期,对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出了新要求。宋代地方监察制度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引起了人们的反思:一方面,如何在不改变当前监察机构独立地位的基础上提高国家行政效率;另一方面,如何提高监察官员与官员之间利益冲突等。

结语

宋代地方监察制度是对前代的继承与发展,也是宋代政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统治者治理国家、维护统治的重要手段,具有明显的时代特点。宋代地方监察制度以其鲜明的特点和强大的效能对宋代政治产生了深刻影响,在维护国家稳定、加强中央权威、保障政令畅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宋代地方监察制度也存在一些明显缺陷,如对地方监察官员缺乏有效监督,监察立法不健全,监察官员权力过大等。这些缺陷不利于加强对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影响了监察制度效能的发挥。宋代地方监察制度虽然存在明显缺陷,但是在维护封建专制统治和维护中央权威等方面仍然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我国当前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有益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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