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城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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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县城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6-13 18:4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安吉县城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国企)成立于1999年11月,目前主要从事城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乡村振兴规划、专项规划、可行性研究等业务。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不受常住户口地区限制,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

2、无犯罪记录,近二年内未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

3、户籍不限,岗位、年龄、学历、专业等具体要求按照岗位设置确定;

4、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

、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招聘办法

按照发布公告、注册报名、资格初审、面谈、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录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程序

1、注册报名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10日16:00止。

网址:浙北人力招考系统(https://www.zbrlrc.com/zc/zcweb)

应聘人员登录浙北人力招考系统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并上传证件照及相关要求资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的,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

截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10日17:00止。

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按招录人数1:2进行,如未达比例,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

3面谈

面谈按照应聘人员的岗位专业匹配度、工作经历、面谈答题情况等指标进行量化打分,面谈合格分为70分,面谈不合格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4、资格复审

面试前,浙江浙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招聘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同一岗位招聘人数在3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同一岗位招聘人数在2人及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对象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供报考岗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归还。

审核材料如下:

(1)《安吉县城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一份(请自行下载并打印附件3,不得改动、删除、添加资格复审表排版版面和内容,并经本人签字后提交);

(2)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与招聘要求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提交历年参保证明一份(浙里办获取并打印);

(5)个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1张贴于资格复审表上。

联系电话:0572-5500282。

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且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材料不全、所提供的材料与应聘岗位条件不相符或提供虚假材料者,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将在规定时间内在该岗位参加面谈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因考生个人原因(网上报名信息或资格复审表填写错误、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等各类情况)造成相应后果的由考生个人承担。

5、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采用100分制,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人员在离面试开始时间24小时外提出放弃面试的,按照面谈合格人员成绩依次递补,24小时内提出放弃面试的,不再递补。如遇面谈成绩末位并列的,并列者均列入面试名单。

面试结束后,按面谈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合成总成绩,依据总成绩按各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

6、体检、考察

体检统一组织,按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政策执行。

考察工作由安吉县城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统一组织,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体检、考察对象提出放弃体检、考察的,或无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体检的,复检不通过的,考察结果为“不宜聘用”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用人单位研究决定,可按照“在同单位、同岗位、同要求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7、公示、录用、递补

(1)公示。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浙北人力资源网公示5天。

(2)录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所有录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岗,逾期不到岗视为放弃,如遇上述情况,不足人员岗位可依次递补。工资福利待遇按相关制度执行。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

(3)递补。本次招聘的拟聘对象,因未按时报到、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签约对象在6个月内离职等情况带来岗位空缺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决定,可按照“在同单位、同岗位、同要求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递补原则、体检、考察、公示和试用期等按前款规定不变。

五、其它事项

1、对报考人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2、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入围体检考察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等)均在浙北人力资源网公示公布,请考生自行关注。

3、招聘单位、用人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4、本次招聘接受社会全程监督。

5、具体事项考生可登录浙北人力资源网查询,也可电话咨询:0572-5500282。

 

附件1:安吉县城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表

附件2:考试系统个人操作手册

附件3:安吉县城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

 

安吉县城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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