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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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4-07-13 09:4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县(市、区)住建局:

为加强我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根据省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的通知》(晋建质函〔2021〕1417号)和《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工作的通知》(晋建质函〔2022〕1612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决定开展2022年度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22年10月31日前在我市注册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

二、考核内容

主要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动态考核。建筑施工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

(一)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申请表;

(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及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证书为电子证书的,需提供纸质打印版);

(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四)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定情况,包括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度、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从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班组负责人到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责任范围、考核标准等内容,并予以公示)等,具体要求见《关于建筑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晋建质字〔2021〕94号)第六条规定;

(五)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建立情况,包括安全生产委员会成立文件、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例会资料、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立文件、机构负责人及组成人员任命文件等;

(六)企业安全总监制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委派制落实情况,包括企业安全总监和企业直接委派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命文件、明确职责内容文件、待遇及岗位风险津贴落实资料(分公司、区域公司等分支机构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的须提供分支机构安全总监相关资料);

(七)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包括企业本年度安全生产投入台账、相关票据等;

(八)人员配备和保险缴纳情况,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造师注册证、保险机构出具的本年度工伤保险缴纳证明及缴纳人员明细,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保险机构出具的本年度意外伤害保险(或安全生产责任险)缴纳证明及缴纳人员明细,人员配备需满足《关于进一步加强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管理的通知》(晋建质字〔2021〕173号)要求,保险需缴纳到2022年10月31日;

(九)建筑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情况,包括设备设施、作业活动风险评价及分级管控清单(明确风险点、主要危险有害因素、风险等级、管控措施、责任人等)以及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

(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情况,包括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文件、应急救援队伍、物资及装备台账、预案演练方案、演练记录等;

以上资料按照顺序整理成书面材料,使用A4纸双面复印,附目录(10项内容分列目录,并用彩页纸隔开)和页码统一胶装,一式一份,加盖印章后逐级申报(“三类人员”工伤保险缴纳证明和人员明细需附保险机构盖章原件)。

三、考核程序

(一)资料申报

建筑施工企业将申报资料和相关原件报送初审部门进行审查。

(二)考核初审

1.各县(市、区)住建局对辖区内注册的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加盖原件审核章),出具初审意见上报市住建局。

2.在离石区注册的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企业,直接将申报资料和原件报送市住建局。

3.各级初审部门要对企业申报资料的原件(附件2)与相应材料的一致性、真实性进行核查,对核查情况进行汇总,填写《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汇总表》(附件3),并将附件2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报送市住建局。

(三)考核评定

我局根据企业申报资料和考核期内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结合初审意见和实地核查情况确定考核结果。

四、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2022年11月22日前):参加动态考核的企业按要求收集、整理申报材料报送初审部门。初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11月23日前将审查结果(二级及二级以上企业)以正式文件(包括附件3纸质版、电子版以及企业申报复印件装订材料)报送市住建局质安科。在离石区注册的企业(二级及二级以上企业),于2022年11月23日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和电子版)及申报资料(复印件装订版和附件2所列原件)报送市局质安科(龙凤南大街45号吕梁市住建局510室),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初审阶段(2022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初审部门完成对三级企业和劳务企业申报资料的初步审查,汇总审查结果,将审查结果以正式文件(包括附件3纸质版、电子版及企业申报资料)形式于2022年12月20日前报送我局。在离石区注册的企业(三级企业和劳务企业),将申报资料和原件报送市局质安科。

(三)考核阶段(2022年12月20日至2022年1月10日):我局组织对企业(三级企业和劳务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并对考核企业进行一定比例的实地核查,形成审查意见。

(四)整改阶段(2022年3月前):未通过审查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我局对企业整改材料进行审查,核定企业动态考核结果。

五、考核结果

动态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考核结果将加注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栏内。

六、工作要求

(一)本次动态考核采取书面材料审核与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企业要如实填写《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申请表》,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建筑施工企业因资质升级、增项等原因使安全生产条件发生变化的,要及时按照要求配备“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资质升级企业应及时向省住建厅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否则本年度动态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三)对不按时参加考核、不符合考核要求、安全生产条件降低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吊销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当年不得重新申请。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自吊销决定作出之日起1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各初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动态考核工作,及时通知所辖企业按照要求参加动态考核。要按照规定,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或徇私舞弊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受疫情影响需推迟报送动态考核资料的,请提前与市住建局联系。

电话:0358-3398056

邮箱:llzjjzak@163.com

                                                                                                                                      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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