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军事课教学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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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军事课教学手册

2024-01-21 05:1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南 京 大 学

军事课教学手册

人民武装部

南京大学

军事教研室

二○一九年六月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誓词

我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我宣誓:

    服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服从命令,忠于职守,严守纪律,保守秘密,英勇顽强,不怕牺牲,苦练杀敌本领,时刻准备战斗,绝不叛离军队,誓死保卫祖国。

前  言

普通高等学校开设军事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等法规赋予普通高等学校的一项政治任务,是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对于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增强国防观念、国家安全意识以及综合素质,实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高素质后备兵员和提高教育质量,加快推进国防现代化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建设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要意义。

我校作为国家“双一流”重点建设大学,高度重视军事课的开设,把军事课分为《军事理论》和《军事技能》两门公共必修课,共计3个学分。军事课纳入我校人才培养体系,列入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实行学分制管理,课程考核成绩记入学籍档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军事课教学工作,结合以往军事课教学中总结出的特点和经验,特汇编本手册,作为我校军事课教学的参考。

   目    录

第一章  概述--------------------------------------1

第二章  军事理论----------------------------------2

第三章  军事技能训练------------------------------6

附录:军训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细则---------------27

第一章  概  述

第一条  军事课教学的法规与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八章第四十三条规定:“高等院校的学生在就学期间,必须接受基本军事训练。根据国防建设的需要,对适合担任军官职务的学生,再进行短期集中训练,考核合格的,经军事机关批准,服军官预备役”。第四十四条规定:“高等院校设军事训练机构,配备军事教员,组织实施学生的军事训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第七章第四十条规定:“国家通过开展国防教育,使公民增强国防观念、掌握国防知识、发挥爱国主义精神,自觉履行国防义务”。第四十一条规定:“国防教育贯彻全民参与、长期坚持、讲求实效的方针,实行经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普及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理论教育与行为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第四十二条规定:“学校的国防教育是全民国防教育的基础。各级各类学校应当设置适当的国防教育课程,或者在有关课程中增加国防教育的内容”。

三、国办发﹝2017﹞76号文件明确了学生军训(含军事理论与军事技能)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新形势下军事战略方针和总体国家安全观,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强军目标根本要求,着眼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为目标,以提升学生国防意识和军事素养为重点,着力创新制度机制,着力增强基础保障,着力加强质量监测,全面提高学生军训质量效益,充分发挥学生军训综合育人功能,为国家人才培养战略实施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作出重要贡献。”教体艺 〔2019〕1 号文件要求:认真学习贯彻《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的内容,“按照《大纲》要求,切实保障学生军事理论教学和军事技能训练课时、内容和要求的落实。”

第二条  军事课教学的意义和要求

一、在大学开设军事课是全民国防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开展国防教育、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重要形式,是我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培养创新型人才的需要。其重要意义在于:一是有利于学生在有组织的集体中经受挫折教育,增强克服艰难险阻的勇气;二是有利于学生强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观念,树立科学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三是有利于增强学生国防观念、国家安全意识、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培养高素质后备兵员;四是有利于校风学风建设,增强学生的组织纪律观念,对学校的教学改革和全面发展具有促进作用;五是有利于人力资源强国建设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二、军事课是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的必修课程。军事课要以习近平强军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为遵循,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和总体国家安全观,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强军目标根本要求,着眼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提升学生国防意识和军事素养为重点,为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和建设国防后备力量服务。要按照学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的要求,严格按纲施教、施训和考核,严禁以任何理由和方式调减、占用教学、训练内容和时数。

第二章 军事理论

第三条 学时、学分和教材

军事理论课是必修课,共36学时,计2个学分。教材使用我校出版的《军事理论教程》

第四条 教学目标

通过军事理论课教学,让学生了解掌握军事基础知识和基本军事技能,增强国防观念、国家安全意识和忧患危机意识,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传承红色基因、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第五条 教学内容

一、中国国防

二、国家安全

三、军事思想

四、现代战争

五、信息化装备

第六条 教学要求

一、教师教学要求

(一)坚持课堂教学和教师面授在军事课教学中的主渠道作用,重视信息技术和慕课、微课、视频公开课等在线课程在教学中的应用和管理。

(二)军事理论教学进入正常授课课堂,严禁以集中讲座等形式替代课堂教学。

(三)认真备课,把握好教学难度、深度和广度。

(四)授课教师提前20分钟到达教室,做好教学准备。

(五)不断改进教学方法,运用好信息化教学手段,确保教学质量。

(六)教师认真维护课堂纪律,对旷课和迟到学生做好登记。

二、学生纪律要求

(一)军事理论课程纳入我校总体教学计划,学生必须按照课表计划上课,不许旷课和迟到。

(二)尊重教师,认真学习人民军队的好思想、好作风、好传统,促进学风、校风建设。

(三)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课,做好课堂学习笔记。

(四)必须全程到课学习。因生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可以请假。请假的具体要求:

    1.因病不能到课的,要出具医院开的建议不上课休息的病假条,与请假条一起交给上课老师。

    2.因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请假的,出具辅导员签字并盖有院系公章的请假条。学生社团开具的请假条和自己写的请假条一律无效。

    3.请假超过3次的,在最终成绩中扣5分。请假超过课程半数(含半数即8次)时间的,取消考试资格,下一学年重修。

 4.旷课1次,在最终成绩扣中5分,旷课3次及以上,取消考试资格,参加下学年重修。对于重修学生,严格按照上述要求执行。

(五)全程听课的同时,要认真阅读教材。课终考试内容大部分以教材为依据;部分简答题目和论述题目,主要是授课内容和课外看相关材料积累。

(六)课外研学,丰富知识。同学们通过阅读军事书籍,观看军事题材的影视,听形势报告和军事方面的专题讲座丰富军事知识。通过网络、电视观看军事类节目和时事政治类节目,例如:CCTV-4的《今日关注》、CCTV-7的《防务新观察》等,了解世界军事动态和国际形势。

三、课程考试要求

课程结束后,统一进行开卷考试。开卷考试只允许带教材、自己手写的课堂笔记和复习材料作考试参考。考试内容与成绩评定要求如下:

(一)开卷考试占总成绩70%。考试内容以教材为主,适当结合课堂讲授内容。

(二)平时到课率、学习表现和兵役登记情况占总成绩10%。

(三)课外研学占总成绩20%。课程结束前上交一篇3000字左右的军事论文评定成绩。论文选题范围为国防教育、军事理论、国际战略形势、国家安全形势、信息化装备及现代战争方面的问题。

第七条 补考与重修

一、补考

(一)军事理论课考试成绩在50-59分的学生,可以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补考。

(二)因病或经批准的其他特殊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学生,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补考。

二、重修

(一)考试成绩在49分以下和补考不及格的学生,必须参加军事理论课程重修。

(二)因旷课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必须参加军事理论课程重修。

(三)因个人原因误考的学生,必须参加军事理论课程重修。

(四)因成绩不理想需要重修的学生,可以向教务处申请重修。

需要重修军事理论课程的学生,在翌年开学初写出重修申请,报院(系)、军事教研室审批后,再报送教务处登记备案。各院(系)填写重修成绩登记表送军事教研室。重修学生由教务处安排听课和考试。

第三章  军事技能训练

第八条  目的、时间、地点和学分

一、军事技能训练简称军训。开设此课的目的在于加强学生的组织纪律性,全面提高综合素质。

二、时间为3周左右,一般安排在新生入学或一学年结束时,开训时间可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确定。

三、地点在南京大学校区和部队靶场。

四、军事技能训练为必修课,计1个学分。学生参加军事技能训练合格后由人民武装部发给《高等学校军事训练证书》,合格者的具体成绩由人民武装部书面通知各院(系)。

第九条  训练科目、内容、时间区分

军事技能训练科目、内容、时间配当表

科目

内容

课时

目的与要求

实施方法

军训动员

军训动员

4

提高认识、明确任务、端正态度,积极参训

集体组织

条令、条例

教育与训练

1.《内务条令》简介

2.《纪律条令》简介

3.训练制度规定

4

了解共同条令的基本内容,加强组织纪律性,教育、建立正规的秩序

讲解讨论

4.《队列条令》简介

①单个军人队列动作

②分队的队列动作

32

培养良好的军人举止、习惯和作风,并贯穿于日常生活之中

讲解示范分散练习

现地教学

1.走进军营

2.学唱军营歌曲

3.走进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8

通过走进军营和学唱军营歌曲,激发学生献身国防的革命热情

集中组织

开展丰富的活动

轻武器

射击

1.轻武器常识

2.简易射击学理

3.射击动作和方法

4.实弹射击

24

了解轻武器的战斗性能和射击学理的一般知识,掌握射击动作要领,完成半自动步枪实弹射击

课堂讲解操场预习实弹射击

战  术

1.战斗类型和战斗样式

2.战术基本原则

3.单兵战术动作

4.分队战术

8

了解战斗的基本类型和基本样式,掌握战术基本原则的主要内容,学会单兵战术的基本动作要领

课堂讲解,现地练习

战场医疗救护

1.救护基本知识

2.心肺复苏

3.战场自救互救

4

了解战场救护的基本知识与技能、掌握救护基本技能

课堂讲解,现地练习

战备规定

1.战备规定主要内容

2.战备规定基本要求

4

了解战备规定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

课堂讲解

识图用图

1.地形对战斗行动的影响

2.地形图基本知识

3.现地使用地图训练

8

了解地形对作战行动的影响,掌握地形图的基本知识,学会现地使用地图的方法

课堂讲解,场地练习

综合训练

1.基础动作

2.军体拳第一套动作

8

掌握军体拳套路,培养学生坚忍不拔、勇敢顽强的作风

讲解示范分散练习

刺杀操或盾牌操

1.刺杀的基础动作

2.刺杀操第一套动作

3.盾牌操基础动作

8

掌握刺杀或使用盾牌的基础动作与要领,学会刺杀操、盾牌操的基本方法

讲解示范分散练习

拉练

1.夜间紧急集合

2.徒步行军

3.行军途中对各种情况的处置

8

学会夜间集合方法,锻炼意志,磨练吃苦精神,学会行军途中对各种情况的处置方法

徒步行军

阅兵式、分列式

1.阅兵式

2.分列式

3.队列训练考核

32

按《队列条令》的标准进行并考核

集体组织

唱军歌

利用休息时间教唱军旅歌曲

合唱会演

以连为

单位

机  动

机动

4

用于调整训练科目

机动

总结表彰

总结成绩,表彰先进,找出存在问题,制定措施

4

个人、班、排、连进行总结,上报总结材料,评出先进个人,军训旅大会表彰

总结表彰

第十条  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军事技能训练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领导和承训部队领导担任组长;其余成员由学校相关部门的领导和承训部队的相关领导组成。

二、领导小组下设军训旅。旅长由承训部队领导担任。政治委员及其他副职由学校和部队指派。

三、军训旅的营长、连长、排长由承训部队委派;教导员由学工部和武装部协商委派;连政治指导员由年级主任(辅导员)担任;班长从参训的学生骨干中选配。

第十一条  各级机构职责

一、学校军事技能训练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一)在学校党政和部队首长的领导下,负责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实施的组织领导。

(二)讨论决定和组织实施军事技能训练计划,确定军训旅编成人员。

(三)督促检查军训旅的工作。

(四)组织协调各部门与承训部队的配合,保障军事技能训练工作顺利完成。

(五)讨论决定军事技能训练实施中的其它重要问题。

二、军训旅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2019年教育部、军委国防动员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认真执行上级关于军事技能训练工作的指示,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审核军事技能训练计划,完成军事技能训练任务。

(二)掌握军事技能训练的实施情况,研究军事技能训练工作规律,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改革训练方法,不断提高军事技能训练质量。

(三)加强对部属的教育培养,提高他们的组织指挥能力、教学和管理水平,认真组织他们备好课,上好课,把好教学质量关。

(四)敦促部属管好武器装备和各种训练器材,切实做到安全无事故。

(五)关心和爱护部属,改善军事技能训练期间的物质、文化生活,帮助解决军事技能训练期间的一些实际问题,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六)严格执行解放军条令条例和军事技能训练规章制度,抓好养成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组织纪律观念,建立正规的训练、生活秩序。

(七)教育部属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团结一致,完成军事技能训练任务。

(八)组织好学校内外有关部门、单位的协作,定期向学校军事技能训练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军事技能训练工作。

军训营作为军训旅的派出机构,领导、协调所辖连队完成旅部交待的任务。

三、连队工作职责

(一)根据上级军事技能训练工作的决定和指示,按照军事技能训练实施计划和课程安排,做好课前准备和动员,组织学生按照要求训练。

(二)连队首长要亲自下达训练科目和指导训练,坚持随堂听课和跟班作业,及时掌握训练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种训练竞赛活动,不断提高训练质量。

(三)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思想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教育学生端正训练态度,及时解决训练中的思想问题,保持旺盛的训练热情。

(四)认真贯彻条令、条例和一日生活制度,严格组织纪律和各项安全规定,建立良好的训练、生活秩序,防止发生各类事故。

(五)按时召开连务会,分析研究连队的思想状况,不断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措施,并经常向上级汇报和请示工作。

(六)教育学生爱护武器装备和训练器材,严格遵守各项制度,发现不安全因素和事故苗头要及时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人员、武器和器材安全。

(七)根据教学计划安排,负责组织实施队列、综合拉练、实弹射击等科目的训练考核,做好学生军事技能训练的鉴定和成绩填报,搞好军事技能训练总结和评奖工作。

四、人民武装部(军事教研室)职责

人民武装部(军事教研室)是学校对学生进行国防教育的主管单位,军事技能训练期间的工作主要有:一是按军训领导小组要求制订军训计划,参与军训旅的组建。二是担负军事技能训练中的组织、协调、保障等工作。三是做好军事技能训练的考勤、考核、记分、资料汇集等工作,并负责向各院(系)通报学生的军事技能训练情况和成绩,发放《高等学校军事训练证书》。四是总结学生军事技能训练中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意见。

第十二条  各级管理人员职责

一、旅长、政治委员职责

军训旅长、政治委员共同负责军训旅工作。旅长对全旅的训练工作负主要责任;政治委员对全旅的政治工作负主要责任。

(一)了解和掌握军训旅情况,根据上级的指示精神和学校学生军事技能训练领导小组的意图,适时安排全旅的军事训练和文体活动,做好宣传工作。

(二)领导和指挥全旅的军事技能训练,规定军训营、连的训练任务,并督促其按时保质完成训练任务。

(三)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营教导员和连指导员在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骨干作用,保证军训旅、营完成训练任务。

(四)密切军民关系、协调处理好学校相关方面与承训部队的工作关系,关心承训教官的物质文化生活,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五)领导全旅严格执行军事技能训练规章制度,遵纪守法,做好安全工作,预防各类事故。

(六)做好后勤保障工作,预防各种疾病。

二、营长、教导员职责

营长、教导员按照军训旅的统一布置,领导、协调所辖连队完成好各项任务。教导员受军训旅委托,统一协调所辖指导员的工作。

三、连长职责

连长和政治指导员同为全连人员的首长,共同负责全连的工作。连长对全连的训练负主要责任。

(一)根据训练计划和日程安排,制定本连具体实施计划。

(二)按照施训计划,组织培养骨干,做好各项具体准备工作。包括健全组织,查看课堂、场地、器材,了解学生情况等,并承担一定的教学任务。

(三)按时召开连务会议,明确任务、分工、责任、要求和方法。

(四)组织全连按计划完成训练任务,不断提高全连人员的军事素质。

(五)领导全连认真执行解放军共同条令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养成服从命令、遵守纪律的良好作风。

(六)加强行政管理,做好安全工作,特别是注重爱护武器装备和人身安全的教育,严防各种事故发生。

(七)关心部属的物质、文化生活,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积极协助政治指导员做好思想分析、日常教育、训练总结和评比工作。

四、政治指导员职责

政治指导员和连长同为全连人员的首长,共同负责全连的工作。政治指导员对全连的政治工作负主要责任。

(一)熟悉全连人员情况,根据军训旅、营的安排和要求,认真做好连队政治思想工作。

(二)组织领导全连的政治教育,教育学生深刻认识军事技能训练的重要意义,严格训练,严格要求,养成良好的作风和习惯,不断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

(三)广泛开展竞赛活动,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氛围。积极开展群众性的文体活动,活跃连队生活。

(四)坚持以表扬为主的原则,做好宣传鼓动工作,宣扬好人好事,善于发现、培养使用学生骨干,搞好上下级之间、同学之间的团结,使师生、部队和学校之间的关系融洽,保证训练顺利进行。

(五)关心学生疾苦,注意对体弱、生病的学生给予适当的照顾。

(六)做好党、团支部工作,充分发挥党、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七)做好安全工作,加强安全教育,及时发现不安全的因素,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各种事故。

(八)组织好评比工作,注意收集和及时向军训旅、营反映情况,认真搞好训练总结。

五、排长职责

排长在连首长领导下进行工作,并对全排的工作负完全责任。

(一)领导全排完成训练任务,并承担一定的教学任务,提高全排人员的军政素质。

(二)领导全排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维护正常的生活秩序,养成良好的作风。

(三)关心爱护学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全排团结,保证训练任务的完成。

(四)落实安全措施,经常进行安全教育,爱护武器装备,确保枪支、器材完好无损,预防各种事故。

(五)言传身教,以身作则,以自己的表率作用带动全排,争创先进集体。

(六)善于发现和推广先进典型,及时总结经验教训,组织好通讯报道。

(七)帮助班长提高组织能力和管理水平。

六、班长职责

班长在排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并对全班的工作负完全责任。

(一)带领全班完成军事训练任务,提高全班人员的军政素质。

(二)带领全班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组织纪律性,养成良好的作风和习惯。

(三)掌握全班人员思想状况,及时做好思想工作,搞好全班团结,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

(四)带领全班严格训练,严格要求,争取取得优异成绩。

(五)认真落实安全措施,预防各种事故。

(六)按时召开班务会,搞好内外团结,组织好全班个人小结和评比工作。

第十三条  参训学生守则

一、遵守规章,服从指挥,严于律己,培养良好作风。

二、刻苦训练,努力掌握基本军事技能,争取优异成绩。

三、注意安全,爱护武器装备,严防枪弹丢失损坏,杜绝各类事故。

四、尊重教官,不顶撞,不议论,不搞极端民主化,有意见和建议应按程序逐级反映。

五、忠诚老实,对自己的缺点和不足之处要诚恳接受批评,坚决改正。

六、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牢固树立集体主义思想。

七、注意仪表举止,讲究卫生,落实条令、条例。

第十四条  承训教官守则

一、教官要做学生的表率,言传身教,以身作则,关心爱护学生,严格管理,耐心说服教育,帮助学生解决训练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二、积极主动做好学生思想工作,虚心听取学生意见,尊重学生的民主权利。

三、对待学生要一视同仁,不有亲有疏、偏听偏信、简单粗暴,更不得体罚或打骂。若与学生发生矛盾,要严于律已,注意方法,妥善解决。

四、对学生中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在进行正确引导的同时,应向上级汇报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严于律己,注意分寸,承训期间不与学生建立超出正常训练需要的友情关系。

六、教官、学生团结一致,爱护集体荣誉,关心连队建设,全面完成训练任务。

第十五条  日常管理工作制度

根据训练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训练中必须加强管理教育,通过日常施训和生活,培育学生的优良作风,为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打下基础。

一、训练纪律

(一)按规定统一着装,按时上、下课,不迟到、早退。

(二)在训练场要注意军容军姿,在课堂(会场)要保持肃静,认真听讲,做好笔记。

(三)保持课堂(会场)、训练场清洁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不得涂污墙壁、桌椅,养成爱护公物的习惯。

(四)训练时不怕苦、不怕累,严格训练,精益求精,一切行动听指挥。

(五)训练或课间休息时不打闹、不躺卧、不回宿舍、不远离训练场。

(六)使用枪械时,安全第一,爱护武器装备,保证枪支、人身的绝对安全。

二、一日生活制度

(一)起床

听到起床号令后,全体人员(除全休病员)应立即起床,按规定着装,迅速做好出操准备。

(二)早操

 1.早操以连或排为单位进行跑步或队列训练,因雨不能进行时,可组织整理内务、打扫卫生或其它集体活动。

 2.早操通常三十分钟,除公差勤务和全休病员外,都要参加早操,半休病员到场可不参加训练。

 3.听到出操令后,连值班员应迅速集合整队、清查人数,向连首长报告,由连首长带队到指定场地出操。

(三)整理内务和洗漱

 1.早操后,整理内务、清洁卫生和洗漱时间不超过三十分钟。

 2.班值日员要协助班长检查并整理本班内务卫生;连值班员检查全连的内务卫生;连首长每周至少要组织两次全连内务卫生的检查。

(四)开饭(早、中、晚饭)

按规定时间有序就餐。

(五)训练

 1.训练前应按课目内容做好准备工作,以连为单位集合整队,清查人数,检查着装和训练器材,带队到教室或训练场后,由连值班员向授课教官报告。

 2.训练中,要认真听讲,专心操练,遵守纪律,严防事故。

 3.训练科目改变或转换训练场地时,应迅速做好训练器材、武器装备交接工作,快速有序地转换场地。

 4.训练结束后,应检查武器装备、训练器材,集合整队,由连长或排长讲评后集体带回。

(六)午睡(午休)

 1.午睡(午休)时间除执勤者外,必须停止各种户外活动,保持肃静,严禁到处闲逛、打闹。

 2.连值班员在午睡(午休)时间要检查全连人员休息情况,对大声喧哗、来回走动的零散人员要进行制止,令其赶快休息。

 3.午睡者起床后,应按规定迅速整理好内务。

(七)课外活动

在课余和训练间隙,应积极参加集体组织的文体、宣传等各项活动。

(八)就寝

除值班人员外,所有人员按时熄灯就寝。

三、请销假制度

(一)学生在参训期间,出现伤病情况应及时去医院诊治,根据医生诊断情况可酌情请病假。病休一日内(含)由指导员批准,一日以上由指导员签署意见,报军训旅批准。

(二)学生在参训期间,应按军事上高级别的战备要求不请事假。训练时间请事假的批准权限在军训旅,军训旅一般不批准除直系亲属死亡外的事假。

(三)在休息日,参训学生离开校园临时外出需要事先向连队请假,有批准权的干部应交待注意事项,规定归队时间,临时外出的学生应按时归队销假。

(四)不请假或未准假而不参加训练者作为旷训,以半天为一次,一次旷训降低成绩20分,两次旷训定为不合格。

(五)参训学生病、事假合计达到三天者需重修。

(六)军训结束后,参训学生请、销假情况应汇总到人民武装部备案。

四、安全工作

为确保我校学生军训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学校成立学生军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安全工作办公室,处置学生军训中的各项安全事务。

(一)安全工作制度

1.做好安全工作,预防各种事故发生,避免人员伤亡和武器装备、物资器材的丢失、损坏,各级领导要坚持“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层层负责,处处把关,措施得力,严防事故。

2.根据各阶段训练科目的重点,针对学生的思想状况和安全工作可能存在的隐患,及时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对安全防事故工作意义的认识,把安全工作贯穿于日常管理和训练之中。

3.严格执行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经常检查连队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适时地进行作风纪律的整顿,对违纪造成事故者,要予以纪律处分。

4.根据射击训练时间短、任务重、人员多、组织困难等特点,训练中,用枪前后要验枪,严禁玩弄武器和枪口对人,武器交接必须严格履行手续,操练结束后要检查武器使用情况,擦拭武器,并由专人负责领取和送还。实弹射击时,要严格遵守射击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定,严密组织,严格要求,射击完毕后及时收缴剩余子弹。

5.做好宿舍安全工作,严禁违规使用电器和随意乱拉(接)电线,照明设备有故障时要及时报修。

6.严格请销假制度,外出时必须遵守安全规定。

7、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二)组织机构

1.学生军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学生军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学生军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兼任。

2.安全工作办公室

主任:武装部部长、部队领导

副主任:学工处副处长、保卫处副处长、武装部副部长、医院副院长、膳食中心主任、教官负责人

成员:学工处、保卫处、武装部、医院各一人,各连连长、指导员

(三)安全措施

1.军训期间学生管理严格按照本手册进行。

2.学校武装部设总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严格把好安全关。

3.学校医院设医务值班,军训现场设医疗点。做好军训中的防暑降温工作,随时对食堂卫生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进行处置和报告。

4.后勤集团确保饮用水安全,膳食中心加强对餐饮用具等设施检测维护,确保设施设备安全,对食堂进货渠道进行跟踪检查,确保食品安全。

5.各院系会同校医院在军训前对学生进行体检,视情况作出可否参加军训的意见,报学校武装部。

(四)应急处置

1.军训期间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应遵循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原则。

2.军训教官、辅导员应立即进行现场紧急处理,控制局面,做好学生思想工作,稳定有关人员情绪。并于第一时间向安全工作办公室报告。

3.当学生中暑、发病、受伤时,教官或指导员组织人员送往医疗点,医护人员应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及时救治,如情况严重,要迅速拨打“120”电话,及时送往最近医院救治,同时报告安全工作办公室和军训旅,情况紧急可直接报告学校分管领导。

4.当学生发生食物中毒时,要立即组织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必要时送往最近医院检查治疗。同时对可疑的食品、饮用水及其有关原料、工具和场地采取控制措施,迅速查明原因,及时向安全工作办公室报告。

5.当发生交通事故及非正常死亡事故时,要迅速报告学校保卫处、武装部和主管校领导,注意保护现场,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学校相关部门配合交管部门及时处理事故,告知学生家长,做好接待和安抚工作。

五、内务卫生

(一)内务标准由军训旅统一规定。要求清洁整齐、统一有序,室内卫生应按公寓化管理要求,清洁美观,便于长期坚持。

(二)床单要清洁平整,被子叠成长50~55厘米、宽40~45厘米,置于床的一端中间,蚊帐按规定统一挂放,褥子下面禁止放杂物、书籍等。

(三)铺下鞋子放置在一条线上;茶缸、牙刷、毛巾、水瓶、脸盆、箱包统一摆放整齐。

(四)保持室内整洁,墙面不准钉钉子、乱张贴。课表、作息时间表、轮流值日表应贴在门后。

(五)室内外地面清洁,严禁在室内、走廊上乱扔果皮、纸屑和燃烧废纸,禁止向楼道和窗外泼水、倒垃圾。

(六)不准随地吐痰,严禁在桌面、室内外墙壁上乱写乱画。

(七)建立卫生清扫值日制度,保持室内外清洁整齐、美观卫生。

六、军容风纪

㈠参训学生应按规定统一着装,保持军容严整,仪表整洁。

 1.着军服时应佩带规定的标志。

 2.必须戴正军帽,扣好衣扣,不得挽袖、卷裤腿、披衣敞怀,内衣下摆不得外露。

 3.男生不准留大包头、大鬓角和胡须;女生头发不得披肩,不得抹口红、戴戒指、项链。

(二)军训着装分训练服和迷彩汗衫。

 1.隆重集会时着训练服;训练时间统一着训练服或迷彩汗衫。

 2.外出时应着便服,严禁军便服混穿。

 3.除体育活动外,离开宿舍楼不得赤背或只穿背心,不得穿拖鞋。

(三)参训学生应举止端正、精神振作、姿态良好。

 1.听取上级讲话和回答问话时,姿态端正,听到上级呼唤自己时应立即答“到”。受领命令、指示后应回答“是”。

 2.进首长室内前应敲门并喊“报告”。首长、上级进入室内时应自动起立。

 3.着军服时不准袖手或将手插入衣袋,不准边走边吸烟、吃东西、煽扇子,不得搭肩挽臂,严禁酗酒。

 4.参加集会,必须着装整齐,按规定时间、顺序入场,按规定位置就座,遵守会场秩序,不迟到早退,散会时按统一指挥依次退场。

 5.外出时要遵守公共秩序、交通规则和社会公德,注意言谈举止,讲究文明礼貌。

七、管理教育制度

(一)实行按级负责制,按级进行管理教育,学生军事技能训练期间的表现与该课的成绩挂钩。

(二)搞好宣传教育,使制度规定和各项要求人人明白,知道为什么这样做,应该怎样去做。

(三)加强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经常讲评,表扬好人好事,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方法,加强集体主义思想教育,培养集体荣誉感。

(五)对违纪者应进行批评教育,视情节轻重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和行政管理制度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十六条  服装、器材、枪弹

一、服装

(一)按教育部规定和“三统一”的要求,参训学生必须按照学校的规定统一着装。

(二)在开训前几天,通过学校组织统一招标的厂家将来校销售军训服装,供学生自行选购。

二、器材

(一)器材发放由武装部统一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领取。训练后,器材如数交回,如有丢失或损失,应照价赔偿。

(二)训练期间所领器材一律不得挪为私用,必须专人保管,建立领发手续和登记制度。

(三)训练期间器材丢失或损坏,应由当事人写出书面报告,单位签署处理意见(包括按价赔偿),报武装部审批后,及时给予补充。

(四)训练结束后,应按时如数交还器材,由武装部负责清点入库,专人保管。

三、枪弹

(一)训练用枪实行归口管理,由学校人民武装部牵头,承训部队和学校保卫部门协助。

(二)训练用枪必须严格领用手续,各连队应根据训练课表安排,提前半小时派专人到武器库领取。各连队训练结束后必须擦拭干净,立即送还武器库。在领用和交还时均应指定专人办理出入库手续,当场清点数量,核对枪号,并在枪械使用簿上签字。

(三)训练中持枪者,必须细心保管,不得随意转借。如有丢失或损坏,应立即向上级领导及保卫部门报告,并按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责任。

(四)爱护武器,轻拿轻放,不得任意拆卸枪支机件、配件。

(五)训练后必须对枪支认真进行保养,每次使用后必须擦拭干净并涂上保护油。各级领导要经常检查枪支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保管好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扬。

(六)禁止私人用非法获取的弹药利用训练之机装填实弹或进行违法射击。实弹射击时,应认真按射击规程组织,清点发弹数,专人发弹,射击完毕后,应收缴剩余子弹,严禁个人私藏子弹。

第十七条  训练的考核

考核总则

训练考核总的原则是奖勤罚懒,并适当照顾疾病患者的实际困难。

(一)对考核合格者实行百分制差别记分,成绩记入学生学籍档案。能保证训练时间和内容全部落实,训练时表现较好者记85分;优秀射手记87分;训练标兵记90分;优秀学员记95分。

(二)因身体原因只能参加部分训练科目,但训练时间落实,且在连队开展不适宜本人参加的训练科目时做宣传和后勤服务工作,视为合格,并根据其表现分别记65分、75分、85分。

(三)病、事假及不请假学生的处理参见第十五条第三款“请销假制度”。

二、考核内容

(一)实弹射击(步枪第一练习:距离100m,目标胸环靶,用弹5发)

(二)队列单个动作:立正、稍息;停止间和行进间转法;步伐与立定;步伐变换。

(三)单兵战术动作:卧倒、起立;低姿匍匐前进、高姿匍匐前进;跃进。

(四)综合拉练:凡参加综合拉练的学生均为合格。集体成绩按连队出勤率,行军途中的纪律组织性,团结互助,宣传鼓动,安全无事故,综合训练任务完成情况分等级。

(五)日常管理教育:军容风纪;行政管理教育;内务卫生;日常生活秩序;日常表现等。

三、考核的实施

设立军训旅考核组,按照内务条令、纪律条令、队列条令和有关制度、规定进行考核。对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由军训旅旅长和政委予以嘉奖(参见附录)。

(一)实弹射击

按实弹射击的一般规定执行。

(二)队列及战术单个动作考核

 1.以连、排为单位带到指定地点,采取分组流水作业方法进行。

 2.考核评定组由连、排干部组成,考核成绩一般不当场公布。

 3.考核时,每个动作做两遍。

(三)日常作风养成考察

1.评定日常作风养成,应根据学生训练的一贯表现,注重进步,全面考察。

2.学生平时表现应考察登记,要以事实为依据,不凭主观印象,要比较真实地反映出学生作风养成的实际情况。

3.学生日常表现应由连队写出评语。

第十八条  缓修

一、因身体原因暂不能参加军事技能训练的学生,凭校医院诊断证明和相关病历,本人写出申请,经院(系)和校人民武装部批准后,可以缓修。

二、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重大活动暂不能参加军事技能训练的学生,凭相关证明材料,本人写出申请,经院(系)和校人民武装部批准后,可以缓修。

三、缓修的学生由人民武装部安排参加下一年级的学生军训。

第十九条  免修

一、对外国留学生原则上不安排军事技能训练。

二、具有香港、澳门、台湾户籍的学生可以免修军事技能训练,也可申请参训。

三、因身体原因完全不能参加军事技能训练的学生,凭校医院诊断证明和相关病历,本人写出申请,经院(系)、校武装部、教务处、主管军训的校领导批准后,可以免修。

四、免修者不能取得《高等学校军事训练证书》和学分。

附录:

军训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细则

为了表彰先进,调动承训教官和参训学生的积极性,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精神,促进军训中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军训竞赛评比、表彰细则。

一、表彰项目

先进集体:先进连队、训练优胜连、内务卫生优胜连、宣传报道优胜连、文体活动优胜连

先进个人:优秀教官、优秀指导员、优秀学员、训练标兵。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连队

 1.平时严格训练、严格要求,参训率高,全连精神饱满、斗志高昂。

 2.军训成绩领先,优秀率高。

 3.积极主动地完成军训任务,在各项工作中表现突出,名列前茅。

(二)训练优胜连

根据平时抽查的队列训练情况、拉练和实弹射击情况及会操表演情况综合评定。

(三)内务卫生优胜连

根据平时内务卫生抽查情况综合评定。

(四)宣传报道优胜连

根据板报、军训特刊及其它宣传渠道的投稿率及上稿率综合评定。

(五)文体活动优胜连

根据军旅歌曲合唱和文体活动比赛等情况综合评定。

(六)优秀教官

 1.对军训目的和意义认识明确,严于律己,文明带兵,认真施教。

 2.坚持严格训练,严格要求,能吃苦耐劳,在教官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3.所带营、连、排训练成绩领先,各方面表现突出。

(七)优秀指导员

 1.对军训目的和意义认识明确,做思想政治工作深入细致,解决问题及时,能出色完成军训旅赋予的各项任务。

 2.严格要求学生,对学生的养成教育成效显著。

 3.全身心投入军训工作,积极主动地与教官配合,共同完成军训各项任务。

(八)优秀学员

 1.对军训目的和意义认识明确,在教官和指导员的帮助下,刻苦训练,综合成绩优良。

 2.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关心同学,军训中能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表现突出,起模范带头作用。

 3.讲文明,讲礼貌,尊重师长和教官,自觉遵守军训旅的纪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九)训练标兵

 1.不怕苦,不怕累,战胜困难出满勤。

 2.在主要训练科目中成绩优良。

 3.尊重师长和教官,能遵守军训旅的纪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评选名额

先进连队3个,军事训练优胜连3个,内务卫生优胜连2个,宣传报道优胜连2个,文件活动优胜连2个。

优秀教官按教官总人数的20%评选,优秀指导员按指导员总人数的30%评选,优秀学员按参训学生总人数的4%评选,训练标兵按参训学生总人数的8%评选。

四、评选方法

(一)集体项目由军训旅组织评定,报军训领导小组审核。

(二)个人项目由各营组织评定,报军训旅审批。

(三)评选活动中应遵循公开透明、公正合理、实事求是的原则。

五、奖励

集体项目优胜单位发给奖状,增加先进个人的名额。

个人项目先进者发给证书、纪念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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