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合同、编制备案制……医院里的职工,傻傻分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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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合同、编制备案制……医院里的职工,傻傻分不清?

2024-07-06 09:5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医院里人员众多,普通老百姓分不清楚,反正看见穿白大褂都叫医生,大体上不会错。然而,实际上医院人员身份性质十分复杂,既有在编的正式工,也有合同工(临时工),还有劳务派遣工等等。别说普通老百姓,就连医务人员,甚至本院内部的人员也搞不清楚哪些人是什么身份。那这些不同身份的职工到底有哪些不同?

正规军——在编员工

正规军——在编员工

按照有关规定,公立医院属于事业单位,所以公立医院也适用事业单位管理办法。招收正式员工肯定也得按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办法来进行。要想招录一个正式在编人员,不是医院想怎么办就怎么办。招工受到编办、人社部门有关规定的约束。

医院需要招收正式在编员工时,首先要做到事前申报。医院招录在编人员计划需要得到人社部门的批准,如果单位正式编制已经超过核准编制的一般很难得到批准;其次是事中管理。参加人事部门参与的统一招考。现在医院正式编制人员是逢进必考。在人社部门同意招收正式在编人员后,通过统一的招录考试、体检等一些列程序,一切合格后,与医院签署正式合同。恭喜你,成为医院的正式在编员工。一般第一年是试用期。只要不违法,肯定能够安全度过这个试用期。在试用期间,单位会为新进的正式在编员工到主管编制的部门办理入编登记,再凭人事关系转移证明和机构编制部门的入编证明到人力社保部门办理工资手续。这些全部办理妥当后,你才医院的正式在编职工。遇到在编人员退休、离职、开除等都需要按照这一套严格的管理程序。

虽然程序上复杂,但是编制提供的待遇却非常丰厚。在编职工享受的工资待遇按照人社部门规定的标准来计发,可享受五金二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的社会保障。对于在编职工而言,编制意味你拥有一份非常稳定的工作,除非违法,否则一般都不会被解聘。

主力部队——合同工

主力部队——合同工

社会发展加上医疗保障体系的逐步健全,以及老百姓健康意识的提高,大量的病人涌向各类各级医院。公立医院单单依靠正式在编员工难以面对大量的服务人群,不足以维持医院平稳运行。所以在拥有核定编制的正式员工之外,合同工(也就是俗称的“临时工”)就诞生了。毫不夸张,“临时工”都成为了不少医院的主力。如果医院离开临时工,科室的运转都成问题。他们不是在编人员,是由医院直接与当事人签订合同。合同一般是一年一签,享受的工资待遇与在编正式员工不同,工资水平医院与当事人协商决定。总体来说,工资水平一般明显低于同岗位的在编人员,在奖金方面也有一些差距。至于社会保障方面,虽然也享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只不过是依照企业单位标准来缴费的,至于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绝大多数合同工不会享受。

在合同是否续签方面,医院的权限更大。你工作不好或者表现差,完全可以不与你续签合同!

总的来说,合同工的工资收入低,社会保障不高,但是其在医院内的工作并不比正式员工少。有些时候,最累的活、没人愿意干的活都是由他们来干。他们干着同样的活,待遇却不一样,这也是合同工的真实写照。当然,为了给这些人予以一定的希望,医院往往会留一定比例的编制,在这些“临时工”中,吸纳极少部分成为正式员工。

后勤保障——劳务派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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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保障——劳务派遣工

医院除了正式工、临时工之外,还有一种身份的人员—劳务派遣工。这些人主要是从事的保安、卫生保洁、电工、管道工、导医、食堂配餐等后勤保障人员,以及一些辅助科室的卫生技术人员。这些人与在编制、合同工又不一样。医院不直接与他们签订合同,医院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要求劳务公司派遣一定数量的人员到医院来服务。这些人员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地点在医院,接受医院的日常管理。工资水平更低些,社会保障也是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相对正式在编人员和合同工来说,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又要差些。医院认为他们的工作不满意,可以直接要求劳务派遣公司换人。这几年一些三甲医院由于极力扩张,导致人员不足,通过劳务派遣公司使用了不少人员。

新形势——编制备案制

新形势——编制备案制

为了推动公立医院改革,促进人才合理流动,使得医生自由行医成为可能,有关部门正在推行公立医院去行政化、去编制化的改革。编制备案制就是这种改革的手段之一。实施编制备案制的公立医院保留其事业单位性质,定岗不定人。也就是说公立医院还是事业单位,但是今后医生不再是原来的事业编制。为保持平稳过度,实施“老人老办法、新人新规定”。对现有编内人员施行实名统计,随自然减员逐步收回编制,新进人员不再有编制身份。当然,医院还是与医生签订劳动合同,并且享受在编员工一样的“五险二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只是医院和医生互相选择的范围更大些,合同到期,医院与医生可以续签,也可以不签,使得医生自由执业的可能性更大。简而言之,编制备案制就是将原来合同工的待遇提高,但又不是“铁饭碗”。

随着医改的进一步深化,在编人员、合同工估计都会消失。编制备案制已经成为改革的主要方向。不少地区,如山东、浙江等省的大型公立医院已经开始实施了编制备案制管理。由于时间比较短,还难以看出实施效果的优劣,希望能以此有效解决编制内外,同工不同酬的弊端,也希望据此促进医生自由执业的发展。

作者:浙江省慈溪市龙山医院 吴金华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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