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钱就一定是嫖娼?男子回怼公安并将公安告上法院!审判结果亮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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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微信扫码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喜欢看周星驰电影的,应该都记得徐锦江在《九品芝麻官》里面有句经典的台词,叫作“不给钱,就不算嫖喽!” 而如今,却有人更进一步,在公安机关的质问之下,公开回怼,“给钱也不一定就是嫖娼!” 故事是这样的,说是天津42岁的张某有着一份体面的工作,可是这一天在他正在上班时,公安人员找上了门,原因是公安机关近日破获了一起嫖娼案件,而从被抓的小姐的手机上看到张某在2个月前有给该小姐转账4000元的微信记录,而该名小姐对于当时二人发生关系也是供认不讳。 所以公安机关认定张某存在嫖娼行为,现在找到他是要对他进行依法处理,要对他进行为期15天的行政拘留处罚,并按照程序通知他的家属。 但是这个时候,张某却不乐意了,他不认为自己和该女子属于嫖娼,所以他从拘留所出来后,反手将该公安机关告上了法院。 张某认为,这不能认作嫖娼主要有三点原因。 第一、他没有嫖娼的意愿,公安机关认为给了钱发生了关系就算嫖娼有失偏颇。 第二、他不是第一次给这位女子转钱,之前的时候他也给这个女的转过钱。 第三、他和这名女子也不是第一次认识,之前双方就有微信聊天的过程。 但是,最终,张某的诉状却以败诉而告终。 对此,大家怎么看呢?你认为张某的这种想法是对的吗? 结合徐锦江的台词和张某的遭遇,发生这种事的话,到底给钱还是不给钱才算嫖娼呢? 点点关注不迷路,文章右上角关注小编账号,感谢关注与支持。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 /阅读下一篇/ 返回网易首页 下载网易新闻客户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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