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天通知存款和结构性存款是否属于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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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天通知存款和结构性存款是否属于理财产品?

2024-05-24 09:0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问题:公司将七天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作为理财产品,在其他流动资产中列报。是否合理?在现金流量表中又如何列报?

 

解析:

七天通知存款和结构性存款不属于理财产品,其在会计报表如何列报,我们先来看一看具体的定义。

1、七天通知存款是通知存款的一种。通知存款是一种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通知银行、约定支取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的存款。根据存款人提前通知的期限长短,划分为一天通知存款和七天通知存款两个品种。一天通知存款必须提前一天通知约定支取存款,七天通知存款则必须提前七天通知约定支取存款。通常情况下,利息和存款金额要高于普通的存款。

因此,七天通知存款并不属于理财产品,仍然属于银行存款。如果持有时间为一年以内,作为“银行存款”予以列报。如果持有时间超过一年,则在“债权投资”中予以列报。

在现金流量表的列报中,则应参照定期存款的现金流量列报原则。如果持有目的并不是为了获取利息收入,则可以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报;如果持有目的是取得定期存款利息收入,并且公司拟持有至到期且按照定期存款利率计提利息,则应作为投资活动现流列报;如果管理层对定期存款的持有目的是质押,则作为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列报。

2、结构性存款:是指投资者将合法持有的人民币或外币资金存放在银行,由银行通过在普通存款的基础上嵌入金融衍生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掉期、期权或期货等),将投资者收益与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商品价格、信用、指数及其他金融类或非金融类标的物挂钩的具有一定风险的金融产品。从这个定义上看,结构性存款不属于银行存款,属于一种金融产品。在报表中如何列报,应考虑“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和“金融资产管理的业务模式”。列报原则总结如下:

 

而在现金流量表中,则应作为投资活动现金流量进行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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