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取消国内多方通信、存储转发、呼叫中心业务的外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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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取消国内多方通信、存储转发、呼叫中心业务的外资限制

2024-07-15 01:3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2019年7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联合发布《2019年版全国和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通过本次修订进一步精简了负面清单,全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由48条措施减至40条,其中,增值电信领域,取消国内多方通信、存储转发、呼叫中心3项业务对外资的限制。

多方通信服务业务,是通过通信网络实现国内两点或多点之间实时的交互式或点播式的话音、图像通信服务。

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包括国内多方电话服务业务、国内可视电话会议服务业务和国内因特网会议电视及图像服务业务等。所谓存储转发业务,是指利用存储转发机制为用户提供信息发送的业务。

从事存储类业务需要申请存储转发类业务许可证,它属于第二类增值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

而国内呼叫中心业务是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是指受企事业等相关单位委托,利用与公用通信网或互联网连接的呼叫中心系统和数据库技术,经过信息采集、加工、存储等建立信息库,通过公用通信网向用户提供有关该单位的业务咨询、信息咨询和数据查询等服务。

从事呼叫中心业务,就需要办理呼叫中心许可证。

办理呼叫中心许可证http://www.aiqixin.cn/hujiaozx/hujiaowenzhang/631.html

《2019年版全国和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具体内容如下: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于2019年6月30日发布第25号令和第26号令,分别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自2019年7月30日起施行。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同时废止。

发布实施2019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在新形势下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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