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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7 20:1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中国人口发展史的研究对象是中国历史时期的人口现象及其变化发展的过程,引起这些变化和发展的原因,这些变化和发展的规律。

绪 论

中国人口发展史的空间范围

中国人口发展史的研究当然应该以整个中国的领土作为其空间范围,问题在于用什么标准、什么方法来确定历史时期的中国领土。

有的中国人口史著作即以今天的中国领土作为以往二三千年间中国的范围,就处理方法而言这是最简单不过的了。可是历史上的中国并不限于今天的疆域,即使以历代中原王朝直接管辖的区域而言,也包括了不少今天已经不属于中国的地方。

例如,朝鲜半岛的北部曾经是汉朝的郡县,与大陆上其他政区并没有什么不同。越南的大部分作为中原王朝的正式政区延续千余年,直到15世纪初还有20年时间是明朝的一个省(布政使司)。

元朝中书省的辖境不仅包括整个蒙古高原,而且北至西伯利亚大平原。黑龙江以北和乌苏里江以东以及今新疆境外的一百多万平方公里的 土地是19世纪后半期才被外国掠夺走的,而现在的蒙古人民共和国直到20世纪初还是清朝的一部分。

至于历史上由非汉民族建立的或在边疆建立的政权所拥有的领土,几乎都曾有一部分是在今天中国的范围之外。如果我们一定要以中国现在的领土为限,那么就连历史上的中原王朝的人口都不能统计全,又怎么能反映包括边疆地区和汉族以外各民族在内的中国人口呢?

大多数论著又往往以历代中原王朝代表中国。例如一讲到中国以前有多少人,连一些历史学家都会照搬二十四史中的数字,却根本不考虑这些数字的实际意义以及这些王朝的疆域与中国的领土的差别。

实际上,除了清朝中期即1759年至1840年这81年外,没有哪一个王朝的疆域能够涵盖今天中国的全部领土,武功赫赫的强大帝国也不例外。比如元朝以前的中原王朝都没有管辖到青藏高原,所以它们的户口调查不会统计西藏的人口;清朝以前的大陆政权尚未在台湾岛上设置过行政区,所以它们的人口数字就不可能包括台湾岛上的人口在内。显然,这种方法也不能准确地反映历史事实。

谭其骧主编的《中国历史地图集》对历史时期的中国规定了明确的范围: “十八世纪五十年代清朝完成统一之后、十九世纪帝国主义入侵以前的中国版图,是几千年来历史发展所形成的中国的范围。历史时期所有在这个范围之内活动的民族,都是中国历史上的民族,他们所建立的政权,都是历史上中国的一部分。”

又确定: “有些政权的辖境可能在有些时期一部分在这个范围以内,一部分在这个范围以外,那就以它的政治中心为转移,中心在范围内则作为中国政权处理,在范围外则作邻国处理。”对中原王朝超越这一范围的疆域,同样保持其完整。本书即以这样的原则来确定历史中国的空间范围。

从人口发展的角度着眼,这样做的主要优点 有两方面:

一是不违背历史事实。例如今天越南的大部分从公元前3世纪末开始就成为赵佗所建南越国的一部分,到公元前112年汉武帝灭南越后,就是西汉交趾刺史部的三个郡——交趾、九真、日南。

以后虽然政区建置时有改变,但到10世纪初为止的千余年间始终是中原王朝的正式行政区域。 在此期间,当地人口的大部分与中原王朝的其他部分一样,纳入户籍登记,承担赋税徭役,从西汉至唐代各项全国性的户口统计数中一般都包括这一地区的数字。

中原的人口不断向该地区迁移,尤其是在黄河流域发生战争动乱的情况下,这里就成为一部分移民暂住或定居的地方。相互间在政治、军事、经济、文化方面的人员来往,如做官、执行公务、服役、流放、驻军、出征、求学、经商、探亲、旅游等就更不胜记载。

如果中国人口发展史从汉时期至唐时期部分不涉及今天越南这一部分,不用说整个国家,就是其中一个政区都不能完整;人口数量的变化、人口分布的变化以及人口在两地间的迁移都无法进行全面的论述。

当然,这丝毫不影响越南或其他国家在这以后独立的历史,这些国家的人口发展史当然也应该追溯到它们曾经是中原王朝一部分的那一阶段。但是如果中国的人口发展史(也包括其他历史)不写这些地区那一阶段的人口现象,我们在了解或研究汉代人口时,岂不是必须同时备齐越南人口史、朝鲜人口史、蒙古人口史以及其他有关国家的人口史才行吗?

二是能完整地显示中华民族的人口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今天的中国人民是由五十几个民族组成的整体,这些民族的大多数历史上曾经是中原王朝的一部分,也有的自己建立过政权;这些民族大多数早已同属一个政权,也有的是到近代才加入到中华民族的大家庭来的。

今天一些跨国民族,在历史上大多是生活在中原王朝的版图之中或者是自己建立的政权之内的。按照上述历史中国的范围,就可以使绝大多数民族的人口发展历史得到比较完整的论述,而不致受到今国界的局限。 另一方面,今天中国的主体民族汉族也是民族大融合的产物,这些汉民族本身以外的源,一部分就来自今天的国境之外。所以从历史事实出发,将这些区域当成一个整体来论述,无疑能更全面地反映中华民族人口形成和发展的过程。

中国人口发展史的时间范围

从理论上讲,中国人口发展史所论述的时间应该从历史中国这一空间范围内人口的出现或形成开始,一直到本书撰写时为止。

那么历史中国范围内的人口是什么时候出现或形成的呢?这就 首先必须搞清人口的概念。人口是生活在一定社会生产方式下,在一定时间、一定地域内,由一定社会关系联系起来的,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有生命的个人所组成的不断运动的群体。

中国目前发现的最早的人是生活在今天云南省元谋县境内的,距今已有170万年。在北京周口店、安徽和县、陕西蓝田等地发现的 古人化石也都有几十万年到几万年的历史了。

根据这些古人的化石能保存到今天并被发现这一事实,我们可以推断,当时在一起生活的人已经有了一定的数量。但从现有的研究结果还看不到他们有什么社会生产方式,也还没有构成什么社会群体。所以这些古人类生活的时代不是本书研究的范围,而是应该由古人类学来研究的。

原始社会也不是我们研究的时间范围,因为在这一社会形态下,原始人虽然已经结成了一定的群体,但还是没有一定的社会生产方式。他们的运动也过于频繁,远远不符合生活在“一定地域内”的条件。

根据目前历史学和考古学的研究成果,约存在于公元前16至公元前11世纪的商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有确切记载可考的奴隶制国家。商朝的人群已经生活在奴隶制社会的生产方式下,有了大致稳定的地域范围,有了相当大的数量,并由奴隶制的国家机器统治着,完全符合作为人口的各项条件。

在此前有传说中的夏朝以及更早的部落社会,但迄今为止还没有得到考古发现的证实和学术界的普遍承认。在黄河流域以外,近年来不断发现最早在8000年以前的文化遗址,也有不少说明这些遗址的社会属性和社会形态的报道,但在对这些发现的研究还没有作出正式结论之前,我们当然无法将它们作为中国人口发展史的研究范围。

但是这并不等于说中国人口发展史就可以从商代写起,因为存在是一回事,有条件研究并且能得出可信的结果又是一回事。 即使是商代以后的社会,甚至是近代社会的某一方面,如果缺乏基本的研究条件,还是没有办法进行实际研究的。

以往的人口现象是不可能重演的,我们已经不可能直接调查考察这些人口现象,只能依靠当时人自觉的或不自觉的、直接的或间接的记录。在一定程度上我们也可以利用后人对这些记录的研究成果。由于其中有些记录今天已不复存在,所以某些保存了若干原始资料的成果同样具有间接记录的价值,当然这需要鉴别和分析。

以中国人口发展史的一项主要内容即人口的数量变化而言,进行研究的基本条件是当时已经举行过人口调查,并且留下了足够的记录。当然这里所说的人口调查并不一定是严格意义的现代人口调查,也可以是能在事实上反映人口数量的其他调查统计数字,如中国历代的官方户口数、民间的家谱中记载的人口资料以及历史文献中的其他有关数据。

本来就没有进行过任何形式的人口调查固然不具备研究的条件,进行过而没有留下任何记载同样无法进行研究。有证据表明中国最早的人口调查开始于商代,但是至今还没有发现任何有关的记录,因此 我们还不可能对商代的人口数量作出哪怕是十分粗略的估计,更谈不上作进一步的研究了。

总之,中国人口发展史的实际时间范围的上限要比理论的上限晚很多,要根据目前客观存在的研究条件而定。正因为如此,这一上限就将因具体内容而异,因具体对象而异。比如说人口数量变化的研究,由于要到公元2年才有比较确切的全国性记录,一般只能从公元初开始;已有的研究成果可以追溯到公元前3世纪末,所以有可能相应提前;再往前就不可能了。

现在有人对此前的战国时期,甚至更早的东周、西周时期的人口数量作过估计,但由于缺乏最基本的数量根据,推测的成分极大,对其结论的准确性也无法验证,所以并没有太大的实际意义。对人口分布及其变化的研究必须依据分地区的人口统计数, 至少是分地区的人口估计数,所以不仅难以提到公元2年之前,而且在公元2年之后缺乏分地区统计数的阶段也很难进行。

但现存的史料对公元以前的人口迁移已经作了记载,其中一部分比较完整地记录了人口迁移的出发地、迁入地、迁移的规模、大致路线、迁移的动因等等。而且每次人口迁移有其相对的独立性,可以进行个别的研究。根据这些具体情况,对人口迁移研究的时间上限就可以比人口数量和人口分布早一些。

中国历史的发展存在很大的地区不平衡性,这一特点必然反映在历史时期的人口调查和有关的史料记载上。 一般说来,经济文化发达的地区、中原地区人口调查开始得早,留下的资料丰富;而经济文化落后的地区、边远地区人口调查开始得晚,很少或者没有留下什么资料。

如黄河下游地区从公元2年起就有了户口统计数,而台湾要到18世纪才有户口统计数字,有的边远地方更要晚至1953年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时才有比较准确的人口数字。要对全国各地划出一个统一的上限显然是不可能的,实际上也是做不到的。

中国历史的发展还存在很大的民族不平衡性,这一特点也必然反映在各民族的人口调查和有关的史料记载上。生产方式和社会形态的不同造成了人口发展本身的差异,也造成了人口调查和有关记载方面的差异。

游牧民族一般不需要也不可能实行农业民族那样严格的户口登记制度,农业民族的迁移和定居的概念对他们来说也完全不适用。中国历史上的非汉民族绝大多数没有自己的文字,或者虽有过而早已失传。

今天这五十多个非汉民族中,也有一部分直到解放时还没有本民族的文字, 也不使用其他文字,所以他们的历史完全靠口耳相传,对他们历史上的人口数量大多找不到任何记载。

因此到目前为止,对历史上大多数非汉民族的人口现象,只能根据汉文史料中极其粗略的记载作些说明或推测。这种状况在可以预见的未来也不可能有多少改变,所以对很多非汉民族的人口发展过程的论述不得不留下长时期的空白。

至于中国人口发展史的时间下限,当然应该到目前为止,但本书从实际的可能和需要出发,大致结束于20世纪40年代末。这样做无非是 出于两方面的考虑:

一方面是有关新中国成立以后, 尤其是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查以后的人口发展已经有了大量的论著,各种专著和资料齐备,读者尽可另行查阅,不会对本书提出这方面的要求。

另一方面,我的专业是历史方面的,当代人口研究非我所长;本书的主要依据也是历史文献资料,要对当代人口进行调查考察就既无时间也无经费了;所以如果硬要做这一段的文章就只会是画蛇添足。

在时间问题上我还要补充说明一点:每一种事物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每一种研究对象也有其自身的特点,所以在划分它的发展阶段以及确定研究的阶段时应该从实际出发,不能硬套普遍的或者某一特定的规律。

社会制度和生产方式当然会对中国人口的发展产生重大的影响, 但是人口发展有其自身的能动作用,又受到其他很多因素的影响,不一定与社会制度和生产方式的改变完全一致,更不可能在时间上同步。

例如1840年的鸦片战争是中国近代史上的大事,一般将它作为划分中国古代史和近代史的标志,作为中国进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开始。但从中国人口的发展来看,1840年前后并没有什么明显的不同。

在人口数量方面,增长的速度丝毫没有减慢(1840—1850 年间的年平均增长率约为5‰,与1830—1840年间大致相同),十年后达到了4.3亿的高峰。1851年爆发的太平天国起义和清政府的镇压才使人口数量急剧下降,十几年间减少了几千万。

所以要划分人口数量变化的阶段的话,无疑应该划在 1850年,而不应该放在1840年。又比如清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在中国历史上算不上是重要的年份,在它的前后,社会制度和生产方式一点没有发生变化。

但在中国人口发展史上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年代,因为从这一年开始清朝政府实行“盛世添丁,永不加赋”政策,对新增人口永远取消了人头税,户口登记从此与赋税体系脱钩了。 这是从秦朝在中央集权体制下实行户籍和赋税制度以来最重大的改革,不仅对人口统计的结果带来很大的影响,而且对人口发展本身产生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所以在中国人口发展史上,1712年应该占有重要的地位,当然也是划分阶段的一个重要标志,不能因为它在中国社会发展史上没有地位而有丝毫影响。

中国人口发展史的具体内容

1.人口数量的变化

一定数量的人才能成为人口,人口数量本身的意义是不言而喻的。

形成1万人口与形成1亿人口所需要的客观条件是完全不同的,人口本身的能动作用也不可能是一样的;并且也不是简单的比例关系。 另一方面,1万人口所起的作用与1亿人口所起的作用也是不能相提并论的,在人口的质量相同的情况下更是如此。

人口数量的发展同社会发展之间存在着相互联系和相互依存的因果关系,这并不是简单的决定和被决定、作用与反作用,而是复杂得多的双向关系。人口数量的发展同样受到自然条件的影响和制约,但由于人类对自然条件的需要和索取远远没有达到极限,这种作用一般也不是决定性的。

人口是社会、自然和人类本身能动作用的复杂产物,人口数量的重要意义在于,它集中反映了人类利用自然条件、从事物质生产、通过一定的社会结构实行管理和控制的能力。以中国历史上的人口数量为例,清代的人口在18世纪初发展到1.5亿以后,保持了一百多年的持续增长,在19世纪中期达到4.3亿的高峰。

这就说明了在这一阶段,在清朝疆域范围内已经生产出足以供养4.3亿人的粮食和其他物资,创造了能维持这些人口的精神生活的文化环境,建立起了管理和控制这数亿人口的社会结构和行政体系。 一般说来,凡是人口持续、稳定增长的时期,都是自然灾害较少、生产发展迅速、社会比较安定的时期;反之,人口大幅度、急剧地下降无不是严重的自然灾害或战争动乱引起生产停顿破坏、社会秩序混乱的必然结果。

但是这并不是说,人口数量绝对反映了自然、社会或人类自身发展的水准,更不是社会发展的唯一标准。道理很简单,不同生活水平、不同思想观念、不同历史时期、不同社会地位的人口对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要求是不同的,因而同样数量的人口对物质和文化的要求可以有相当大的差距,他们利用自然条件的能力会有非常大的不同,他们对社会结构或社会制度也会有完全不同的选择。

例如,美国的人口达到1亿时与中国的人口超过1 亿时,无论在生产方式、生活水平、社会结构、政治制度等方面都迥然不同。西汉末年的人口数量与同时存在于欧洲的罗马帝国不相上下,但它们在自然条件、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社会形态上的差别也是显而易见的。

欧洲一些发达国家的人口正在逐步下降,当人口数量下降到它们历史时期某一年代的同一数量时,又有谁会认为,这两个相同的人口数字具有相同的意义呢? 即使在同一个时代的同一个国家内,对同样数量的人口来说,要享受奢 华的生活和仅仅维持生存所需要的物质条件可以有天壤之别。

正因为如此, 所以一方面我们肯定人口数量的重要意义,承认一定数量的人口既是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又是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条件;在生产力不发达的古代,人口数量具有尤其重大的意义。另一方面,我们又不能把人口数量当成唯一的、绝对的指标,把人口数量的增加当成社会发展的主要因素或唯一动力。

这并不排斥在某一个具体地域范围内或某一个具体时间阶段中,在其他条件基本不变的情况下,人口数量的增加可能对社会的变革发生主要的甚至是决定性的作用;但是可以肯定,仅仅是人口数量的变化不可能使社会产生根本性的进步。

人口是不断运动的,在一般情况下,即使没有机械流动,人口的数量也在不断发生变化。所谓“静止”人口只是指在某一统计阶段间的数量保持不变,如每年、每若干年,并不等于在此阶段间的每一时刻都是同样的数量。而且这种在现代发达国家才出现的人口现象在中国人口发展史上并没有什么先例;中国历史上也出现过人口零增长的年代,但这大多只是人口由增长转变为减少之间的短暂停滞。

在通过人口普查、人口日常统计获得的可靠的人口统计资料齐备的条件下,确定人口数量并不是困难的工作,因此对这一阶段人口数量的研究主要不是确定人口数量的多少,而是探求人口数量变化的过程、规律、发展趋势以及引起变化的原因,进而预测未来的人口数量。 但是在不具备这一条件的情况下,确定人口的数量就成为最基本的研究任务,因为如果我们根本不了解某一时期的人口数量,或者我们掌握的是错误的数字,其他方面的研究就会毫无基础,无从做起,或者只能得出错误的结论。

尽管中国的人口调查开始于公元前16世纪的商代,但要到公元初才留下全国性的户口统计数字。由于户口登记和统计的主要目的是征收赋税,所以登记和统计的重点只是人口中与征税对象有关的那一部分,其结果是户口统计数往往不包括全部人口。

清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以后,虽然户口登记与赋税征收已经不再有直接的联系,但由于赋税制度的长期影响和户籍管理体系的不完备,户口数字与实际人口存在差距的状况仍然没有改变。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开始实行的人口调查的目的和要求已经与现代人口普查一致,但由于种种原因,直到1953年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为止,中国都没有能够真正进行过人口普查。无论是1712 年以后的户口记录,还是1908年以后的人口资料,尽管其中不乏比较可信的数字,都不能不加分析地作为实际人口数来使用。

在很多年代和不少地区,就连这样的数字也不具备。这就需要从浩如烟海的史料中广泛搜寻,详加考订,通过大量间接的途径,尽可能得出大致的估计。 但实际上,还有相当大一部分历史阶段、相当大一部分地区,无法取得这样的结果,那就只能保持空白。在可以预见的未来,这类空白还将是无法填补的。

2.人口分布的变化

作为人口过程在空间上的表现形式,人口的地域分布对人口的发展同样具有重要意义,因此人口的分布及其变化也应该是人口发展史的主要内容。

在一定的时间内,一定数量的人口总是生活在特定的空间范围里。不同的地区一般都有数量不同的人口,这种差异不仅表现在历史上不同的政权或民族区域之间,也显示在同一政权或民族区域内部的各政区或更小的地区之间。而随着人口自身的发展过程和影响人口发展的各种因素的变化,人口的空间分布也必然不断发生变化。 所以,人口分布总是有阶段性的,体现人口分布的态势和数据都有其特定的时间含义。

正如人口本身并不是单纯的自然的或地理环境的产物一样, 人口分布也不是一种自然现象,而是一种社会经济现象。这样说并不是否认自然条件对于人口分布的作用,实际上在人类的早期往往不得不被动地选择和适应自然条件,但是在人类不同的生产方式出现以后,特别是人类社会形成以后,对自然条件的选择和利用就不会离开人类自身的要求。

例如农耕人口选择定居的条件必然会从适宜作物栽种考虑,而牧业人口肯定要根据是否能够放牧和载畜量大小来确定自己的活动范围;前者会在选定的区域内生活相当长的时间,而后者一般不久就会迁移。 即使是在这样的区域的内部,即使是在自然条件大致相同的地方,人口的分布也不可能均衡。早期的部族首领的住地,以后诸侯的都、邑,政权的首都或政治中心,一定会比自然条件和它们相似的农村和原野居住着更多的人口。

生产的发展和生产方式的改变一般都会引起人口分布的变化,而一定地域范围内人口数量的分布又对生产的发展和生产方式的改变起着重要作用。当长江下游还处在“火耕水耨”阶段的时候,到处地广人稀,人口密度远远低于黄河流域。但在农业开发成熟以后,就成了全国的经济重心所在,人口密度遥遥领先。随着商业和手工业的兴起,大批人口由农村进入城市和城镇,到明清时期,长江下游地区的城镇人口在总人口中所占的比例又居全国之冠。

但与此同时,由于人口激增,土地开发殆尽,商业和手工业能容纳的人口也有限度,产生了大量剩余劳动力,源源不断迁往全国各地。直到现代工商业出现并得到发展以后,上海和其他城市才对劳动力提出了空前的要求,流入上海等城市成了本地区人口迁移的主要方向。

上海的自然条件并没有发生什么变化,但新的产业使它从一个普通县城一跃而为全国乃至亚洲最大的城市,在清末人口已经超过100万。同样,东北之成为中国的粮仓和重工业基地,数千万人口的迁入是一个重要的先决条件。

当然,人口分布与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方式的改变并不是十分简单的因果关系,因为人口分布作为一种社会现象,与其他各方面的条件还存在着复杂的关系。例如,人们长期形成的某些观念,尽管并不一定符合客观实际或适应生产发展的需要,却往往对人口分布产生很大的影响。

中国小农经济条件和宗族观念形成的安土重迁的思想,往往成为合理地及时地调整人口的地域分布的阻力;长期生活在一个地方而形成的特殊的生活方式、风俗习惯以及地方感情,也不会随着客观条件的改变而迅速转变。这种人口分布变动中的滞后现象或惰性是普遍存在的,因此往往需要强有力的推动作用甚至强制措施,如自然灾害、战争动乱、行政命令等才能克服。

广义的人口分布不仅是指人口数量的地域差别,还应该包括人口过程的各个方面,诸如人口的再生产、人口的结构、人口的质量等方面的地域差别。但对研究历史时期的人口过程来说,在多数情况下,连这些方面的一般状况都缺乏最基本的资料,要考察它们的地域差别就更不可能,因此本书不得不付诸阙如。

即使对人口数量的地域差别进行研究,也往往缺乏基本的条件。因为反映数量的地域差别的最科学的标准,就是分地区的统计数,而不是没有定量分析的文字描述。

比如在历史文献中可以看到很多关于某地人口稠密、某地人口稀少的记载,但不同时代、不同地区的不同个人使用的标准是完全不同的,如果没有具体的数量,就无法判断或比较。清朝人称为“地广人稀”的地方人口可能比汉朝人认为是“地狭人稠”的地方人口还要多;而西北方志中誉为繁华都会的城市,实际人口可能还远不如江南县志中只记录了地名的小镇。

尤其是人口分布中的特殊现象,只能通过定量分析才能发现和加以解释。

例如要说明政治中心对人口分布的影响,就必须有首都或其他地区性行政中心的人口数量以及当时一般分布状况的数据。西汉后期首都长安城周围100多平方公里内的人口密度高达1000人/平方公里,而当时全国的平均密度是14.63,最高的郡也不过261.95;这些数据就充分显示 了行政因素的作用,这是再详细的记录、再传神的描述也无法代替的。不幸的是,能够作出这样的定量分析的,只是极少数“样本”,因而在多数情况下,我们不得不以更大的地域范围,如一个省,甚至南方、北方,作为分析的单位。

3.人口迁移

产生人口数量的地域性差别的内在原因,是不同地区人口自然增长的不平衡性。即使初始人口数量完全相同,但由于自然增长率不同,随着时间的推移,地域差别就会出现。 不过在正常情况下,不同地区人口的自然增长率也不会过于悬殊,所以尽管这是一个经常性的、普遍性的因素,但由此产生的结果要在比较长的时间内才会显示出来。

人口迁移,即人的居住位置在空间的移动,是产生人口数量地域差别的外部原因。与人口自然增长不同的是,人口迁移具有很强的时间性和地区性,在某一段时间、对某一个地区能产生迅速的、巨大的影响,在短时期内使人口分布发生明显的变化。

这两种因素往往是相互影响的。在一个范围固定的区域内,如果人口增长到一定的程度就会出现相对饱和,或者使生产或生活条件降低,这就必然会产生对外迁移的动力。

另外一些人口增长缓慢、人口稀少、有开发余地的地区可以为更多人口提供生产和生活的条件,对外来移民具有吸引力。而人口的迁移使迁入地区的人口数量提高,从而改变人口的地域分布。对新开发地区,人口迁移的影响更大,很多地方的初始人口完全是由移民构成的。

毫无疑问,自然条件对人口的迁移起着重要的作用,早期尤其是如此。但从本质上说,人口迁移也是一种社会现象,而不是人类对自然条件的生理反应。 一方面,只要有了一定数量的人口,纯粹对自然条件的选择就不存在了;另一方面,自然条件也不再是迁移的唯一的或者主要的动因和选择了。

战争、动乱、赋 税、刑罚、行政命令、经济利益、生活水平、风俗习惯、思想观念、人际关系、民族成分、文化背景等都可以是人口迁移的动因和选择,至少与自然条件具有同样重要的地位。

例如,迫于战争的迁移往往无暇顾及其他方面的条件;为了逃避赋税或刑罚不惜迁入异族或边远地区;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可以不顾客观条件强制移民;出于对异族统治的恐惧会不考虑经济利益而逃避;求官者以政治中心为目标;经商者以经济都会作基地。总之,不管是自觉还是不自觉,人们在进行迁移行为时,都会受到各种社会因素的制约,即使是为了逃避自然灾害时也同样如此。

对人口迁移的研究应该包括迁移的动因、迁移的对象和数量、迁移的性质、迁移的过程(方式、地点、线路、时间等)和迁移的影响(对迁入地、迁出地、其他地区和其他方面的影响)这几个方面。 这就需要掌握详细的文字记载和准确的数据,而历史上的人口迁移绝大多数并不具备这样的条件,有的往往连最简略的记载都没有留下。

像人口迁移的数量这样非常重要的内容,有具体数字可考的就很少。有关迁移过程的记载大多也相当简单,对迁入地,往往只记下了一个非常大的区域,时间概念也相当模糊。根据初步调查掌握的资料,明初洪武年间(1368 —1398 年)的移民可能是中国历史上规模最大、影响最深远的人口迁移之一,但由于留下的记载太少、太分散,一直没有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直到今天,我们对这次人口迁移的很多方面都还知之甚少。

所以,一方面我们应该尽量通过各种途径,无论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来复原这些迁移的各个方面;对收集到的各种资料和数据作科学的分析和处理。由于人口迁移涉及很多方面,并对各方面产生影响,因而有可能通过不少间接的证据来考察。在运用风俗、方言、姓氏、地名、建筑特征等资料进行历史人口迁移研究的尝试中,一些学者已经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而另一方面,也应该承认历史资料的局限性,对历史人口现象的复原和研究总是相对的、有限的,不能过高地估计新方法、新手段的运用范围和实际效果,不能用对近代或当代人口迁移研究的标准来要求。

人口迁移是随时随地发生的现象,因为到一定的阶段人的居住位置总会在空间中移动,例如一个居民点的人口增加了就要扩大,其中一部分的居住位置必定要移动;在一个有一定数量人口的社会中,随时会有人在改变居住的位置。即使是在资料十分完备的今天,我们不可能也没有必要研究所有的这些人口迁移现象。所以我们要强调迁移的距离和迁移人口的数量,对历史时期的人口迁移尤其是如此。

一般说来,我们研究的对象必须具有一定的数量,并且移动了相当长的距离,例如政区之间、政权之间、自然的或人文的区域之间。但这并没有一个绝对的标准,还应结合这些迁移的影响和意义而定。

中国人口发展的历史应该是指历史时期在中国范围中生活的人口,随着社会生产方式的进步、社会经济条件的变化、人文和自然地理环境的改变,其数量、质量和结构以及与外部的关系不断由低级向高级运动的过程。它的研究对象当然远不止上述这三个方面,但是限于历史资料和数据所能提供的条件,对诸如人口质量和结构等方面的研究还无法进行。有的方面,如人口的再生产,在缺乏定量分析的条件下只能作一些推测或一般性的叙述, 因此本书没有把它作为一项主要内容列出。

人口的发展过程也是人口本身和经济发展相互制约的过程,引起人口发展的根本原因还在于社会生产方式的更替和由低级向高级的运动。有关这方面的论述,本书没有专门列为章节,而是试图把这些观点和看法渗透在具体的内容之间。另外,由于本书只是作者计划中的一项长期研究项目的中间产物,目的在于先将有关中国人口发展过程的基本内容提供给读者,这样的方式大概是可以接受的吧!

研究和了解中国人口发展史的意义

人口发展是人口理论的基本范畴之一,也是人口历史的基本内容,研究中国人口发展史对中国人口理论和人口历史的一般作用是不言自明的。

人口发展是一个延续的过程,但又是不能重复的,不仅人口数量和分布始终在变化,迁移不断在进行,就是人口的质量也一直在发展之中。 即使在一个固定的地域范围内人口的数量始终保持不变,也不能说这里的人口没有发展;因为人口的质量不可能毫无变化,人口与外部条件的关系更不会没有改变。

正因为如此,对历史时期人口现象的研究并不是对当前人口的研究所能替代的,对人口发展历史的研究也不是对近代或现代人口发展的研究所能替代的。

尽管我们在人口发展史的研究中也要参考或运用近现代人口研究的成果,但这都是在充分估计到两者差异的前提下进行的。人类对人口过程的自觉记录和科学研究跟人类本身的历史相比, 为时极短。世界公认的近代人口普查始于1790年美国的人口普查,不过200年历史。

即使从冰岛1703年的普查算起,也不满300年。在中国,名义上的人口普查要到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 年)才开始,而到1953年才真正完成了全国第一次人口普查。建立在近代人口普查资料基础上的现代人口学研究的对象一般只能是最近这一二百年间的人口现象,在中国更是局限于20世纪以来的数十年间。

但依靠中国丰富的历史记载,我们至少可以对公元以来两千年间的人口发展历史进行研究,这对于我们了解中国人口的历史背景、人口变化和发展的长期规律无疑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对于世界人口学和人口史的研究也是一项不小的贡献。

在研究人口发展与外部条件的关系方面,一些偶然因素和长远变化是无法通过当代人口研究来探讨或考察的。例如对气候的长期变化与人口发展的关系,几百年一遇或千年一遇的自然灾害对人口发展的影响等问题,现代人口学还很少有进行科学观测、 积累资料数据的机会,而对历史时期人口发展的研究却能提供不 止一个例子。

就像现代人口学的研究与当代各门学科之间的密切关系一样,人口发展史与涉及历史时期的各门学科有着密切的关系。 一方面,人口发展史的研究需要吸收相关学科的研究成果;另一方面,它也为各相关学科提供有利条件。这些相关学科主要有历史学(包括各门专史)、民族学、考古学、社会学、地理学等,其中又以历史学和其他学科中涉及历史时期的分支关系最为密切。

对任何一个时期、地区、民族等方面的历史来说,如果不了解相应的人口数量和质量,要准确掌握历史的原貌是不可能的,研究其发展规律更不可能得出可靠的结论。例如讨论封建社会长期延续时,不少人只是以历代的官方户口数为根据;研究中国资本主义萌芽时,将明代“人口”数一直保持在6000万左右作为重要论据;用宋代人口每户只有“二口”来证明统治阶级的腐朽;以明代“人口”的停滞来反映封建社会的没落;而清朝人口增长一二十倍的神话既可用以显示清朝的历史贡献,又被作为人口爆 炸使太平天国起义必然发生的原因。

当然我们不能要求从事这些研究的学者都同时研究人口的历史,但一旦证明了这些论据和事例都不是事实时,由此得出的结论难道还能照样成立吗?

也像历史研究对现实的作用一样,人口发展史的研究对中国以至世界的现实无疑能发挥其独特的作用,在人口问题已经成为中国所面临最紧迫的问题之一时尤其如此。关于这一点,我在前言和余论中已有所说明,就不再重复了。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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