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的生效时间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基金购买什么时候生效 工伤保险的生效时间

工伤保险的生效时间

2023-08-31 16:1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工伤保险的生效时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04 07:40:44 人浏览

导读:

缴纳社保费用后,工伤保险生效时间是多久?单位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当月缴费,次月生效,如在次月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受到事故伤害的,经申报鉴定劳动能力伤残等级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相应医疗费、伤残补偿金...

  缴纳社保费用后,工伤保险生效时间是多久?单位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当月缴费,次月生效,如在次月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受到事故伤害的,经申报鉴定劳动能力伤残等级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相应医疗费、伤残补偿金。

  工伤保险生效时间相关规定

  目前国家法律法规中关于工伤保险参保时间具体休现在以下四种情形:

  一、《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中说明工伤保险关系从用人单位填写缴费申报表、并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之日起生效。

  二、《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新发生的费用"是指用人单位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前发生工伤的,在参加工伤保险后新发生的费用”规定,工伤保险关系从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之日起生效。

  三、自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按月申报缴纳工伤保险费次日生效。

  四、自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次月生效。

  新员工入职工伤保险多久才生效?

  1、新员工入职,当月无参保。用人单位为该员工参保时选择当月生效的,该员工的工伤保险生效时间为次日零时;用人单位为该员工参保时选择次月生效的,该员工的工伤保险生效时间为次月1日零时。备注:当月未参保缴费,而选择下月参保缴费的情况。

  假如用人单位在15号为新员工办理参保手续,该员工在20号发生工伤,用人单位25号到社保局补缴当月工伤保险费用的,那么25号之后工伤的医疗待遇和补偿待遇可由社保支付。

  2、新员工入职,当月社保已由前用人单位购买,新用人单位办理参保手续选择次月生效,该员工的工伤保险生效时间为办理手续那天的次日零时生效。

  3、用人单位未为员工参保的,该员工发生工伤,用人单位可到社保局申请补缴,由社保局监察核实后,为全单位应缴未缴的人员补缴2年的费用,那么补缴之后的工伤待遇可由社保支付。

  【备注】:在工伤保险生效前发生工伤所产生的费用待遇由用人单位负责。

  工伤保险作用

  一、参加工伤保险,可以较好地维护伤残职工的合法权益。随着工业化、城市化步伐的日益加快和交通、建筑等行业的高速发展,劳动者所面临的职业伤害风险也在不断增加;同时,发生工伤事故后,一些企业又以职工违章操作(未进行岗前培训)或违反厂纪等种种借口未按规定进行工伤处理,使职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如果企业职工参加工伤保险,一旦发生事故,由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进行工伤认定。确定是工伤的,由政府劳动鉴定机构对工伤职工的伤残情况进行等级鉴定,并由政府社会保险部门按规定进行赔偿。这样,就能较好地维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参加工伤保险,可以减轻企业负担。如果企业职工不参加工伤保险,一旦发生工伤事故,由企业承担职工工伤所带来的医药费、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诸多费用。企业参加工伤保险,不论企业发生何种工伤事故,其所需有关费用都可以由政府社会保险机构按规定进行赔偿。这样,就可以大大减轻企业因工伤而引起的经济负担。

  三、参加工伤保险,可以增强企业安全意识,减少企业事故。企业工伤事故在不断增多,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企业和职工安全意识淡薄,不重视安全生产造成的。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后,向政府社会保险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基金,看起来付出了一些代价,但换来的是增强了企业和职工的安全意识,这将对企业预防事故发生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四、参加工伤保险,可以较好地调整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如果企业职工不参加工伤保险,一旦工伤事故发生,企业在处理工伤事故的过程中,工伤职工和其家属往往会对处理工伤事故的公正性产生怀疑,进而对处理结果表示不满,容易导致劳动关系紧张甚至矛盾激化,产生不安定因素。如果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发生事故后,由企业向当地劳动保障管理部门上报事故情况,劳动保障部门调查核实后进行工伤认定。如果是工伤,则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这样,就能够较好地处理好工伤事故,协调好企业和工伤职工的劳动关系,有效地防止不稳定因素的产生。企业也不会因工伤事故的发生牵涉很多的精力和财力。

  五、参加工伤保险,可以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险体系是城乡一体化的重要内容,而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是完善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工伤保险的社会保险体系是不完善的社会保险体系。没有工伤保险的城乡一体化也是不完善的城乡一体化。

  相关问题解答

  一、工伤保险当天生效吗?办理了参保手续还没有缴费。

  【回答】:工伤保险一般是缴费之后生效,只办理参保手续不缴费是无法生效的。

  二、交了工伤保险多久生效?为什么要参加工伤保险?

  【回答】:一般工伤保险缴费后就生效。参加工伤保险,既能及时地保障受伤害职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恢复和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促进社会安定,又能使劳动者及其家属解除后顾之忧,还能增加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安全意识,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

  三、工伤保险怎么买?签订合同之后就可以生效吗?

  【回答】: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或建筑项目买。一般是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后生效,签订劳动合同后每月买工伤保险也是无法生效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2]《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二条

拓展阅读

职工工伤保险可以单独买吗 广东省事业单位如何办理工伤保险 工地工伤保险办理条件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相关知识推荐

工伤保险备案时间是多久

其实世界上的大多数人都是有保险意识的。因为大家都知道未来发生的事情不可预测,买一份保险也是为自己的未来做打算,而且是低投资高回报。我想大家可以了解一下,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工伤保险备案时间是多久的相关内容。

#工伤保险知识 人浏览 工伤保险的生效日期是下个月还是人数有限制? 【工伤办理程序】《工伤保险条例》规定:1、【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停工留薪期】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3、【工伤鉴定】职工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护理依赖等级鉴定,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有关(病历)资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国家标准GB/T16180—2006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送达申请鉴定的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并给职工颁发《职工伤残证》。4、【工伤待遇】按照伤残等级到当地社会保险机构领取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工伤保险缴费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行业的风险性质不同,工伤保险缴费的比例也是不相同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根据用人单位的工伤登记和主要经营生产业务等情况

#工伤赔偿 次播放 新余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

发布部门:江西省新余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余府发[2000]16号分宜县、渝水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驻市中央、省属各企事业单位:现将《新余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年四月二十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

#破产法规 人浏览 中山市工伤保险的认定范围

核心提示:劳动工伤保险的工伤范围是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工伤保险的工伤认定范围。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

#劳动法 人浏览 工伤保险是从工作开始生效,还是需要几天或几个月才能生效?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办理工伤保险赔付比例是多少

发生工伤,首先应当申请工伤认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才能确认赔偿数额。不同级别赔偿的项目不尽相同,因此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工伤赔偿 人浏览 超过工伤认定时间的能报销工伤保险吗? 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工亡赔偿是按工伤认定的时间还是工伤认定生效的时间? 您好!1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赔;2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3未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4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并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5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所在省份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等情况确定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工伤保险生效时间 具体咨询社保部门 全部6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工伤保险生效时间如何界定 以社保机构受理后为准,费用已缴纳。此前发生工伤,由单位自行负责。具体也可咨询社保机构。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用人单位需要给员工买公积金吗

用人单位需给在职员工按照规定要求交纳公积金。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依法缴纳公积金费用。用人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将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劳动法 人浏览 保险生效时间 根据保险合同内容来确定。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按劳动法轻工伤如何赔偿

轻工伤的赔偿:七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本人工资的13倍,八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11倍,九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倍,十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倍等;而除此之外,还有医疗费、鉴定费等费用,都可依法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劳动法 人浏览 工伤保险有生效时间,保险生效的时间 保险公司的理由没有法律依据,如果保险公司继续拒赔,你可以到法院起诉。 全部6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对方根据胜诉结果无力支付赔偿,是否有其他途径可追索赔偿? 如果是民商事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仲裁机构所在地中级法院申请撤消仲裁裁决,而不能够直接去法院提起诉讼的。如果对方已经申请法院执行仲裁裁决的,可以到执行法院申请不予执行,也可以直接去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我国实行的是或裁或诉原则,也就是说仲裁和诉讼是两个相互排斥的争议解决方式,一旦选择了仲裁,那么对于仲裁做出的判定必须服从,不得再向法院提起诉讼。也不得向其他仲裁机构再申请仲裁,因为仲裁是一裁终局制度。但是,如果有确凿的证据可以证明仲裁庭的仲裁程序有误,或者仲裁员有收受贿赂等行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结果,这是法律所允许的。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按劳动法搬迁补偿标准

搬迁的补偿标准:企业如果因搬迁而与劳动者解约,需要按照劳动者在该企业中工作的年限进行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法 人浏览 用人单位能处罚人日工资的6倍,工资中出现错误, 用人单位处罚员工罚款是不可以超过当天工资的3倍以上的,用人单位的行为属于一种违法行为,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劳动者给其造成一定损失的,是可以对劳动者进行一定罚款的,但是要区别对待:1、劳动者故意造成的损失需要100%全额赔偿;比如因为失恋啊、心情不好啊,故意破坏用人单位的产品、设备等;2、劳动者存在重大过失的,50%左右;明显可以避免的错误,比如因为违章操作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的、喝酒后工作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一半左右的损失;3、劳动者一般过失或者正常工作不存在主观故意或重大过失的,造成的经济损失,无论大小,均不应让劳动者承担。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按规定员工旷工怎么扣工资

员工旷工的,单位可以按规定扣除其旷工当天的工资。如果因员工本人的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还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但每月从其工资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旷工比较严重的,用人单位有权直接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法 人浏览 实习期结束 提前一个月提离职后 必须要一个月之后才能走嘛 (离职报告写在一个月之前离开) 一、离职一定要一个月后才能走吗1、离职不一定要一个月后才能走,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经同意也可以提前走。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并且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办理了离职手续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是在试用期内的,可以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二、辞职离职的一般程序有哪些辞职离职的一般程序,具体如下:1、提前1个月提交辞职请求;2、员工主管与辞职员工积极沟通;3、辞职申请表经各级领导签署意见审批;4、员工辞职申请获准,办理离职移交手续。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安排调休可以代替加班费吗

在休息日安排的调休可以代替加班费。企业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可以首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调休的,则可以依法支付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加班的,不能安排调休,单位必须按照日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劳动法 人浏览 你好 走研究生人才引进的管委会怎么样 研究生人才引进政策:(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45周岁以下);(2)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中级45周岁以下,副高50周岁以下,正高职称55周岁以下;高级职称必须由省人事厅颁发,中级职称由市地人事局或省级部委办公厅颁发);(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紧缺专业大专学历(35周岁以下)(4)国内全日制硕士以上学历者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政策,其他人员在杭均要有就业单位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五条高等教育的任务是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安徽平均工资

安徽的平均工资: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50894元,比上年增加3088元,比全国平均水平(56339元)少了5445元,居全国第17位。

#劳动法 人浏览 个人与公司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范围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下列事实发生的劳动争议:1、确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劳动仲裁问题 公司取消我的岗位 没有赔偿 没有签署劳动合同 入职满6个月 没有节假日 没有缴纳保险 劳动仲裁案件当事人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对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列举的两类劳动争议,只有劳动者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就是我现在也是在学徒期间是一个带薪学习的协议然后还没有保险然后协议写着一年之内退出了就要赔偿30%的违约金,然后不都是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吗我想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有一个关于人事争议案件想咨询您, 您好,具体情况详细说一下。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本文地址】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