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禹王台区城市管理局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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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禹王台区城市管理局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024-06-12 20:4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为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和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行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制度的工作要求,禹王台区城管局(城市综合执法局)起草了《禹王台区城市管理系统推行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制度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附:禹王台区城市管理系统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点及防控措施),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便我们进一步修改完善。

     请您于2020年7月24日17时前以电话或者邮箱的方式将意见建议反馈至禹王台区城管局政策法规科,电话0371-23385859,邮箱[email protected]

 

2020年7月22日

 

 

禹王台区城市管理局

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落实河南省2020年依法行政网络督导指标要求和《开封市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汴法政〔2020〕1号),通过建立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制度,降低行政成本,减少涉诉、败诉率,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提高行政效率,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开封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涉及城市管理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近年来行政管理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和已办结的行政执法案件(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为参考,梳理我区城市管理领域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减少或防止执法过程中对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损害,落实依法行政,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二、主要任务

随着开封社会经济、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城市管理系统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市民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的逐步增强,以及《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及立案登记制的施行,行政机关法律风险日益加剧,涉诉、败诉案件激增,法律风险防控机制亟待建立健全。通过梳理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有针对性的实施行政指导等方式方法,探索建立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制度,促进行政相对人积极预防、主动纠正违法行为,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

三、表现形式

一是在城市管理方面:存在影响市容的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私设广告、一店多招、私运渣土等违法行为;存在影响环境卫生的破坏设施、随意抛撒、乱堆乱放等违法行为;存在影响市政设施的挖掘道路、破坏设施等违法行为;存在影响公用事业的占压管道、偷盗水暖气等违法行为;存在影响园林绿化的私自砍伐、破坏绿地等违法行为。

二是在城乡规划方面:存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

三是在环境保护方面:存在工地扬尘污染、油烟净化不达标等违法行为。

具体表现形式见《禹王台区城市管理局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四、危害后果

一是造成个体对抗,阻碍执法。表现在一些固定商户和流动摊贩不满行政执法行为,或主观错误的认为行政执法行为侵害其个体利益,以辱骂、耍赖、撕扯、恐吓等暴力手段直接对抗执法人员,阻碍执法。

二是形成群体对抗,暴力抗法。主要表现在一些人“被他人利用”或“利用他人”对抗行政执法活动,不问前因后果,根本不明白事件的真相,进行起哄、围攻、毁坏执法装备,强行夺取被扣押物品等,群体共同对抗执法。

三是煽动、利用弱势群体,影响队伍形象。表现在一些老人、妇女、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以哭天喊地,声泪俱下,混淆视听,顾作痛苦状,来吸引行人围观,博取大多数人的同情,使执法人员陷入进退两难的尴尬境地,影响队伍形象;有的倚老卖老,抓、咬执法人员,利用各种手段对执法者进行暴力侵犯。

四是钻法律空子,导致定性困难。随着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深入,城市综合执法的范畴越来越宽,所需要掌握的法律常识和专业知识也越来越多,加之随着社会的进步,老百姓的法制观念越来越强,聘用的法律顾问越来越多,擦着法律边缘,致使执法人员稍有不慎和适用法律不当,就有可能遭遇行政诉讼,成为被告。

五是配合不到位导致程序困难。在实际的执法办案中,由于行政相对人不配合或者部门之间配合不到位,导致证据难以收集,或者是技术性强的事实认定不到位,或者是即时性的证据消失,造成取证难、送达难、处罚难、执行难,案件执行举步维艰。

六是行政强制措施执行难。主要表现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分离后,行政手段相对减少,导致行政处罚的罚没款收缴不及时,必须通过申请人民法院行政强制执行,致使案件无法按期结案,最终被追责问责。

七是行贿受贿导致执法不公。一些执法人员经不住当事人的利诱,接受当事人的吃请和礼品,没有按规定公平、公正执法,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加大或降低处罚标准,不该罚的罚了,该严查的却不严查,该取缔的不取缔,结果是以罚代管,纵容不法当事人继续从事非法经营活动,引起群众不满。

八是执法人员人身安全无保障。在重大、复杂执法过程中,城市管理执法都有公安机关配合,但是在一般案件的执法过程中缺乏强制手段,往往容易碰到“要钱没有,要命一条”的尴尬情况,使执法人员陷入两难的境地。

五、防控措施

一是加强宣传,提高市民的法律意识。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等,开展多媒体、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内外结合的城市管理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的法律意识,让群众了解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他们积极理解、支持并参与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

二是明确权责,发挥制度的规范作用。要对照“三定方案”和“权责清单”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该主管的事要认真履行主管职责,该牵头的事要义不容辞地发挥牵头作用;该配合的要积极予以配合;发现城市管理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属其他职能部门管辖的该移交的要移交。按照各级“行政执法责任制”和“三项制度”的要求,做到执法程序“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坚持全面作为,不缺位;正确作为,不错位;有效作为,不越位;规范作为,做到位。

三是强化素质,提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水平。按照住建部“721”工作法和省厅关于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要求,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观念,在工作中坚持严格依法办事,既要勇于执法,又要善于执法,讲究工作艺术,不断增强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的防卫意识、执法技能和现场处置能力。同时在城市管理工作中,执法人员要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让群众真正感到城市管理工作者是他们的贴心人,是他们利益的忠实维护者,只有这样人民群众才会从心里理解、支持城市管理工作。

四是疏堵结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在城市管理工作中,必须学会用科学发展观和辨证的思维来思考、解决问题,对一些管理难度大、一时难见成效的违章行为的管理过程中,决不可产生急躁情绪。而应着眼于大局,树立与违法行为进行长期艰苦作战的心理准备,积极探索城市管理的新路子,建立起长效管理机制,力求有新突破、新发展。根据实际情况,协调有关部门,通过疏堵结合,从而赢得广大群众的理解与支持,使肆意煽动他人暴力抗法的人员无容身之地,减少暴力抗法事件的发生。

五是加强保障,构建“城管+公安”模式。完善公安保障机制,增加警力和保障力量,对实施暴力抗法行为的违法分子有独立处理权,从而依法从严打击。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坚决追究其刑事责任,弘扬正气,形成全社会声讨和谴责暴力抗法行为的舆论氛围,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要注重执法现场取证工作,为公安部门依法处理抗法者提供凭证。

 

禹王台区城市管理局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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