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 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旅游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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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 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旅游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2023-07-24 05:5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浙江省旅游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5月20日

浙江省旅游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为推进浙江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旅游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综合带动作用,根据《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背景

(一)“十三五”浙江省旅游业发展成就

“十三五”期间,浙江省旅游业持续保持较快增长,整体实力明显增强,为“十四五”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产业规模明显壮大。“十三五”期间,全省接待游客32.1亿人次、旅游总收入46607.8亿元,分别比“十二五”增长44.6%、67.3%。2019年全省全域旅游产业增加值4914亿元,占全省GDP的7.9%,全省旅游业吸纳就业人口占全社会就业总人口10.5%,对全省GDP的综合贡献达到18.7%,战略性支柱产业地位进一步巩固。乡村旅游、生态旅游、文化旅游、滨水旅游等特色产业快速发展,规模持续壮大,在全国产生广泛影响。产业发展平台不断发展壮大,世界旅游联盟总部落户浙江,中国义乌文化和旅游产品交易博览会、国际海岛旅游大会、世界乡村旅游大会等重大平台的集聚、辐射功能进一步加强。

发展质量明显提升。以标准化管理促进质量提升,牵头制定4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发布实施11项省级地方标准。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开元、宋城、横店等一批旅游领军企业快速成长。8个县(市)创成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53个县(市、区)创成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县,覆盖率达60%。建成旅游风情小镇100个。景区城、景区镇、景区村覆盖率分别达55.5%、34.6%、49.4%。乡村旅游领跑全国,其中民宿1.98万家,总床位近20万张,就业人数超15万,总营业收入超过100亿元,均居全国第1位。5A级旅游景区19家、国家级旅游度假区6家、星级饭店554家,数量均居全国前列。2020年中国县域旅游综合实力百强县浙江占25席,数量位居全国第1位。“诗画浙江”品牌影响力持续扩大。

发展环境明显优化。省委、省政府把旅游业作为战略性支柱产业培育,制定《浙江省旅游条例》《关于把旅游产业打造成为万亿产业的实施意见》《浙江省全域旅游发展规划》等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措施,启动“四条诗路”“十大海岛公园”“十大名山公园”等重大工程建设。推进旅游体制改革,全省文化和旅游机构合并重组,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长三角旅游一体化发展步伐加快,合作机制不断健全。旅游公共服务不断完善,通景公路网络基本形成,建成旅游厕所8694座,“诗画浙江·旅游信息服务平台”全功能上线,具备预约、错峰、限流功能。全省33所高等院校和88所中职学校开设旅游相关专业,全日制在校生数4万人。旅游安全保障体系日趋完善。

新冠肺炎疫情对我省旅游业发展造成了巨大冲击。同时,一些结构性、素质性、体制性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旅游业区域间、各旅游板块间发展水平不够平衡;文化和旅游资源融合不够,旅游品质有待提升;旅游产品、公共服务等旅游供给还难以满足个性化、细分化、品质化的消费需求;旅游国际化水平有待提高,入境游市场增速较慢;新业态发展速度不够快,创新发展有待提速;旅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需进一步提升;高层次复合型旅游人才培养亟待加强。这些要在“十四五”和今后一个时期重点加以解决。

(二)“十四五”时期旅游业发展机遇与挑战

从国际环境看,国际形势严峻复杂,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全球旅游业不确定性明显增加。5G、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将引发旅游发展模式变革。随着我国经济实力、国际影响力不断增强,将引发更多国际关注,吸引更多国际友人到我国考察与旅游。从国内环境看,我国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加快形成,人民群众消费能力大幅提高,高品质旅游需求将快速增长;生态文明、乡村振兴、文化强国等战略,为旅游业发展提供新机遇。从省内环境看,我省将在建设“重要窗口”新方位上开启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新征程,数字化改革为旅游业发展注入新活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一带一路”、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等国家战略红利加快转化为旅游业发展新动能。

综合判断,“十四五”及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旅游业将处在现代化的开启期、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期,全面进入大众旅游新阶段,全域化发展更加快速,品质化需求更加突出,分众化消费更加明显,数字化应用更加广泛,融合化改革更加深入,国际化竞争更加激烈。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聚焦高质量、竞争力、现代化,以扩大内需为战略基点,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数字化改革为总抓手,主动把握和适应旅游发展新态势,进一步扩大开放,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构建现代旅游业体系,把浙江人文优势与生态优势转化为旅游发展优势,优化产品结构,提升旅游品质,拓展旅游市场,扩大旅游消费,壮大旅游经济,用旅游载体讲好浙江故事,促进共同富裕,努力为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贡献力量,为全国旅游现代化建设贡献经验。

(二)主要原则

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发挥旅游载体作用,让旅游成为人民感悟优秀文化、增强文化自信的过程,让广大游客在旅游体验中感受文化之美,陶冶心灵情操,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坚持主客共享,惠民富民。以提高游客和当地居民满意度获得感为核心,发展大众旅游、全域旅游;发挥产业优势,扩大投资,增加群众收入,促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

坚持生态优先,品质至上。注重提高标准,突出特色发展、绿色发展,拓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旅游转化通道,提升核心竞争力,实现量的有效增长和质的大幅提升。

坚持数字赋能,创新驱动。用数字化技术、数字化思维、数字化认知对旅游治理进行全方位系统性重塑,创新体制机制,推进旅游业从资源和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催生新产品、新业态、新服务。

坚持依法治理,优化环境。加强旅游法治体系建设,运用法治思维和方法推动旅游市场发展,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依法维护旅游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

坚持系统观念,整体智治。统筹发展和安全、保护和利用、国内与国际、城市和乡村、线上和线下等关系,加强全局性谋划,整体闭环推进“诗画浙江”建设,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旅游与经济社会全局实现高度融合、联动发展。

(三)“十四五”主要发展目标

进一步优化布局、完善结构、提升能级,加强优质旅游产品供给,激发旅游消费市场活力。到2025年,率先基本建成现代化旅游经济强省,各项主要指标位居全国前列,努力成为长三角休闲度假胜地、中国最佳旅游目的地、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和未来旅游先行地。

形成现代旅游业体系。现代旅游产品体系、旅游营销体系、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旅游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特色旅游业态优势凸显,新兴业态快速发展,率先打造国内旅游大循环的战略支点、国内国际旅游双循环战略枢纽,旅游业成为拉动内需的重要引擎。到2025年,全省接待国内过夜游客达4亿人次以上,旅游产业总产出1.78万亿元,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8%以上,旅游业对国民经济的综合贡献达19%以上。

建成全域旅游示范省。70%以上县(市、区)达到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标准,建成100个景区城、1000个景区镇、12000个景区村。培育5个以上国家级和国际级旅游产业发展平台、10家以上上市旅游企业、35个千万亿级大景区。争取新增5A级旅游景区3家、国家级旅游度假区3家。

建成数字旅游示范省。数字创新生态体系基本形成,数字化驱动效应充分显现,数字旅游新业态、新模式更加丰富。到2025年,60%以上A级旅游景区建成智慧景区,打造100家以上智能服务、无感支付的饭店,建成20个数字技术、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多业务协同应用场景,“预约、错峰”旅游运行机制完善高效。

建成旅游富民示范省。助力共同富裕机制更加完善,旅游业成为山区26县实现跨越式发展的主导产业,山区26县旅游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9%以上。旅游业促进就业渠道进一步拓宽,成为全省农民增收致富的主渠道。全省旅游产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达11%以上,乡村旅游收入占全省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超13%。

建成全国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样板地。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更加完善,文化和旅游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实现深度融合发展。到2025年,高质量完成“四条诗路”黄金旅游带和十大海岛公园、十大名山公园建设,建设2个以上富有文化底蕴的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10条以上国内外知名的旅游精品线路,打造文化特色明显的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3-5个、街区10-15个。

建立省域旅游现代化治理体系。旅游领域治理实现横向协同、纵向贯通、整体智治,按县(市、区)评价体系、分业态统计评价体系全面建立。旅游法治体系更加完善,旅游营商环境更加优化,数字赋能、科技驱动、人才创业、创新创造的氛围更加浓厚,信用监管、安全保障等体系更加健全,文明旅游蔚然成风,游客和居民满意度达到90%以上。

“十四五”时期旅游业发展主要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2019年实际值

2020年实际值

2025年目标值

发展质量

国内过夜游客人数

住宿单位接待国内过夜游客(亿人次)

2.9

2.2

4

游客人均花费

国内游客人均消费(元)

1486

1450

2000

规模效益

旅游产业对国民经济的直接贡献

旅游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7.9

6.8

8

旅游产业对社会就业的贡献

旅游从业人员数占社会从业人员数比重(%)

10.5

11.0

国际化

程度

出入境游客规模

住宿单位接待入境过夜游客(万人次)

467.1

38.3

470

国际旅游(外汇)收入(亿美元)

26.7

1.6

27

旅行社组织出境旅游人数(万人次)

306.5

12.8

310

智慧化

水平

智慧型产品

智慧景区、度假区占全省景区、度假区的比重(%)

100

品质化

供给能力

高能级供给

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个)

2

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个)

3-5

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个)

10-15

千万亿级大景区(家)

19

10

35

品质饭店(家)

50

138

200

品质旅行社(家)

501

574

700

等级民宿(家)

488

688

1200

旅游市场主体

上市旅游企业(家)

3

3

10

现代化

治理水平

可持续发展

营商环境、生态环境公众评价(%)

81.7

82.3

87.0

目的地美誉度

游客、居民满意度(%)

78.1

80.95

90.0

安全保障

游客千万人次死亡率(%)

0.095

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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