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重国籍问题:不承认≠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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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国籍问题:不承认≠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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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法的漏洞

但是,国籍法的规定存在漏洞,使得中国公民拥有双重国籍就变成了可能。

第四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第五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根据第四条,只要父母双方都是中国公民,或者说父母一方为中国公民,另一方持非中国国籍,只要本人出生在中国,便拥有中国国籍。

此类国籍的获取,并不会受到父母一方为外国公民而可以获得外国国籍的限制。

根据第五条,前半句与第四条类似。后面一条比较复杂,它分为三种情况:

1.父母双方均为中国国籍,两人均定居在国外,本人出生若具有了外国国籍,便不具有中国国籍;

2.父母双方均为中国国籍,其中一人定居在国外,本人出生时若具有了外国国籍,便不具有中国国籍;

3.父母双方一方为中国国籍,另一方为外国公民,父母中为中国公民的定居国外,本人出生时若具有了外国国籍,便不具有中国国籍。

《国籍法》第五条给出了两个限制,一个是“定居国外”一个是“具有了外国国籍”,只要两者同时不符合,便可以获得中国国籍。

由于《国籍法》对定居没有明确的判定标准。根据目前的普遍理解,“定居”的标准应该是没有取得外国公民身份但是具有永久居留权,也就是已经获得了“绿卡”。

如此一来便有一个漏洞,举个例子:不具有美国绿卡的中国父母,在美国生下了一个孩子,根据美国法律,凡是在美国出生的孩子都可加入美国国籍,于是该父母的孩子便可以获得美国国籍。但与此同时,该孩子也同时符合获得中国国籍的条件,因此该孩子也就有可能获得中国和美国的双重国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领事条约》附件一《中美两国政府关于两国公民团聚、旅行方便等问题的补充换文》第2条规定: “两国政府同意给予自称同时具有美利坚合众国国籍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在两国间旅行的便利,但这并不意味着两国政府承认双重国籍。上述人员出境手续和证件将按照居住国的法律处理;入境手续和证件将按照前往国的法律处理。”

中国公民只可以允许拥有中国一个国籍的说法是怎么体现的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中明确规定了丧失中国国籍的几种情况。

第九条 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第十条 中国公民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退出中国国籍: 一、外国人的近亲属; 二、定居在外国的; 三、有其它正当理由。 第十一条 申请退出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丧失中国国籍。

第一种情况,是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不管通过什么途径获得外国国籍的,即意味着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第二种情况是,自己主动申请的并且被批准的,丧失中国国籍。

第一种情况存在很明显的漏洞,因为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需要符合两个情况“定居国外”“取得外国国籍”。但是,如果你取得了外国国籍,但是常年居住在中国,也不会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包括第一种情况和第二种情况,其实在实际生活中,要去公安机关注销中国国籍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丧失中国国籍,这一过程就会持续很长时间,也就是说现实情况中存在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的事实。

孟晚舟没有自动丧失中国籍

最后,再说一下今天外交部发言人对于孟晚舟国籍的回应,发言人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孟晚舟是中国公民。”

这句话的意思应该这么理解,按照现行《国籍法》,孟晚舟父母均为中国公民,孟晚舟本人也出生在中国,因此具有中国国籍。另外,根据《国籍法》第九条规定,孟晚舟并未定居国外,因此即使其存在外国国籍,也不存在中国国籍自动丧失的事实。并且,孟晚舟本人也并未主动申请退出中国国籍。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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