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们计较“调休凑假”?我们的假期被“调休”得不明不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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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我们计较“调休凑假”?我们的假期被“调休”得不明不白

2023-05-03 19:2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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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祝大家五一假期愉快,然后提醒大家,各位放完了假,还有一天调休等着你。不爽了吧,想骂人了是吧?这篇文章将谈谈休假制度,为什么它既不讨人喜欢,也不合理。

从一开始就很清楚,人不是机器,总是需要休息的。在古代社会,人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自然享有休息的权利。但近代以后,伴随着资本的原始积累,生产者和生产资料逐渐分离。对于资本家来说,只要控制工人的劳动时间,就能保证机器昼夜不停地生产,从而创造更多的剩余价值。本杰明·富兰克林说过,“时间就是金钱。“时间可以创造财富,所以有经济价值,而能创造价值的东西肯定会被纳入资本主义剥削体系。马克思说得更直接:“现金财富的基础是窃取他人的劳动时间。”

对于劳动者来说,一切都是围绕着机器转的,劳动者离开机器就意味着失去了生存的能力,休息的权利也就无从谈起。因此,时钟控制着工人的作息,电灯延长了工人的工作时间。生产力的发展,反而使劳动者的休息时间越来越少,“休息”逐渐成为一种奢侈。我国工人为了夺回“休息”的权利,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不断斗争,掀起了一次次的工人运动。

1949年新中国成立时,颁布了《全国元旦及节假日放假办法》。到今天,我们还在用这一条,只是中间修改了好几次。建国之初,为了搞建设,当时全年的公共假期只有7天,再加上单休的政策,一年到头只能休息59天。就连这种休假制度,也只有城镇工人干部能享受,在农村一年四季面朝黄土背朝天。

1967年,国务院直接取消了春节假期,假期制度甚至倒退了。直到1979年才在中国恢复。上世纪80年代,由于劳动力向沿海转移,为了照顾这些职工,国务院还制定了探亲假制度。改革开放后,随着经济的发展,劳动强度逐渐加大,单休制越来越难以适应现实。当时的工作制度叫“做六休一”:工作6天后,星期天还要洗衣服、打扫卫生、看望老人,这对普通人来说是吃不消的。当时有句话叫“战斗的星期天,疲惫的星期一”,这句话今天绝对会成为热搜。

国务院于1994年发布《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将6天工作时间改为5天半。结果实行起来就成了大小周,也就是一周工作5天,下一周就工作6天,给工作生活造成了不少的混乱。于是政府直接普及了5天工作制,这样就有了全年111天的假期。

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爆发,中国也受到波及,导致国内消费不景气。为了促进消费,我国于1999年实施了“黄金周”放假办法。春节、五一、十一统一改为休息三天,加上前后的双休日和休息日,就有了一个星期的长假。当时大家都在担心没有假期去旅游,“黄金周”一下子让市场升温。2000年,为了应对“黄金周”期间旅游行业的协调组织工作,国务院牵头14个部门成立了“全国假日旅游部际协调会议办公室”,即假日办。同年,“五一”旅游人数达到2000万人次,第二年增长2.7倍,达到7376万人次。游客数量急剧增加,景区建设跟不上,市场承载不了。结果就是体验极其差。社会各界纷纷呼吁改革,变长假期为短假期,搞“错峰旅游”。

2007年,国务院修订了《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元旦放假一天,春节放假三天,清明节放假一天,劳动节放假一天,中秋节放假一天,国庆节放假三天。践中,春节、国庆两个7天“长假”和元旦、清明、五一、端午、中秋五个“小长假”是通过节假日调整形成的。但有了这样的变化,假期总数反而减少了。对比2006年和2008年,如果算上前后的休息时间,会少休息两天。而且,预期中的“错峰出行”根本没有出现。没有五一节,大家都会在11月1日聚在一起。国庆出游的人数又增加了20%,旅游景点反而变得更加拥挤。

政策进行了修补,一直持续到2013年,假日办又放大招了。规定出来,却是放1至3号。结果那一年元旦,劳动者歇完两天周末,还要回单位上一天班,再放三天假,回头又得连上八天班,这合理吗?有人去问国家旅游局的专业人士,对方回答说“因为2012年的放假安排,在2011年年底公布了,所以2013年的调休,不能借用上一年的双休日”。

整个2013年,为了凑“小长假”,共有9个周末被挪用。为了放假,工人连续工作一次8天,两次6天,三次7天。结果,虽然假期没有变化,但大家都觉得比往年更累,抱怨声也很多。2014年,假日办被撤销,改为“旅游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假日办成为历史,但由于政策惯性和路径依赖,“调休”的临时安排一直沿用至今。

所以到底为什么要调休呢?曾有一种说法,说“全年法定假日总数是固定的,经过科学论证和法定,不可随意更改”,所以只能前后借一点,总的天数坚决不能变。但这个法定节假日总数,既没有经过科学、民主决策,也从来没有正式立法。

截至目前,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的依据仍是国务院2013年修订的版本《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本《办法》只是行政法规,不是法律。至于具体的法定节假日以及如何调整节假日,要等到上一年年底,由“部际联席会议”提出意见,报国务院批准,最后由国务院办公厅以“通知”的形式对外公布。

无论是假日办公还是后来的“部级联席会议”,都没有进入政府机构序列,没有办公室,全靠一年开几次会来协调沟通。“假日救火办公室”。参会成员一般就是上传下达,沟通各部门想法。每年的放假安排出台之后,都免不了被吐槽。

抛出问题之后,我们来谈下建议:

通过全国人大,通过一部《休假法》,把制定节假日的权力收归全国人大。这样做,可以保证节假日的规范化,国务院在制定年休假办法时也将有法可依。

我们可以参考邻国日本。日本的假日法于1948年开始实施,至今已经历了11次修订。有许多值得借鉴的经验。例如,为了方便与周末挂钩,日本的四个假期直接安排在星期一。又如,为避免节假日调整造成生活节奏混乱,规定两个休息日之间的工作日也要转为休息日,且尽量把节假日尽量少放,让老百姓有更多的“获得感”。我们放假,也可以用这种弹性的办法,碰到日子排不开的情况,与其去调、去凑,不如干脆多给大家放一天,天塌不下来。

1930年,凯恩斯在《我们后代可能的经济前景》中设想,百年后,人们每天只需工作3小时,就能满足社会对物质财富的需求和个人对工作的欲望。在未来,人们将有足够的自由时间来发展艺术和道德。算了一下,距离他预期的时间不到10年,所以再搏一搏?

然而,“休息”是劳动者的自然权利。马克思曾经说过:“时间是人的积极存在,它不仅是人生命的尺度,还是人发展的空间。“如果你只看公司的经济价值,那么员工的假期应该越少越好。但国家不是企业,不能只考虑经济效益,也要考虑节假日对社会和家庭的影响。劳动者休假不仅仅是为了再次从工作中恢复过来,更重要的是陪伴父母,养育孩子,提升自己。列宁也说过:“不会休息的人,就不会工作”。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生活方式的改变,广大人民群众对节假日越来越重视。我国幅员辽阔,异地的劳动者离家很远。除了春节和国庆两个“黄金周”,其他假期都是两到三天的“小长假”和“周末”。常回家看看就成了一种奢侈。碎片化的休息时间,意味着很大一部分人只能选择短途旅游,既不能让大家领略到我国的名山大川、历史文化,也不利于远在他乡的农民工与家人团聚。每个节假日前后的休息,会打乱劳动者的正常作息,使人感到精神上的疲劳。好不容易到了“黄金周”,到处都是人山人海,公共设施依然承受着巨大的压力。与其“海量专家精确计算,就是不能多放一天假”,还不如放群众一马,给越来越长的劳动时间,刹一刹车。

再次祝大家劳动节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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