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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3 21:1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广东:鼓励企业把职工旅游作为

奖励和福利措施

7月28日,全省全域旅游工作现场会在惠州博罗召开。会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东省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实施方案》,提出要鼓励企业将安排职工旅游休闲作为奖励和福利措施,开展职工疗休养活动。

《方案》提出七条扶持政策,以问题为导向,针对广东全域旅游发展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难题,提供政策解决方案,逐一破题。

在扩大旅游消费方面,《方案》提出,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鼓励企业将安排职工旅游休闲作为奖励和福利措施,开展职工疗休养活动。

据介绍,广东尤其是珠三角地区具备发展奖励旅游的条件,实施奖励旅游,是落实带薪休假制度的具体行动。

《方案》还提出支持利用“农民丰收节”“乡村旅游季”等活动平台,组织游客到乡村旅游消费。通过旅游提振乡村经济,将成为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其实,

关于“安排职工旅游”这方面内容,

工会组织也出台过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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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 国 版

去年12月,中华全国总工会发布了《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基层工会可以用会员会费开展春游秋游,为会员购买当地公园年票。基层工会组织会员春游秋游应当日往返,不得到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开展春游秋游活动。

各 地 版

广 东

基层工会可组织会员春秋游,范围限于省内,应当日往返。不得到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开展春秋游活动,不得安排收费旅游景点的相关活动,春秋游如有需要可安排工作餐、开支交通费,不可开支景区门票、导游费、住宿费和其他补贴费用。

上 海

基层工会开展会员春游秋游活动可以委托旅行社组织,需签订委托协议,当日往返,不得到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开支范围包括租车费、餐费、门票、活动用品等,费用标准不得超过每人每天200元。

山 东

组织会员春游秋游应当日往返。有需要可安排工作餐、开支门票、交通费等,每人每天不超过200元,正餐每人每餐标准不得超过40元。

陕 西

在“春游秋游”方面,不再限定市内,但应当日往返。可安排工作餐,开支交通费。

在“疗休养”方面,基层工会可对工会组织开展的劳模和先进职工疗休养中的住宿费和伙食费进行适当补贴。

湖 北

基层工会可组织会员开展春秋游活动,但范围限于省内,且须当日往返,可委托专业机构承办,但不得前往风景名胜区。确需途中用餐的,可安排工作餐,每餐人均不超过40元(不得发现金)。

河 南

基层工会组织会员春游秋游,应当日往返,不得到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开展春游秋游活动。春游秋游如有需要,可安排工作餐、开支交通费,不得开支景区门票费、导游费、补贴费等。

湖 南

基层工会可组织会员春游秋游活动,每年各一次,应当日往返。不得到有关职能部门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开展春游秋游活动。春游秋游活动,可安排工作餐,开支交通费、门票费等,开支标准:每人每天不超过200元。

四 川

基层工会可组织工会会员春游,开展春游秋游应当日往返,春游秋游活动可开支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活动用品费,不可开支景区门票费、导游费等。

安 徽

基层工会组织会员开展春游秋游,应在本省范围内,并在当日返回。不得到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开展春游秋游活动。春游秋游如有需要,可安排工作餐、开支交通费;不可开支景区导游费、补贴费等。

江 西

基层工会组织会员春游秋游活动,范围限于省内,应当日往返。有条件的、经行政批准的,也可购买社会服务来开展。不得到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开展春游秋游活动,不得安排收费旅游景点的相关活动。春游秋游活动确有需要,可安排工作餐,开支交通费、门票费等,开支标准:每人每天不超过200元。

……

了解多一点

有了寒暑假,还能享受年休假吗?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职工,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带薪年休假,顾名思义,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什么是“带薪年休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年休假能休多少天?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年休假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哪些情形不能享受年休假?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此外,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职工享受寒暑假天数多于其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确因工作需要,职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数少于其年休假天数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年休假天数。

不休或少休年休假,工资怎么算?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来源:工人在线综合整理、生活日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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