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园林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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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园林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2024-07-12 13:3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园林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四年三月一日 

晋城市园林局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根据山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晋编办字〔2003〕201号文件,设置晋城市园林局,为全额预算正处级事业单位,是市政府主管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直属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城市绿化的法律、法规、条例及有关规定;起草城市绿化地方政府规章草案送审稿,制定规范性文件。

(二)组织拟定城市绿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参与制定并实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负责城市“绿线”的确定和管理工作。

(三)负责对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附属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以及城市主次干道绿化规划设计方案审批及全市园林建筑的设计,并负责监督实施。

(四)负责城市绿化建设的组织工作;负责城市绿化经费的申报、管理和监督;负责城市占用绿地补偿费、易地绿化费等费用的收缴、管理。

(五)负责园林绿化设计、定额管理,核准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制定工程质量等级核定标准,检查和验收绿化工程质量等工作。

(六)负责绿化工程的招、投标以及市场管理工作。

(七)负责城市公园和各类绿地的管理;组织绿化先进单位的评定、城市绿化成果普查和资源调查评估工作。

(八)负责城市游乐园的设计、建设和管理工作。

(九)负责城市园林水系的设计、建设、管理。

(十)负责制定城市绿化科技发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规划;组织本系统科普教育、科技成果鉴定及申报和推广工作;负责名贵花木的引进、培育、管理。

(十一)组织城市绿化专业教育和岗位培训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协调社会各部门做好城市绿化工作及城市园林义务植树和城市美化等工作。

(十三)负责城市古树名木的鉴定、管理、保护工作;做好花卉市场的协调指导;组织、指导开展认养绿地、古树名木、行道树等活动;负责盆景资源和艺术的开发、利用、研究、生产工作;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园林局内设5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二)计划财务科

负责年度财务收支预(决)算的编审、会计报表的汇总和统计资料的填报;负责资金的筹措使用;对城市绿化维护费,对城市绿化专项经费使用进行管理。监督;加强对收入、支出、专项经费和国有资产的全面管理和申报工作;负责局属企事业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的指导工作;会同有关科室编制有关计划和报批工作。

(三)规划设计管理科

组织制订绿地系统和水系统的详细设计,负责对“绿线”的制订和管理;管理园林绿化设计;负责游乐园的设计、建设; 审定公园设计;组织城市绿化维护计划的编制和审报;组织新建项目概预算的编制报批工作。

(四)绿化建设科

负责组织实施绿地系统详细规划;制订并下达城市绿化年度计划;拟定并申报城市绿化专项经费;组织计划落实、检查、验收和评比;负责城区和县(市)城镇绿化工作的协调、指导、监督;组织对园林绿化单位、园林化道路的检查、验收、评定;审定基层单位绿化工程项目,组织、指导全市重点绿化工程建设;审批和办理改变、临时占用、砍伐、移植、非正常修剪城市树木等手续;保护古树名木;指导制定苗木生产计划;组织市区内义务植树活动以及占用绿地补偿费、易地绿化费等费用的收缴、管理;宣传动员,组织指导单位和个人认养绿地的活动;组织城市绿化成果普查和资源调查评估工作;负责绿化资质的审报;负责生态研究工作。 

(五)园艺管理科

负责城市公园(包括综合性公园、动物园、植物园、河上游车园、广场、专类园、水系管理等)管理;制订公园等级标准;组织评定公园等级、验收新建公园、下达广场公园年度计划和花卉生产任务;负责公园内大型活动组织实施,开设商业、服务摊点的审核;组织实施,全市性摆花方案;负责花卉市场的协调指导、盆景资源的开发、利用、研究、生产和园艺水平的提高;制定科研计划和重点科研项目研究;组织科普教育及本系统科技成果鉴定、申报和推广工作;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及一、二类动物的保护和各类名贵花木的引进、培育及管理;组织城市游乐设施的安全检查,负责公园设备年检。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三、人员编制

核定市园林局事业编制2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科级职数9名。

四、列入市园林局管理的事业单位

(一)撤销晋城市园林绿化处,组建晋城市园林绿化一大队、晋城市园林绿化二大队,为全额预算科级事业单位,每处核定编制50名,其中:每队队长1名,副队长3名。

(二)晋城市泽州公园管理中心更名为晋城市泽州公园,为全额预算科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30名,其中园长1名,副园长2名。

(三)晋城市广场管理中心仍为全额预算科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3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四)晋城市河道管理处更名为晋城市河道管理中心,为全额预算科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30名,其中主任1名, 副主任2名。

(五)组建晋城市苗木花卉培育站,为全额预算科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12名,其中站长1名,副站长2名。

(六)确定晋城市植物园,为全额预算科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10名,其中园长1名,副园长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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