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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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团委(团总支):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就我校2023-2024学年团籍注册、团费收缴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团籍注册 团员团籍注册是团组织掌握和了解团员履行义务、参加活动情况的重要途径。团籍注册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学校团组织一般应在秋季开学后的一个月内完成团员注册工作,超过规定注册时间一年未注册的团员证,即为失效。 团员团籍注册应结合团员教育评议工作进行,各基层团组织应结合2022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结果,给予注册、暂缓注册或不予注册。对团员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以上的团员,二级团委在团员证“团籍注册”栏内填写注册时间、评议等次,并加盖注册印章,无需来校团委办理;二级团总支将相关信息填写、核对完毕后统一提交至校团委加盖注册章。对团员评议等次不合格的团员,应暂缓3至6个月注册,暂缓注册期后,对于再次评议等次为合格的团员,及时给予注册。评议等次依然为不合格的团员,依照团员教育评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不予注册。 按期注册的团员证注册时间统一填写为“2023年10月7日”。 (二)团费收缴及团情数据统计 根据规定,学生团员交纳团费的标准为每月0.2元/人(按12个月缴纳,即每人2.4元),收缴时间为2023年9月至2024年9月。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应交纳党费,可不交纳团费。各二级团委(团总支)组织填写《陕西师范大学2023年团员团支部基本数据统计表》(附件1,其中两张表格的非新生年级数据应保持一致,2023级新生数据应与前期报送数据一致),收缴团费时要坚持标准、应收尽收,团费金额与应缴纳团费的团员人数务必准确、一致,并请将团费以学院(部)为单位统一交至校团委。附件1中,《表1:陕西师范大学2023年团员缴纳团费情况登记表》应在备注栏注明学院(部)内休学、留级、外出交换等情况。《表2:陕西师范大学2023年非新生团员团支部基本数据统计表》只报送非新生年级的数据,2023级新生团员团支部数据前期已报送,无需重复填写。 (三)补办团员证 因特殊情况需补办团员证的同学,需向二级团委(团总支)报告丢失原因,附1张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背面注明团支部、姓名),二级团委(团总支)严格审核后,组织填写《陕西师范大学补办团员证信息登记表》(附件2),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以学院(部)为单位统一到校团委办理。 二、时间安排 根据学校相关政策要求,拟定于10月8日-10月9日办理收缴团费及补办团员证工作,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应按时间节点报送。 序号 单位 办理时间 1 教育学部 心理学院 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 计算机科学学院 新闻与传播学院 音乐学院 美术学院 民族教育学院 历史文化学院 物理学与信息技术学院 化学化工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10月8日 2 生命科学学院 体育学院 国际商学院 国际汉语文化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哲学学院 国家安全学院(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 文学院 数学与统计学院 外国语学院 食品工程与营养科学学院 教师发展学院 2023年10月9日 三、工作要求 团员团籍注册、团费收缴是高校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体现了共青团工作的严肃性、规范性、政策性,也是掌握在校学生团员人数、团员构成情况及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二级团委(团总支)要高度重视,积极引导团员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珍惜团员身份,坚持大抓基层,加强团的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 联 系 人:方桂阳 联系电话:8531038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报送地址:长安校区新勇学生活动中心4层402室 附件:1.陕西师范大学2023年团员团支部基本数据统计表 2.陕西师范大学补办团员证信息登记表 共青团陕西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3年9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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