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大学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团费收缴、团情统计和团员证补办有关事项的通知【重大团组〔2024〕9号】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团费每月需上交多少 关于重庆大学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团费收缴、团情统计和团员证补办有关事项的通知【重大团组〔2024〕9号】

关于重庆大学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团费收缴、团情统计和团员证补办有关事项的通知【重大团组〔2024〕9号】

2024-07-12 19:4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二级团组织:

为做好团费收缴工作,加强团籍管理,根据《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青发〔2016〕13号)文件要求和规定,现将重庆大学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团费收缴、团情统计和团员证补办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团费收缴

(一)根据《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团员应当增强团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团费。

(二)按0.2元/人/月收缴当月团费(50%上交校团委,50%留于二级团组织作为活动经费),团费收缴人数须严格依据各二级团组织上报的团员统计人数。

(三)本次收取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团费,请二级团组织认真填写并上报《XX学院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团费收缴统计汇总表》(附件1)。

(四)28周岁以下的团员入党后保留团籍,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应交纳党费,可不交团费,自愿交纳者不限。

(五)对不按规定交纳团费的团员,团支部应进行批评、教育。凡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团费的,按自行脱团处理。

(六)校团委将对各二级团组织年度团费收缴工作进行统计、核查,团费上缴情况将作为本年度共青团系统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请各二级团组织认真对待,保证团费收缴工作顺利进行。

二、团情统计

为深入了解团干部队伍,掌握团干部发展动态,现根据团市委的要求,在我校进行团干部数量统计,有关重要内容如下:

(一)本次统计范围为各学院团员干部;

(二)学生团干部界定标准:

1.学院学生团委副书记,担任学院团委宣传部、组织部副部长及以上(不包括干事)职务的团干部,纳入兼职团干部;

2.团支部中担任团支书、宣传委员或者组织委员职务的团干部,纳入兼职团干部;

3.校团委学生干部:包括校团委组织部、宣传部、办公室、学生发展中心、创新创业中心、志愿服务中心、学生社团中心、文化艺术中心、学生二课中心、学生青年研究中心、重庆大学团校、研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的学生干部(注:中心的下属社团不纳入统计),纳入兼职团干部。

(三)担任多项职务的团员干部只按一个身份统计即可。

(四)统计完成后,各二级团组织按要求填写并上报《XX学院团干部信息统计汇总表》(附件2)。

三、团员证补办

(一)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证管理暂行条例》第八章第三十七条规定,团员遗失团员证,应及时报告团的组织,在确认无法找回时,由团的基层委员会办理补发手续,并在新证备注栏内加以说明。

(二)按1.5元/本收取团员证补办工本费。

(三)请各二级团组织汇总需要补办团员证的团员信息,并填写《XX学院团员证补办信息统计汇总表》(附件3)。

四、报送方式

请各二级团组织于2024年3月18日前将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团费统计、团情统计及团员证补办电子版材料(附件1、附件2、附件3)报送至工作邮箱;电子版材料审核无误后于2024年3月18日至2024年3月22日将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团费统计、团情统计及团员证补办纸质版材料(附件1、附件2、附件3)上交至校团委组织部办公室(注:纸质文件需加盖上报学院团委公章,材料上所写团费金额只为总共收缴的一半,即交至校团委的部分)。

联系人:陈珂欣 19823433846

        张超豪 17347815864

        徐   浩 17779061151

                赵烜汇 13332254588

邮  箱:[email protected]

办公室地址:虎溪校区学生活动中心A504办公室

附件:1.XX学院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团费收缴统计汇总表

 2.XX学院团干部信息统计汇总表

 3.XX学院团员证补办信息统计汇总表

校团委组织部

2024年3月8日



【本文地址】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