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还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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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还图书

2023-05-07 07:2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为了减少读者因为遗忘而逾期还书情况的发生,对于即将到期的图书,图书馆会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前4天发送“还书提醒”,读者收到通知后应在到期前及时归还;如到期仍未归还,逾期2天后将再次收到“超期提醒”,请务必按时归还,否则将产生超期费用,每册图书每超一天收取超期服务费0.10元,有4天免罚期,第5天开始收取0.5元。未归还超期图书或者未交超期服务费者,将停止借阅权限。

注:学生毕业前需需还完所借图书、交清超期服务费才能办理离校手续。

 

邮件提醒 短信提醒 微信提醒 在个人账户“我的信息”下填写常用E-mail地址(建议使用学校邮箱,其他邮箱可能将提醒超期邮件做垃圾邮件处理),当所借图书被其他读者预约时、所借图书即将超期时,系统将自动发邮件提醒。超期提醒邮件还提供续借链接,可轻松续借。 在个人账户“我的信息”下填写手机号,或使用移动图书馆图书馆绑定个人信息;当所借图书即将超期时,系统将自动发短信提醒。使用手机图书馆还可实现续借。

关注四川大学图书馆官方微信,绑定一卡通,可收到预约书到馆提醒、超期提示并实现续借。

 

 

邮件和手机信息更新方式如下:

1、点击进入四川大学图书馆ALEPH书目查询系统。

 

2、登录进入:输入自己的读者证号(校园卡为卡上的学号/工号/卡号,借阅证为证件号)和密码。

 

3、点击“更新地址”,可以看到您个人地址信息。

 

4、填写Email和联系电话信息,点击“更新”,可以看到您自己的新个人信息。

 

请注意:由于不可控因素如电信运营商方面问题,还请同时自行关注图书到期情况,以防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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