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可能是养狗话题有史以来最大民意反弹,之前那次是农业部禁吃狗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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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可能是养狗话题有史以来最大民意反弹,之前那次是农业部禁吃狗肉

2024-06-21 01:2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因为小女孩被恶犬咬伤,全国范围内都发生了一系列“打狗行动”,各地流浪狗纷纷被处理,网上讨论很多。很多网友都拍手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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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在是很多人苦不规范养狗久矣。

这可能是一个信号,也可能是一个转折点,以这件事为契机,可能以后全国各地养狗都能走上正规化。

其实这个事儿很容易办到,像欧美那些国家早就完成城市化,养宠物狗比咱们早了半个世纪,早就探索出一整套流程了。首先就是哪些狗能养,哪些狗不能养,这个必须要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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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养狗必须办证,出门必须牵绳......养一条狗,从领养到家,到死后处理,每一步都有章程,违反就罚款,重重地罚,大家也就都文明养狗,邻里之间基本比较和谐。

中国人养狗,就是时间太短了,咱们国家城市化进程也就最近20多年的事儿,

历史上很多重大变革,都需要一个契机,比如当年孙志刚事件,就彻底改变了城市收容制度。

文明之演变,城市管理越来越好,都需要这样一个契机。只是,苦了那个小女孩,某种程度上,她成了一种牺牲。

可惜的是,每一次重大社会变革,都会需要一些牺牲,才会激起强烈民意反弹。

也正是有了这种民意基础,上位者才能顺势推出新政策,这就是舆论基础。

希望这次真的能把养狗这件事真正制度化起来,否则以后这种矛盾只会越来越多。

话说起来,自从中国人开始大规模养狗以来,某些爱狗人士早就搞出了很多事端。

围绕养狗这个话题,真的是一直争议不断。

想必有些人还记得这条新闻,在当年引发很大轰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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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发生于2011年,到现在已经过去12年了。

在我印象中,这是第一次有人在高速公路拦车救狗,后来,类似事件又发生过很多次。而且遍布全国,各地都有类似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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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不多贴了。

所以,我一直很反感爱狗人士。因为我觉得大多数所谓“爱狗人士”有一个毛病,就是喜欢干涉他人,影响他人生活。

生活当中,很多人养狗不牵绳,放任狗随地大小便,给邻里关系带来很多麻烦,这其实就是只顾自己感受,影响他人生活。

这些拦车救狗人,其实也是试图干涉他人吃狗肉自由。

本来有些人喜欢狗,要养狗,这是他的自由;但有些人不喜欢狗,要吃狗肉,这也是他的自由。任何东西,都有人喜欢,有人不喜欢,双方大可以井水不犯河水,你养你的狗,他吃他的狗,只要不犯法,谁也管不着。

但是呢,某些“爱狗人士”偏偏就是喜欢干涉他人生活,就是要禁止人家吃狗肉,所以才闹出了这么多拦车救狗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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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们只是停留到这一步,那倒也罢了。但问题是,很多“爱狗人士”还想从法律层面,彻底禁绝吃狗肉。

那一次,也激起了很多民意反弹。

那是3年之前的事儿了,当时刚好疫情初起,很多人都觉得可能又和当年非典一样,是因为某些人吃了野生动物,引发了这场疫情。

所以全国人大就出台了一条新规定,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教育,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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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规定咱们当然要支持,很多人喜欢吃野味,本来就是追求一个刺激,其实很多野生动物根本就不好吃。为啥人类饲养家禽家畜就是鸡鸭鹅、猪牛羊那么几种啊?那是几千年来,老祖宗经过筛选,就是这些动物好吃,好养。

但是呢,有些人呢就借着禁止吃野生动物这个风向,试图禁止吃狗肉。

后来农业部就出台了一个《国家禽畜遗传资源目录》,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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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可能觉得,这个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和吃不吃狗肉有啥关系啊?

关系可大着呢。

这个目录,规定了传统畜禽18种:猪、普通牛、瘤牛、水牛、牦牛、大额牛、绵羊、山羊、马、驴、骆驼、兔、鸡、鸭、鹅、火鸡、鸽、鹌鹑等。以及特种畜禽13种:梅花鹿、马鹿、驯鹿、羊驼、珍珠鸡、雉鸡、鹧鸪、绿头鸭、鸵鸟、水貂、银狐、蓝狐、貉等。

重点来了,出现在这个目录的畜禽,都是可以饲养可以宰杀,不在这个目录,就基本上定义为野生动物。而狗,就没有出现在这个目录上面。

而且这个征求意见稿,还专门解释了:

关于狗。随着人类文明进步和公众对动物保护的关注及偏爱,狗已从传统家畜“特化”为伴侣动物,国际上普遍不作为畜禽,我国不宜列入畜禽管理。

这是啥意思?

这是说狗已经从家畜变成伴侣了,以前是家畜可以吃,以后成伴侣了,你还能吃?

所以农业部这个征求意见稿,就是想禁止吃狗肉。

农业部的这个说明,算是比较含蓄的。之前4月1日,深圳市人大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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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是说得比较露骨。深圳市人大法工委主任在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环节,说出了“猫狗作为宠物,与人类建立起比其它动物更为亲密的关系,禁止食用猫狗是许多发达国家,包括香港台湾等地区的通行做法,也是现代人类文明的要求和体现。”这样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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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有点过分了,还打出“国际惯例”口号了,说什么“不吃狗肉是西方发达国家,香港和台湾地区通行做法”,是“现代人类文明的要求和体现”。

难道吃点狗肉,就不是文明人了?当时深圳这个条例出台以后,网友们议论纷纷,反对的声音很大。结果检察日报跳出来支持了。4月8日,《检察日报》纸质版第6版发表署名为“周菊”的文章《立法禁食猫狗有破冰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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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对深圳市立法禁止食用狗肉表示了支持,一再强调“禁止食用猫狗是现代人类文明的要求和体现”。

它还用了一大堆话阐释这个论点:

有关猫狗该不该被禁食的问题,其实已经争议了很多年,双方观点严重对立,很难调和,一直未能取得一致意见。不过,从社会经济发展的情况看,我国已经解决了温饱问题,民众的营养得到保障,肉食可以通过家畜得到基本满足,不再需要额外杀戮。如今,大众更多是将猫狗当作宠物对待,给予精心照料,用于心理陪伴,很多人甚至将猫狗当作家庭成员,付出了很大的心血,从感情上无法接受吃宠物,也容易与吃猫狗者发生冲突。

说什么“大众更多是将猫狗当做宠物,从感情上无法接受吃宠物,也容易与吃猫狗者发生冲突”。

综合以上这些相关消息,有理由推测:有关部门内部某些法律人士(深圳市法工委、检察日报、农业部推动立法相关人员),是“爱狗人士”,他们把狗当宠物,也见不到广大人民群众吃狗肉,所以试图通过立法,把他们一小撮人的意志,强加给广大人民群众。他们利用了这次疫情“全面禁止吃野生动物”的舆论氛围,打出了一套组合拳。全方位出击,先是在深圳这个有立法权的计划单列市试探小范围立法,然后用权威媒体制造舆论氛围,再从农业部的畜禽目录着手,千方百计要把“立法禁食狗肉”推向现实。

说实话,我本人从来没有吃过狗肉,但我不反对有人喜欢吃狗肉。

本来嘛,有人喜欢吃狗肉,有人不喜欢吃狗肉,这都是他们自由。

到底能不能吃狗肉?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爱狗人士自然不同意,以肉狗养殖谋生和喜欢吃狗肉的群众当然是支持,这个事儿,短期之内根本争不出个所以然。反正谁也说服不了谁。法律应该维护大多数人的公平和正义,能不能吃狗肉,显然不在法律应该关心的范围。

然而有些“爱狗人士”就是见不到人家吃狗肉。非得千方百计,想要通过立法渠道让别人没法吃狗肉。

虽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但自己不吃,就非要禁止人家吃,这也是一种霸道啊。

因此,当时农业部这个指导意见,激发了大量民意反弹。

当时农业部征求意见,还公布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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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据说这个电话给热心群众打爆了,据说群众打进电话就骂,你农业部为什么不准吃狗肉?尤其是一些东北朝鲜族的群众,还有广西玉林等地的群众,纷纷表达不满。后来打到占线接不通了。在北京部委之间传为笑谈。

还有很多群众网上举报,说农业部贯彻“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四个自信方针有问题。更有甚者,还有朝鲜族群众连农业部这是破槐民组团节的话都说出来了......

总之呢,这个事儿,在2020年那会儿,在网上讨论热度很大,民意反弹特别激烈。

可惜卵用没有。

最后农业部还是出台了这个规定,狗最终还是没有出现在传统畜禽目录。他们还给出了解释,不过最终还是留了一条缝,说

狗虽没有列入《目录》,但也不属于野生动物,并不意味着不能养。对于狗的管理,有关部门和地方已有了一些经验和做法,出台了限养、登记、强制免疫等制度规定。今后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在听取各方意见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实现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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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某些地区还可以保留饲养肉狗,宰杀食用传统。

不过,现在全国大多数地区,确实找不到任何一家狗肉馆了。不信的话,你现在就可以打开某些APP,查查你所在城市各种美食,看看能不能找到狗肉招牌餐馆?能找到几家?

反正我在上海,找不到任何一家。

唉,感觉也挺悲哀。只能说这些“爱狗人士”很有组织性,抱团发声,能量确实很大。不服不行啊。

也正是因为如此,可能这回各地捕杀整治流浪狗,又会是一阵风。风头过去了,爱狗人士该怎么养狗,还怎么养。然后再闹出烈性犬伤人事故,再闹得全国皆知。然后再整治......

就是治标不治本啊。

说来说去,咱们国家城市化进程,城市管理,法制化管理,确实还在起步阶段。想要让所有爱狗人士都乖乖办狗证,规范养狗,恐怕短时期内还真不一定能办好啊。

我看关于养狗的麻烦,以后还会继续持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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