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行政公署 通知公告 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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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行政公署 通知公告 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通告

2023-12-04 04:1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旗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示范区管委会,盟行署各委、办、局和直属事业单位,中央、自治区驻盟各单位,各重点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条例》等有关规定,为有效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在自治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划分成果基础上,划定阿拉善盟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经盟行署研究同意,现通告如下:

一、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共计3个,包括阿拉善盟自然保护地重点预防区、阿拉善盟城镇周边重点预防区、阿拉善盟重要水源地及水生态保护区重点预防区,总面积197954.49km2。

(一)阿拉善盟自然保护地重点预防区30306.72km2。涉及25个苏木镇,包括:敖伦布拉格镇、巴润别立镇、巴彦浩特镇、巴彦诺日公苏木、超格图呼热苏木、额尔克哈什哈苏木、吉兰泰镇、嘉尔嘎勒赛汉镇、腾格里额里斯镇、温都尔勒图镇、乌力吉苏木、乌斯太镇、银根苏木、宗别立镇、阿拉腾敖包镇、阿拉腾朝格苏木、巴丹吉林镇、巴音高勒苏木、曼德拉苏木、塔木素布拉格苏木、雅布赖镇、巴彦陶来苏木、东风镇、马鬃山苏木、苏泊淖尔苏木。

(二)阿拉善盟城镇周边重点预防区面积154777.12km2。涉及30个苏木镇,包括:乌力吉苏木、银根苏木、巴彦诺日公苏木、巴彦木仁苏木、腾格里额里斯镇、额尔克哈什哈苏木、吉兰泰镇、敖伦布拉格镇、宗别立镇、温都尔勒图镇、巴润别立镇、巴彦浩特镇、超格图呼热苏木、嘉尔嘎勒赛汉镇、乌斯太镇、巴丹吉林镇、雅布赖镇、阿拉腾敖包镇、塔木素布拉格苏木、阿拉腾朝格苏木、曼德拉苏木、巴音高勒苏木、达来呼布镇、东风镇、巴彦陶来苏木、赛汉陶来苏木、马鬃山苏木、苏泊淖尔苏木、哈日布日格德音乌拉镇、温图高勒苏木。

(三)阿拉善盟重要水源地及水生态保护区重点预防区面积12870.65km2。涉及9个苏木镇,包括:巴彦浩特镇、吉兰泰镇、敖伦布拉格镇、雅布赖镇、巴彦陶来苏木、达来呼布镇、东风镇、赛汉陶来苏木、苏泊淖尔苏木。

本区域要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方针,有效保护自然地面覆盖物、林草植被;采取封育保护、自然修复等措施,对局部水土流失严重地区进行综合治理,扩大林草覆盖面积;限制或禁止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活动,有效避免人为造成水土流失。

二、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共计1个,为阿拉善盟黄河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总面积3206km2。涉及 5个苏木镇,包括巴彦木仁苏木、巴润别立镇、嘉尔嘎勒赛汉镇、乌斯太镇、宗别立镇。

本区域要坚持“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方针,开展以小流域为单元的综合治理,改善生态环境和生产条件;鼓励单位和个人参与水土流失治理;加强已有水土保持设施管护,巩固治理成果。

2022年3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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