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人新冠治疗医保怎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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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人新冠治疗医保怎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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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发出《关于实施 “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 》。

《通知》要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在所有收治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的住院医疗费用,执行前期费用保障政策,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先行支付,中央财政按实际发生费用的60%予以补助。该政策以患者入院时间计算,先行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

协同推动实施分级诊疗,引导患者基层就医,确保医疗服务平稳有序。加大医保对农村地区、城市社区等基层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倾斜支持力度,对在基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及疑似症状参保患者门急诊费用实施专项保障。鼓励基层医疗机构配足医保药品目录内(含各省临时增补)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治疗药物,参保患者在基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救治有关的门急诊费用,原则上不设起付线和封顶线,报销比例不低于70%。具体规定由地方医保部门商财政部门根据医保基金运行情况研究确定,先行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参保患者在其他医疗机构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治疗门急诊费用,按照其他乙类传染病医保政策执行。

《通知》明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中新型冠状病毒治疗药品延续医保临时支付政策,先行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部分地方因药品供应不足考虑临时性扩大医保药品目录的,可参照省联防联控机制认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治疗药品目录,由省级医保部门结合医保基金运行情况,提出临时纳入当地医保药品目录的品种、期限及报销类别,报国家医保局备案后执行,先行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

1月6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10684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3例(四川2例,上海1例);本土病例10681例(广东3508例,广西1829例,福建1234例,北京908例,浙江401例,湖南383例,重庆274例,湖北229例,山西215例,云南201例,宁夏180例,江西177例,四川168例,天津145例,贵州136例,黑龙江128例,陕西120例,河南80例,山东78例,西藏43例,新疆37例,河北36例,甘肃36例,吉林29例,江苏29例,辽宁25例,内蒙古20例,兵团19例,上海12例,海南1例)。新增死亡病例3例,均为本土病例(湖北2例,重庆1例);新增疑似病例25例,均为本土病例(安徽19例,湖南4例,福建1例,云南1例)。 【来源:中国疾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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