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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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要件 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要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双方之间必须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 这是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基础,只有在合同关系存在并合法有效的前提下,才能讨论违约行为及其后果。 2.一方当事人必须实施了违约行为,这包括积极作为的违约行为,如加害履行、加害给付等,以及消极不作为的违约行为,如拒不履行、加害拒不履行等。 3.另一方当事人必须因违约行为而遭受了损失。 这里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是指因违约行为直接导致的财产损失,间接损失则是指因违约行为导致的可得利益的丧失。 4.违约行为和损失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 即违约行为是导致损失发生的原因,没有违约行为就不会发生损失。 只有当这四个要件同时具备时,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才能成立。 二、违约责任的过错要件违约责任的过错要件包括两个方面。 1对于一般的违约损害赔偿责任,违约人需要具有明确的过错责任。这意味着违约人需要对自己的违约行为承担过错责任,即需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2.对于严格责任的部分,需要有明确的免责事由。严格责任是指无论违约人是否有过错,都需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 但是,如果违约人能够证明存在免责事由,就可以免除或减轻其违约责任。 1.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赔偿范围,那么违约人需要按照当事人约定的损害赔偿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双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违约人则需要按照法定的赔偿范围进行赔偿。 三、违约损害赔偿责任的法定赔偿范围1.违约损害赔偿责任的法定赔偿范围主要遵循完全赔偿原则。这意味着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对受害人造成的全部损失都应当由违约方负赔偿责任。 2.但是,损失赔偿额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这是因为扩大的损失是由于另一方没有及时采取合理措施而导致的,与违约行为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对违约责任还有疑问吗?在找法网上,你可以找到更多法律案例和解答,让我们共同守护公平正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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