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著解读】为什么叫《我是传奇》,原著与电影画风迥异,小说里讲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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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著解读】为什么叫《我是传奇》,原著与电影画风迥异,小说里讲了什么?

2024-05-27 20:4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2007年出现了这么一群丧尸,他们拥有肌肉紧实的躯体,古罗马雕像般立体感十足的硬朗面庞。

他们找到《我是传奇》的导演,声明他们也是演员,也有表演的欲望和权力,他们要的是角色,而不是成为剧组里血肉横飞的道具。

当然,为了艺术血肉横飞的觉悟他们还是有的,不过,他们宁做龙套死,不为道具活。

《我是传奇》问世,片中丧尸和著名好莱坞动作明星威尔史密斯同台飙戏,无疑是当年丧尸界的一股清流。

这些丧尸自称寻暗者,也有人称他们为夜魔,若探究他们为何如此特别,这就要提起他们的原型,电影《我是传奇》原著小说里的吸血鬼。

《我是传奇》如此令人印象深刻,得益于电影承袭了原著中的诸多独特设定。

小说里的世界末日起源是一种吸血杆菌,这种细菌长期存在于人类历史之中,只不过特别稀少。偶尔出现的感染者,就是传说中的吸血鬼。

吸血杆菌以血液为食物,于是它驱使感染者去吸血。

细菌惧怕阳光,因此感染者只在夜间活动。

另外,大蒜里的成分会让感染者严重过敏,虽然不至于杀死他们,但是过敏反应相当痛苦。这就解释了吸血鬼为何惧怕大蒜。

木桩子能钉死吸血鬼,是因为木桩开的洞足够大,会让大量氧气迅速涌入感染者的身体,而吸血杆菌碰到氧气就会立即死亡。

感染者依靠细菌维持生命体征,细菌被氧气消灭了,感染者也就死了。

假如在感染者身上开的口子不够大,比如弹孔,吸血杆菌就会制造填充物封堵伤口,以避免氧气进入。这就是吸血鬼自愈能力的来源。

感染者长时间喝不到血液,吸血杆菌就会让感染者减少活动,并且让感染者尸体逐渐沙化。

当周围有动物经过,或者有大风刮起的时候,感染者的尸体就会破碎成沙粒,沙粒中富含吸血杆菌的孢子。

这些传染性极强的孢子将会随风飞散,去寻找新的受害者。

这就解释了吸血鬼的尸体为什么会化为灰烬。

因为小说里的这些设定,电影里的夜魔才和吸血鬼一样昼伏夜出,身上的皮肤惨白且夹杂着血红。

夜魔不光是靠颜值混饭吃。当反派靠的是格局。

普通丧尸为了从活人身上咬下一块肉,眼前是绞肉机也敢往下跳。

这种自我牺牲的本质是为了自己活着。今天不吃上这口活肉横竖也是个死。拼一拼兴许还有一线希望。

这种牺牲是生物本能,是理所当然,是理直气壮。正所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可是电影里的护妻狂魔呢?他拼死是为了让另一个夜魔活,他这么做并不是因为女夜魔好吃,而是因为他爱这个女夜魔。为爱情超越本能,格局上去了。

当然夜魔格局也是从原著传下来的。

夜魔的原型,小说里的吸血鬼。他们不光有智慧,有爱情,甚至有了文明。

小说里的设定是这样的。吸血鬼怕十字架,是因为有一部分感染者,虽然丧失了理性,但是他们脑子里的条件反射还在。

受害者的大脑根据自身的种种遭遇,判定自己变成了吸血鬼,毕竟所有条件都吻合。于是,吸血鬼害怕十字架的条件反射就启动了。

另一部分感染者,他们还有理性,可是有理性的人碰上自己变丧尸这么恐怖的事,大概率会疯掉。这些发疯的感染者,会幻想自己是吸血鬼,因为入戏太深,所以害怕十字架。

当然还有一部分感染者,既保持理性,又没有疯掉。他们开发了一种药丸。药丸外面是一层脱水血液,里面包裹着药物。血液是滋养细菌的,以防细菌挨饿把感染者变成沙子。药物是帮助感染者维持人性的。

到了小说的后期,这些智慧吸血鬼甚至能开车,会打枪。小说里的传奇哥,就是被他们弄死的。

全世界都沦陷了,凭什么只有传奇哥一个人免疫,这光环太特权了。

因此,电影里让一定比例的人类都有免疫力。算是替主角拉仇恨吧。

至于免疫力的来源,电影里的说法比较霸道,天生的,跟投胎一样,没啥好争议的,也没必要解释。

传奇哥免疫病毒,同样沿袭自小说。

小说里的传奇哥不会感染吸血杆菌,即便被吸血鬼咬伤也不会变丧尸。

小说里的传奇哥是个退伍老兵。当兵的时候,他被一只怪蝙蝠咬过。当时传奇哥看这蝙蝠长得怪吓人的,顺手把蝙蝠打死了。

这只蝙蝠长得奇怪,是因为感染了吸血杆菌。

蝙蝠身体里本来就有很多病毒。蝙蝠是哺乳动物,不像鸟类天生体温高。于是蝙蝠用体内的病毒升高体温,只有体温足够高,蝙蝠才能飞行。

如此一来,蝙蝠的免疫系统就进化得十分强悍,强悍到弱化了吸血杆菌的致病性。怪蝙蝠咬了传奇哥一口,相当于给他打了一针疫苗。

因此,传奇哥被咬之后发了一场高烧,却没有变成吸血鬼,还能抵抗吸血杆菌。

当时吸血鬼还没成灾,人类还以为吸血鬼只是传说。

传奇哥不知道自己有多幸运,更不知道他打死那只蝙蝠等于打死了人类最后的希望。

作者这么写传奇哥,恐怕是没打算让传奇哥讨人喜欢。

毕竟讨人喜欢的角色,不一定移情效果好。

关于灾难爆发的起因,电影用了一个人类操控生命却弄巧成拙的梗。

人类改造病毒抗癌,没想到病毒发生变异,成了瘟疫,还能把感染者变成怪物。医学奇迹成了生化危机。

其实这个梗不算新颖。

科幻电影《回到未来》里面,平行宇宙的未来地球,塑料垃圾成灾。

因此人类培养了一种微生物,这微生物专门吃塑料。本以为可以得个诺贝尔奖,结果微生物变异把地球上石油都吃没了。环保危机变成了能源危机。

相比之下,小说里灾难的起因很符合那个年代的风格,环保,反战。那时候的科幻作家总想告诉让人们,再这么干下去,地球会报复人类的。

现如今,很少有科幻这么写了,因为被大自然暴打已经不是科幻而是现实题材了。

小说里面这么写道。传奇哥的城市吸血鬼成灾之前,遭遇了一场沙尘暴,沙尘暴里面就有吸血杆菌的种子,结果生化危机爆发了。

至于沙尘暴也不是偶然,因为战争破坏了城市周边的森林,才引起了沙尘暴。

人们纷纷中招,浑身不舒服却又瞧不出病来。一个个无精打采的在马路上闲逛。权当是提前体验一下吸血鬼生活吧。

电影里的狗狗死掉时,把我看难受了。传奇哥出门跟夜魔拼命的时候,我心里也和他一样愤怒。

电影里传奇哥和夜魔对殴这件事,小说里也有。

电影里的传奇哥回家前,有一套繁琐得令人发指的仪式。他只有这样隐藏踪迹才能万无一失,免得天黑之后丧尸找上家门。 

小说里的传奇哥,从来不隐藏。因为天黑之后,他的夜生活才刚刚开始。

他看电影,听唱片,怎么动静大怎么来。家里能点上的灯都点上,怎么亮堂怎么来。

这么一折腾,方圆百里的丧尸都知道他家住哪儿。

可是他不折腾的话,就想念妻子和女儿。

灾难刚爆发的时候,传奇哥眼睁睁看着妻子咽气,一点办法都没有。他白天亲手把妻子埋了,到了晚上妻子却自己走回家,他本来以为是奇迹,没想到妻子是回来吃他的。传奇哥不得不让妻子再死一次。

为了不想起伤心往事,传奇哥整晚喝酒,全城的酒都让他收家里来了。

他要是把自己灌倒了也还好,就怕没灌晕,反而发了酒疯。最严重的一次,他喝大了,冲出房子和丧尸对殴。

徒手打整条街的丧尸,这老兄是不是有点儿猛?要知道,传奇哥这个角色一开始是打算让施瓦辛格演的,这能不猛吗。

好在传奇哥跟丧尸打了一阵,让丧尸咬了几口,一吃疼,酒醒了一半儿,赶紧躲进屋子里,这才没出大事。

酒醒之后,他意识到喝酒喝不死他,可是醉酒能害死他。从此他开始戒酒。

传奇哥戒酒之后,脑子越来越清醒,他开始注意到吸血鬼泛滥不是超自然现象,似乎可以找到科学的解答。于是,传奇哥开始搞科研,发现了吸血鬼杆菌,后期甚至尝试开发解药。

这么一来,才有了电影里沿用原著设定,让传奇哥研究解药的。

人家电影传奇哥是个正经的科学家。从冰箱上的杂志封面可以看出,传奇哥在灾难初期就开始找解药了,而且世人对他寄予厚望。

传奇哥似乎觉得因为自己没早点儿把解药做出来,世界才会毁灭。因此我们才看到,电影里传奇哥总是处于一种苦闷的状态,他是在自责。

相比之下,小说里的传奇哥毫无科学背景,年轻时是个普通士兵,战后退伍在工厂里做了一名普通工人。

他的生活就是家长里短,娶了漂亮媳妇,生了个可爱的女儿,每天和工友拼车上下班。

周末三五好友烤个肉,喝个啤酒打打球,和科学研究半点儿关系也扯不上,估计一年到头连笔都拿不了几次。

因此,传奇哥想依靠科研破解吸血鬼之谜。这背后的困难可想而知,这和让普通人徒手造火箭送卫星上天差不了多少。

就这么着,传奇哥还是啃了好几本微生物相关的书籍,不过只是一些相当于科普读物,或者学科概论的书籍。

当他越过一门学科尚有一丝趣味性可言的外壳,发现里面是难以理解到违背人类天性的果肉,甚至还没接近学科的内核,他已经觉得难以下咽。

可以联想一下一个人第一次吃牛油果的场景,吃的还是一个生的。关键是,挺贵的东西切开了也不能扔掉,只能一口一口吃完。

终于接近核心的时候,这个人发现,果核根本就没法下嘴。

然而,吸血鬼的真相就在这果核里,别人的确都不吃这东西,可是你传奇个不吃不行。

因为已经没有别人了,他传奇哥很可能是最后一个人了。

距离真相仅有一步之遥的时候,传奇哥卡在了瓶颈里。因此,他又开始摆烂喝大酒。

好在这时候,狗狗出现了。

电影里,狗狗牺牲,可以说是整部戏的戏眼,是一个重大转折事件。

小说里,狗狗的死一样意义重大,而且比电影里更虐心。

小说里面,狗狗出现的时候,除了天上飞的,水里游的以外,能在地上跑的活物几乎都被吸血鬼吃光了。

狗狗能出现在传奇哥家门口,接近于一场奇迹。

传奇哥这些年孤身一人,从来没遇见过狗狗这种通人性的动物,要是能和狗狗成为朋友,就再也不怕孤独了。

从此,传奇哥白天用食物和狗狗套近乎,晚上想为什么没得到狗狗的信任。像极了热恋之中的小青年。

小说里,传奇哥这人本来很粗鲁,也没啥耐心。不过,面对狗狗是一反常态,细致耐心得和绣花一样。

白天只要狗狗出现,传奇哥就能高兴一整天。万一狗狗不来,传奇哥就一晚上不踏实,担心狗狗是不是被吸血鬼吃了。

好在一开始,狗狗很少放他鸽子。直到后来,狗狗很多天都没有出现,急得传奇哥百爪挠心。

等狗狗终于再次出现的时候,传奇哥前一秒还欢呼雀跃,下一秒心就凉了。

狗狗受了很严重的伤,非常严重,如果不马上处理的话,必死无疑,即便马上处理,也是凶多吉少。

这下可把传奇哥心疼坏了,恨自己没早早弄个陷阱,先把狗狗抓回家,感情可以往后慢慢培养。如今说什么都晚了。

最后,传奇哥还是违背了狗狗的意愿,通过暴力手段,把狗狗抓回家。

传奇哥近距离观察狗狗的伤口,他几乎可以确定,狗狗没救了。

狗狗在传奇哥家里的第一晚,太阳开始落山的时候,狗狗就像疯了一样,打算在墙上挖一个洞,逃回它的藏身处。

狗狗不知道传奇哥家里是安全的。本能提醒它,如果不回藏身处,它就死定了。

狗狗明白自己挖不动这些墙,就开始拼命挖地面,恨不得在水泥地面上挖个地洞钻进去。

折腾累了,狗狗以为自己今天死定了,就要活活被吸血鬼撕成肉片了。狗狗吓得缩在角落,抖得跟筛子一样。

狗狗绝望的哀嚎声,那叫一个凄惨。传奇哥听着心都要碎了。

狗狗之前肯定是每天晚上躲在洞穴里缩成一团。洞外面是群魔乱舞,吱哇怪叫。

没准儿还有几只吸血鬼能闻见洞里狗狗的味道,蹲在洞口各种挖,各种掏,直到天亮了才放弃。想象一下,狗狗经历的这些夜晚该有多恐怖。

不过这一晚,吸血鬼是无论如何也进不了这个房间的。狗狗用了好长时间,终于相信自己是安全的。

传奇哥等狗狗平静了才进到房间,狗狗害怕外面的怪物,对身边同样是活物的传奇哥,就格外亲切。

就这么着,狗狗才允许传奇哥把自己抱在怀里,直到天亮时,狗狗在传奇哥的怀里停止了呼吸。

狗狗走了,也把传奇哥身上的颓废统统带走了。小说写到这里,书里的这个传奇哥收敛了身上的坏毛病,也算是浪子回头吧。更像是回光返照。

作者从一开始塑造了一个讨人厌的幸存者形象。

这家伙有幸成为大难不死大礼包的锦鲤,却每天荒废时光,把精力都花在用酒精麻痹自己这件事情上。

他和电影里的传奇哥不一样,电影传奇哥为了无法拯救人类而苦恼。而他的苦恼却是控制自己不要对屋外衣不蔽体的女吸血鬼产生肉欲。

他做的唯一一件看似有意义的事是白天猎杀吸血鬼。

他每天都趁着天亮,挨家挨户找睡觉的吸血鬼。找到就拖到太阳底下,用木桩子扎心脏。他以为他的做法,是解救这些人的灵魂。

然而他却不知道,他屠杀的吸血鬼是和他一样有智慧、有感情,甚至是有家庭的生命。

小说用了一大半的篇幅让读者对这个糟糕的主人公产生好感。以牺牲了一条狗为代价,才让他得到救赎。读者刚开始喜欢这个角色,作者却马上就要杀死他。

我们都知道,丧尸电影里必有一个坑王,坑王的绝技是坑天空、坑大地、坑大海。

《我是传奇》的电影里,坑王是救了传奇哥的母子。这母子俩救传奇哥在先,忘了消除痕迹坑传奇哥在后,也算功过相抵了。

小说里面也有这么一位女子,只不过小说里不是她捡尸传奇哥,而是传奇哥捡她回家。传奇哥以为自己终于找到活人了,却不知道她是吸血鬼假扮的。

智慧吸血鬼开始很少,后来他们的数量越来越多。鬼多了聚到一起,组成了社群,他们以新人类自居。

然而,在他们眼里,传奇哥这个真正的人类,却成了屠杀睡梦中新人类的怪物。

女吸血鬼是社群领袖派来的间谍,为了探听传奇哥的实力,好决定是否讨伐传奇哥。

女吸血鬼的丈夫就是传奇哥杀死的。她本来想找传奇哥报仇,可是和传奇哥交流之后,她谅解了传奇哥,因为眼前的这个人,就跟他们一样,害怕得不得了。

深入交谈之后,女吸血鬼对这个孤独的可怜人产生了怜悯,甚至有了好感。

看到这里,也不知道女吸血鬼的丈夫,在九泉之下做何感想。这杀夫之仇,说放下也就放下了。

也说不定,这夫妻俩关系本来就不好。要不然,传奇哥从床上拖走丈夫的时候,女吸血鬼怎么没在旁边呢。 

女吸血鬼临走的时候,把自己的真实身份还有吸血鬼打算铲除他这件事都告诉了传奇哥。她还劝传奇哥赶紧躲到深山老林里。

智慧吸血鬼现在不动传奇哥,是因为他们光对付丧尸吸血鬼都忙不过来。丧失吸血鬼是人类的敌人,也是智慧吸血鬼的敌人。

不过,女吸血鬼断定,用不了三五年,智慧吸血鬼将会有余力来对付传奇哥。 

可是传奇哥没有逃。

他骗自己是因为习惯了据点,不愿意换地方,其实,他是因为自责外加信仰崩塌。

自责是因为,他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杀了好多智慧生命。

信仰崩塌是因为,找解药是他这些年仅有的精神支柱,如今吸血鬼都建立新文明了,解药找出来也没有意义了。

电影叫《我是传奇》,是因为传奇哥的疫苗能治好末日病毒,拯救了人类

在英语里,传奇这个词有俩意思。

头一个就是电影里的这个传奇。

意思是一个人在某个领域做出了卓越的贡献。这个人就是传奇。

小说里的传奇则是另一个意思,更接近于中文里传说这个词。

电影里,一群丧尸拆了传奇哥的家。

一个结局是传奇哥认怂了,丧尸放传奇哥一马。

另一个结局是传奇哥和丧失同归于尽。幸存的母子带着解药找到人类据点。片尾的旁白讲道。

2009年一场瘟疫肆虐,人类几近灭绝。

罗伯特·内维尔博士奉献终生致力于寻找解药存续人类。

2012年9月9日晚8点49分,他找到了解药。8点52分他以死保全了解药。

人类是他的遗产。这个故事,是他的传奇。

这是电影对片名《我是传奇》的解释。

小说里,传奇这个词的意思跟接近于传说,特别是指吸血鬼和狼人这类鬼怪传说。

在人类文明中,吸血鬼和狼人这类传说,有一个很重要的应用场景。

比如,冰与火之歌里,老奶妈给瘫痪的布蓝讲衣柜的故事。

现实生活中,外国老婆婆给不好好睡觉的小宝宝讲吸血鬼的故事。

小孩儿,你要是晚上不睡觉,吸血鬼和狼人就来吃了你。

白天你要当一个乖宝宝,因为只有乖孩子睡着才安全。不乖的小孩一睡着,吸血鬼就把他拖到房子外面吸干血,狼人再吃掉剩下的干肉。

提起吓唬小孩儿的故事。小时候,姥姥给我讲的大黑人和老马猴的故事,直到现在,我想想还心有余悸呢。

小说里的传奇哥就是因为总是趁着吸血鬼睡觉,把人家拖到阳光下暴晒,于是乎成了吸血鬼世界的鬼怪传说。

吸血鬼世界的老奶奶给小吸血鬼讲,白天不睡觉的宝宝不是乖宝宝。谁不睡觉,传奇哥就来把他拖到太阳底下。

这种民间传说的结尾,通常是,愤怒的村民趁着艳阳高照,冲进吸血鬼的老巢,把它从棺材里拖出来。

先是一顿拳打脚踢,一边打,一边喊,让你白瓢,让你不三连,点个赞也行啊!

泄愤之后绑到十字架上,让太阳把怪物晒成灰。

小说里,传奇哥就是这种结局。

一群有智慧的吸血鬼趁着晚上,闯进传奇哥的房子,把传奇哥抓了。

传奇哥就不明白了,你们又不是丧尸。既然大伙都是智慧生命,为啥不能共存呢?

吸血鬼告诉传奇哥。

共存?那是不可能的!

你知道你自己有多吓人吗?

就是那种只要一提你,吓得整条马路的小孩都不敢哭的那种吓人。

住这片儿的吸血鬼,就没有一家白天没让你嚯嚯过的。

吸血鬼还告诉传奇哥。

不除了你不行啊,不除了你鬼们白天都没法安心睡觉了。

一到天黑该上班的时候,一个个都困得跟丧尸一样。

今儿消灭了你传奇哥,明天回家就过年。

从今往后,铲除你传奇哥的这一天就叫除夕了。

传奇哥这么一听,嗨,是这么回事啊,这群吸血鬼这是跑我这除四害来了。

原来自己一不留神就成了吸血鬼文化里面的鬼怪传说了。

所以小说最后,传奇哥临死前感慨道:“我,已经是传说了。”

传说和传奇,在英语里是同一个单词。

就是这样,才有了《我是传奇》这个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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