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通办 |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去上海需要什么证件吗 › 一网通办 |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知情权。有权向行政审批机构了解本办事指南相关情况。 2、获得许可权。有权依据本办事指南向行政机构提出申请,并在符合相关审批条件、标准的情况下获得许可的权利。 3、救济投诉权。有权就不服行政审批机构实施的本项具体行政行为,依法提出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也可以向行政审批机构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投诉或者控告。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1、提供真实材料义务。有义务按照本办事指南要求,提供符合规定形式并确保真实有效的材料。 2、补正材料义务。有义务及时补送行政审批机构依法要求的补正材料。 3、接受核查义务。有义务配合行政审批机构工作人员依法进行核查,并如实提供相关资料、信息。 |
今日新闻 |
推荐新闻 |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