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科技学院2023年度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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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科技学院2023年度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日期:2023年04月14日】 【单位:人事处】 【作者:谢越 卢星辰】
为做好2023年度安徽科技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德才兼备、公平竞争。 二、招聘计划 用人单位 岗位 代码 拟聘人数 专业 学历 学位 联系方式 动物科学 学院 3000478 3 畜牧学、兽医学 研究生 博士 范院长0550-6732066 贺院长0550-6732088 [email protected] 农学院 3000479 3 作物学(作物种子学或作物遗传育种)、农业工程(智慧农业相关专业)、园艺学(植物保护) 研究生 博士 崔院长0550-6733037 舒院长0550-6732166 生命与健康科学学院 3000480 4 生物工程(生物医学工程或生物学(生物制药方向))、植物保护(动物学或植物学(植物分类学方向、植物生态学方向))、中药学(中药药理学、药用植物栽培学、中药制剂等方向)、药学(药物合成、有机合成方向)或药物制剂(天然药物方向) 研究生 博士 孙院长0550-6732226 袁老师0550-6732024
食品工程 学院 3000481 3 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类、营养类、生物医药类、烹饪类、营养类)、化学工程与技术(食品类、生物工程类、粮食工程类、化学工程类) 研究生 博士 杜院长0550-6733103 翟院长0550-6733103 资源与环境学院 3000482 5 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农业资源与环境(土壤学)、地理学(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研究生 博士 李院长0550-6732656 李老师0550-6732656 机械工程 学院 3000483 8 机械工程(车辆工程、农业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控制工程和自动化、智能制造工程、工程力学、控制类、计算机科学、机器人工程)、设计学(工业设计、产品设计方向) 研究生 博士 陈院长0550-6734666 乔院长0550-6734840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3000484 4 化学工程与技术(化学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金属材料或复合材料方向等)、新能源(新能源方向)) 研究生 博士 李院长0552-3197359 查老师0552-3197361 信息与网络工程学院 3000485 4 信息与通信工程(数学类、计算机类、信息与通信工程类、管理科学工程类、军队指挥学)、数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类、信息与通信工程类、大数据相关专业) 研究生 博士 余院长0552-3197079 曹院长0552-3197082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3000486 6 信息与通信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光学工程及相关专业)、电子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电子信息类及相关专业)、电气工程(电气工程、建筑电气或相近专业) 研究生 博士 国院长0552-3197595 刘老师0552-3197591 建筑学院 3000487 2 风景园林学(风景园林、城乡规划、建筑学、土木工程) 研究生 博士 张院长0552-3197201 刘老师0552-3197203 财经学院 3000488 3 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 研究生 博士 郝院长0552-3197048 肖老师0552-3197050 管理学院 3000489 3 管理科学与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及相关专业) 研究生 博士 陈院长0552-3197062 秦老师0552-3197064 外国语学院 3000490 4 外国语言文学(英语语言文学) 研究生 博士 邓院长0550-6732122 陈老师0550-6732122 人文学院 3000491 6 法学或中国语言文学、心理学、艺术学 研究生 博士 李院长0550-6719126 高老师0550-6719100 马克思主义学院 3000492 2 马克思主义理论 研究生 博士 张院长0550-6732612 王老师0550-6732612 体育教学部 3000493 2 体育学(体育学、乒乓球方向(二级以上运动员)) 研究生 博士 何主任0550-6733855 樊老师0550-6733855 未来技术 学院 (滁州校区人才储备)
3000494 2 数学 研究生 博士 余院长0552-3197079 曹院长0552-3197082 3000495 2 物理学 研究生 博士 国院长0552-3197595 刘老师0552-3197591 3000496 2 化学 研究生 博士 李院长0552-3197359 查老师0552-3197361 科研处 (长三角功能农业(食品)研究院) 3000497 1 作物学 研究生 博士 尹院长13656225443 3000498 1 农业资源与环境 研究生 博士 3000499 1 食品科学与工程 研究生 博士 招聘类型:学科带头人、中都学者、具有博士学位正高级职称人员、具有博士学位副高级职称人员、博士研究生。 紧缺专业界定:详见《安徽科技学院2023年人才引进办法》(文件见人事处下载专区,下同)。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招聘对象除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 3、遵守职业道德和学术规范,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4、善于团结协作,责任心强,深受同行专家认可和赞誉;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6、无违法违纪及不良记录。 (二)年龄要求 学科带头人、中都学者特聘教授5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青年中都学者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正高级职称5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副高级职称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特殊需求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学历要求 引进人才原则上均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四)科研要求 各类人才科研业绩要求详见《安徽科技学院2023年人才引进办法》。 (五)教学要求 具备高校教师应有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经学校考核达到良好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报名 请对照我校2023年招聘计划,向所在用人单位(简历投递邮箱见招聘计划)以附件形式投递应聘简历。 五、资格初审 收到应聘人员投递的报名材料后,相关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岗位需求的人员,通知其来校参加考核。 六、考试考核 由用人单位负责,采用笔试、试讲、科研水平和实践技能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七、成绩合成 笔试、试讲、科研水平和实践技能成绩分别按1:4:4:1的比例加权统计得分,如部分学科、专业不需要进行实践技能测试,则专业知识笔试、教师能力测试、科研能力测试按2:4:4的比例加权统计得分。 八、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九、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学校研究通过后,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十、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人才引进待遇 详见《安徽科技学院2023年人才引进办法》。 十二、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在安徽科技学院纪委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应聘者须严格对照招聘条件要求投递简历,对不符合学校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一律不予聘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本《公告》由安徽科技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0-6732257/6732728 监督电话:0550-6732800 联系人:才老师 谢老师 E-mail: [email protected] 特此公告。
安徽科技学院 2023年4月7日 上一条:转发《关于开展安徽知网“读书节知识服务月”系列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关于开展第四届“书香蚌埠杯”朗读大赛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浏览:】 【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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