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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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悠久历史的南通港,正积极抢抓多重国家战略叠加与港口一体化发展的历史机遇,加快港口新一轮“大转移、大建设、大融合”,奋力开启南通港“转型升级、二次创业”新征程,全力打造“江苏通州湾”新出海口。现根据企业用人需求,南通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制定简章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遵守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 2.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专业技术资格、执业(从业)证书,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及专业知识,录用后能按照要求及时到岗工作,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职所报考岗位的身体、心理条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招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有过犯罪记录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定向生、委培生;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 详见《南通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岗位简介表》招聘岗位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时间截止2023年10月前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四、报名步骤及要求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线上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bm.ntjob.cn/。 2.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0日~11月10日17:00止。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300KB以下。 3.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未按时在线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线上报名不审核;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后不得更换岗位; (3)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咨询电话:0513-83548812 薪酬待遇咨询电话:0513-85167465 (二)资格审核 1.线上报名提交后,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2.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11月12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资格审核地点: 南通市人才服务大厦一楼(南通市崇川区盘香路2号创源科技园9号楼) 4.资格审核材料: (1)《报名表》(线上报名提交后,从报名系统中打印); (2)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报名人员自行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反映本人工作经历(需提供社保缴纳、劳动合同相关证明)、工作能力、业务水平的材料,职称证书、从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5)应聘人员本人可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也可委托他人代为进行资格审核,受委托者除提供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资格审核材料外,还需提供自己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未按规定时间提交资格审核材料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者有材料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招聘单位有权即刻取消应聘者的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相关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6.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与岗位招聘数达到3:1方可进入综合测试程序,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与岗位招聘数比例不足3:1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并报南通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可降低比例开考。 五、综合测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综合测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 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超过岗位招聘数1:10的,先进行适岗评价,根据适岗评价成绩,按实际招聘岗位人员计划数的10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笔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适岗评价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的5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不足5倍的,按实确定。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3.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所有成绩的计分采取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体检合格人员须至本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七、公示、录用及递补 1.公示。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在南通市国资委网站、南通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南通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录用。对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按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3.递补。在体检、考察、拟录用公示和录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南通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自动放弃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3)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4)拟录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5)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八、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派驻组和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513-69918689 九、其他 1.本次招聘,应聘人员参加考试的往返交通费、食宿费、体检费自理。 2.本次招聘相关信息、相关通知、相关公告等在南通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tport.com.cn/)和南通人才网(http://www.ntjob.cn/)公布,请应聘人员注意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本《简章》由南通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南通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1.南通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ls 附件2.授权委托书.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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