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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4 09:3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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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阶梯理论最初被用来解释美国中西部地区的农业发展状况,尤其是要揭示租佃农在其中的作用。有学者认为,“农业阶梯理论已经被证明是一个解释中西部地区农场主经济地位变动的有用模式”,因而他们认为这一理论“或许也可以帮助阐明租佃制在南部作为获得土地的一条途径的效用”。有的学者则断言:“农业阶梯是1865 —1900年间甚至其后美国农业发展的最重要、最占统治地位的模式。”显然,断言中包括了南部这一重要的农业区域。

那么,农业阶梯理论是否真的也适用于内战以后的南部(种植园地区)呢?或者说,南部是否也存在“农业阶梯”呢? 我们来作详细考察。

南部租佃制主要包括三种形式,即分成雇农制(sharecropping )、分成佃农制(share tenancy )和租金制(cash renting)。在分成雇农制下,分成雇农向种植园主租种一小块土地,但他一无所有,全部生产资料需由种植园主或其代理人提供,双方各得一半的收入。在分成佃农制下,分成佃农也向种植园主租种一小块土地,但他拥有部分生产资料,如耕畜、农具等,因而只需向种植园主缴纳1/ 4或1/ 3的收入。在租金制下,租金农自备耕畜、农具、种子、食宿等,完全独立地经营从种植园主那里租得的土地,并向后者缴纳固定租金(现金或实物)。除了上述三类租佃农之外,南部种植园地区还间杂许多自耕农和农业工人。那么,如果南部种植园存在农业阶梯,其由低往高的梯级顺次应该是:工资劳动者(即农业工人)、分成雇农、分成佃农、租金农、直至自耕农。根据农业阶梯理论,从农业工人经由租佃农上升到自耕农,是农业劳动者必然的经济道路,那么,我们只要考察他们的经济状况的变化,便能证明南部是否存在农业阶梯。由于在美国的人口调查和农业调查中,关于南部农业工人的状况一直到1925年才有详细登记,而租佃农只是在1880年的人口调查中才单独列项,因此我们在这里暂不考察农业工人,而关于租佃农和自耕农也只考察1880年以后的情况。

南部租佃农主要是刚获得人身解放的黑人,他们缺乏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仍然严重依赖种植园主。为了帮助黑人在经济上自立,成为独立自耕农,一些黑人领导人和有识之士想方设法采取了各种措施,其中主要有以下几项。第一,设立完全为黑人拥有的救济银行。这种银行规模较小,其目的是向黑人农户提供优惠贷款,改善他们的处境。19世纪80年代,一些黑人教士、企业家和教育家倾注了他们自己的资金,开始创办救济银行。有色人种洗礼教派的牧师贝帝福德(W . R. Pettiford)最先在伯明翰开办了亚拉巴马佩尼救济银行,以后又在蒙哥马利、阿尼斯顿和塞尔马开设了分行。布克·华盛顿在塔斯基奇学院创办了一个救济分部,其职能相当于一家地方银行。在20世纪的头10年,几十家黑人银行开办起来了,它们向处于市场竞争的困境中的许多贫穷黑人农户提供了几十万美元的贷款。到1911年,在亚拉巴马已经有7家由黑人拥有的银行,佐治亚有2家;而密西西比则拥有11家,分设在格林威治等不同的地区。这些黑人拥有的银行和全国另外42家银行在1910年其年营业额已达2000万美元。第二,提高黑人的文化水平。奴隶制被废除之初,90%的20岁以上的成人不会读书写字。初等、中等学校和农业学院的开设逐渐降低了文盲率,尤其是年轻黑人的文盲率。到1890年,大约一半的10至19岁的黑人已经识字。1990年以后,黑人文盲率降到50%以下,在这种情况下,有许多黑人已能够竞争那些只需较低文化水平的工作。黑人认识到,基础的语文和数学知识将能使他们经济上更加独立,生活上更加自由。第三,创设农业基地。在19世纪90年代,发展牢固的农业基地已成为一种共同的思想意识。在整个黑人带,黑人农民们组织了各种小型农村集市,展示和售卖各种蔬菜肉食。1875年,在亚拉巴马州的诺马尔,专为黑人培养人才的农业和技术学院宣告成立,在那里许多黑人学生学习各种农业技术,诸如作物轮作方法,施肥技术以及作为一名有所追求的农民所必须具备的其它技术。同时,在北部一些慈善机构和教会的资金援助下,几十所黑人农技学院和教师培训学校也得以创办。最大和最具影响的学校包括萨凡纳的佐治亚工业学院、塞尔马的诺克斯学院、塔斯基奇学院、海恩师范和工业学校以及位于蒙哥马利的州立师范学校。大多数这类学校每年举行农场主会议,而许多学校还每月举办高级农业技术培训班。经过一代人的努力,成千上万的黑人青年学得了农业科学知识。当然这只是初步,但是随着教育的发展和经济条件的逐步改善,从这些学校里毕业出去的黑人青年就能参加社会竞争,他们在农业上的优势更为显著。

通过上述措施,相当数量的小土地所有者出现在南部地区。当然,这种局面的出现也与当时的社会经济条件有关,尤其是1898年以后,棉花价格猛涨使不少棉农赚了一笔钱,他们趁机购置了一些土地。在1900年至1910年间,南北卡罗来纳州的黑人共购买了100多万英亩的土地。在密西西比、亚拉巴马和佐治亚等地区,成千上万的分成农和租金农购置了他们自己的土地,并且与贫穷白人展开竞争。布克·华盛顿在总结这种情况时指出:“南部的大片未开辟土地等着那些有资本、有远见和有诚心的人去占领。”

南部黑人的土地占有“于1910年达到高潮”。1911年,总共有2, 143, 176个黑人农场主,其中一部分是自耕农,其效益和前途可与白人地主媲美。佐治亚州阿尔巴尼的杰克逊(D. Jackson)过去是一名奴隶,现在则拥有2000英亩的肥沃土地和40个黑人家庭作为他的种植园里的租佃农。在整个佐治亚州,黑人拥有价值3400万美元的地产,其面积达1, 639, 919英亩。就整个南部而言,1910年拥有土地的黑人农户有212, 972户,几乎是20年前的两倍,其中大约有175, 000户完全拥有土地所有权,43, 000户拥有部分所有权,1000人是地产经理或监工;这些人经营着890, 000个农场,是1500万英亩土地的所有者。这些情况表明,自内战结束以来,南部自耕农的数量有了比较大的增加,这似乎在一定程度上符合了农业阶梯理论。但实际上,考察这一时期南部农业劳动者的情况,我们发现,租佃农的数量也在增加,并且其增长速度比自耕农更快。例如,在1910年以前的30年中,整个南部的租佃农增加了983, 000户,与自耕农的增长速度相比,租佃农的增长速度比前者快75%。事实上,根据历次人口调查资料的反映,自耕农的数量在相对下降。例如,在1880年,整个南部的自耕农在各类农业劳动者中的比例是63.8%,而1890年下降为61.5%,1900年为53%,1910年则为50.4%。由此看来,在内战以后的南部,自耕农的数量是相对减少了,而租佃农则是相对增加了。一些黑人确实获得了土地,但更多的黑人则是租佃农,尤其是分成农。白人情况较好一些。考虑到一些偶然因素,那么可以认为,1865年以后南部土地占有的基本格局变化很小。正如南部史专家伍德沃德(C. V. Woodward)所指出的:“绝大多数黑人的生活仍然为种植园所制约着。白人的情况也一样。而黑人除了少数例外,全都是没有土地的农夫。”由此可见,农业阶梯理论不符合内战以后南部的实际情况,换言之,南部不存在农业阶梯。

南卡罗莱纳种植园中的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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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战以后美国南部不存在“农业阶梯”,表明南部地区并不存在分成农“爬升”为租金农、租金农“爬升”为自耕农的总体现象,换言之,南部并不存在分成制向租金制、租金制向自耕农制发展的趋势。实际上,根据我们的研究,南部种植园的劳动经营方式不但没有沿着“农业阶梯”的方向发展,反而是一种逆着其方向缓慢发展的趋势。这种趋势一方面表现为自耕农降低为租金农、租金农降低为分成农,另一方面更主要地表现为自耕农、租金农和分成农最终沦为农业工人。当然,这一趋势是就宏观的、长期的情况而言的,它并不排除某些具体的、短期的例外。而且,这个趋势并不十分明显,它是比较缓慢的,甚至有很多曲折。关于这一现象,史学界到目前为止尚未有深入的研究,其困难在于,美国人口调查局长期未将农业工人列入调查范围,对自耕农、分成农和租金农的区分也迟在1880年的人口调查中,且并不十分准确。而将分成农区分为分成雇农和分成佃农则更迟,是在1920年的人口调查中首次出现的。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只能依据美国一些南部史专家的研究成果,对内战以后南部种植园经营方式沿着“农业阶梯”的反方向缓慢发展的现象作一概论。

根据南部史专家里德((J. D. Reid)的研究,从1880年至1910年,美国每10年一次的人口调查的结果显示,在整个南部地区,自耕农、租金农和分成农在所有农业劳动者中所占的比重基本上呈下降趋势。例如1880年自耕农占27.6%,租金农占17.5%,分成农占33%;1890年分别占23%,14. 6%,29. 5 %;1900年分别为21.4% ,13.5% ,25%;1910年则分别为17.3%,11.8% ,24.4%。那么,在农业劳动者中,除上述三类外,还有一大类就是农业工人。根据有关统计,1880—1910年间南部的人口(包括黑人、白人)基本维持不变。由此我们推知,南部的农业工人在所有农业劳动者中的比例呈上升趋势。实际上,关于内战以后南部农业工人的存在状况,历史学家欧文(J. R. Irvin)作过一个初步分析,他认为“在1880年,弗吉尼亚的皮特蒙特山区的黑人农业工人比小农场主更多。”他进而大胆地推断:“我相信有关黑人土地占有状况的直接证据将揭示出,在1880年,在皮特蒙特、在棉花南部、以至在整个南部,只有一小部分黑人劳动者是以小规模家庭农场形式经营的。”按照欧文的观点,内战以后不久(至少自1880年始),南部农业中农业工人的数量已占统治地位。我们认为,自内战结束以来,在南部的甘蔗和大米种植园中,的确主要是以工资劳动方式经营。但是,在内战以后的长时期里,就整个南部而言,尤其是就全部种植园而言,工资劳动制还并不比分成制、租金制更占优势,只是存在一种逐渐取得优势的趋势。据前农业部长布兰南(C. 0. Brannen)估计,在1909年南部约有5300个种植园其工资劳动者平均为10人,这些种植园共占地150万英亩。在当年,28.5%的种植园是由工资劳动者耕作的,71.5%的种植园是由分成农或租金农耕作的。到1929年,工资制种植园的比例已上升为31.6%,而分成制或租金制种植园则下降为68.4%。虽然升降的幅度不大,但基本反映出农业工人日渐增多的趋势。

可见,在内战以后的南部种植园中,总的趋势是由自耕农制、租金制、分成制向工资劳动制发展。这一发展虽然缓慢,但它代表了南部农业的发展方向。著名的马克思主义历史学家伍德曼(H. D. Woodman)认为,“1870—1900年是过去的黑人奴隶和白人小农演化为农业工人阶级、过去的奴隶主演化为资产阶级的时期”,农业工人数量的增加、比例的增大是“真正革命的变化”。

18世纪美国南部种植园中的奴隶在采摘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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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战以后南部的自耕农沦为租金农,租金农沦为分成农,它们三者从长远来看又都沦为农业工人。这种现象表明南部农业中不仅不存在“农业阶梯”,反而存在着一种“反阶梯”的发展趋势。是什么力量在推动这种趋势呢?一些美国南部史专家作了细致的分析,概括起来,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棉花价格的变动造成了这种现象。在1890—1900年间,棉花价格非常低,有时已跌至每英磅5美分,许多种植园主和地方化的商人因此而离开种植园去城镇寻找工作,以弥补种植园收入的减少。同时,他们改变了土地经营方式将大量分成农变为租金农。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使租金农承担更多的生产风险,而如果采用分成制,则意味着种植园主自己承担更多的风险。于是,租金农的数量一下子增加了许多,而分成农的数量则相对减少了许多。相反地,在1900—1910年间,当棉花价格回升时,却又出现了分成农取代租金农的趋势。这种观点既没有解释工资劳动制发展的原因,也没有将“反阶梯”,现象作为一种发展趋势来看待。另一种观点认为,紧张的种族关系是这种“反阶梯”现象的根源。在黑人带,种族关系较之其它地区紧张。南部的白人政治集团总是想方设法限制黑人的政治权利。黑人政治地位的低下反过来影响了他们的经济地位,使他们不仅很难获得土地所有权,而且会轻易沦为分成农或农业工人。这种观点可以解释黑人的情况,但不能解释白人何以也从自耕农或租金农沦为分成农或农业工人。

所以,我们认为,南部“反阶梯”现象的根源,还是应该从南部的社会经济本身去找,并且应该将南部置于整个大西洋资本主义经济圈中来考察。

内战以后,南部社会结构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兴起了一个特殊的商人阶层。这一阶层主要来自破产种植园主、士兵、自耕农、犹太商人以及批发商、制造商、铁路公司的派驻代表等。他们在农村地区如路口、种植园内或小城镇开设商店。这种商店,主要不是为了出售货物,而是对分成雇农、分成佃农和租金农贷款,这就是南部的比较特殊的借贷制度 (credit system),它的基本运行机制是:商人用自有资金或从银行贷来的资金对各类租佃农发放贷款;这种贷款,一般不是现金,而是生产和生活资料,即贷款实行实物制。借贷制度在内战后的南部发展很快。1882年有人对南卡罗来纳州的零售业作了一番调查,发现这个州平均每25个农场有1家商店。不少商人凭借其雄厚的经济实力,在南部地区逐步大量购置土地,因而也成为了土地拥有者。这种现象被称为商人的“地主化”,商人由此成为了“商人一地主”。与此同时,种植园主商人化的现象发生在内战以后,当然与内战有一定的关系,但它更主要的是反映了种植园主社会经济地位日趋下降的形势。种植园主地位下降,既有人为因素,更是南部社会发展的客观趋势。重建时期,激进共和党政府通过了一项较为公平的税收制度,它要求种植园主负担更多的税收。例如,内战以前南卡罗来纳州的种植园主缴纳的土地税为每英亩50美分,而此时则高达巧美元。后来的保守政府降低了州财产税,但结果他们发现有必要把许多公务和管理开支从州下放到县,这导致了乡村政府费用的增加,最终导致乡村税收的增加。但是,种植园主经济地位下降的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内战以后南部土地价格的普遍下跌,它只相当于内战前的30 %—50%。这就是说,种植园主的地租收入在急剧减少。这是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即将退出历史舞台的客观反映,也预示着种植园主单纯作为地主的身份即将丧失。

商人化的种植园主和地主化的商人一起,在两个方面限制了租佃农成为自耕农,或者使自耕农沦为租佃农、农业工人。其一是利用借贷制度剥削租佃农和自耕农。譬如,南部银行比较少,而且一般坐落于城镇,不愿直接向租佃农和自耕农贷款。这既为商人(包括商人化的种植园主,下同)的介入创造了条件,也为商人剥削租佃农和自耕农创造了条件。商人借此机会要求高于银行利息的风险费、交通费、管理费等,而且还在与他的客户交易时行使垄断权力。据此,“商人索要了50%甚至更高的年息率”。又譬如,商人在向租佃农和自耕农放贷时采用双价制。所谓双价制,是指商人发放给租佃农和自耕农的贷款(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时,其价格总是比用现金购买的要高。据研究,“双价之差从来不低于30%,而且频频冲向70%。通过这些手段,商人差不多将租佃农和自耕农的收入剥削殆尽,使他们几乎仅能养家糊口。据一位美国学者估计,有45%的年份他们的收入刚够抵债,有30%的年份赔钱,只有25%的年份,除各项开支外,还有一点赢余。在这种状况下,租佃农要想购置土地成为自耕农,其困难程度可想而知。而自耕农也很可能因不能如期偿还贷款而失去所抵押的土地而沦为租佃农和农业工人。其二是利用作物留置权制度阻碍租佃农和自耕农在经济上完全独立。商人向租佃农发放贷款,是有抵押条件的,即他要求后者必须以作物(主要是棉花)为抵押物。这就是内战以后美国南部的作物留置权制度(crop-lien system)。留置权制度是南部法律系统的组成部分,1866年,佐治亚州第一个通过了留置权法,以后几年各州相继通过同类法律。依据留置权法,商人对于租佃农的未来收获物拥有了一定的权利。内战以前,南部经济基本上是自给的,种植园经济的多样性就是它的自给性;就自耕农而言,他们也种植部分棉花,但主要还是着眼于“安全第一”的产粮业。但是,自从出现了留置权制度之后,南部农业的自给性很快消失。留置权制度“要求一个最低限量的棉花种植田亩作为发放贷款的先决条件”,以保证贷款安全。而“考虑到农场面积之小,农户们不可能既种棉花又种玉米”。因此,租佃农和自耕农一般只能按要求种植棉花,而向商人和商人化的种植园主购买粮食。粮食不能自给反映了租佃农和自耕农在经济上不能完全独立,这对租佃农来说意味着成为自耕农困难重重而对自耕农来说则意味着有可能失去经济的独立性,降为租佃农和农业工人。

地主化的商人和商人化的种植园主利用借贷制度变本加厉地剥削自耕农、租金农、分成农,其主要目的是为了扩大再生产,即扩大棉花种植量。而他们利用作物留置权制度限制棉花以外作物的种植,其目的也是扩大棉花种植量。问题是,他们为什么要扩大棉花生产?从当时的经济大背景来看,英国虽然已完成工业革命,但仍保持着对于美国南部棉花的较大需求量。而内战以后的美国(尤其是东北部)和欧陆国家正是工业革命蓬勃发展的时期。这种状况造成“棉花文明的保护和扩张—要求更多更便宜的棉花”。这就是说,南部商人和种植园主扩大棉花生产的根本动力来自美国东北部和英国等国对于棉花的大量需求。由此我们认为,南部农业中的“反阶梯”趋势虽然根源于南部自身的社会经济,但其根本推动力是大西洋经济圈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

黑人奴隶种植甘薯

本文作者孟海泉,江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副教授。原文载《世界历史》2003年01期。因微信平台限制,注释从略。图片源自网络。

孟海泉

北京大学历史学博士,江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副教授,世界史一级学科下属“地区国别史(美国史)”、“世界文化史”两个学位点硕士生导师。为本科生和研究生讲授《世界古代史》、《世界现代史》、《世界文化史》、《西方文化与宗教(双语)》、《古典文明史专题》、《中外文化交流史专题》、《西方哲学史》、《西方历史哲学研究》、《文科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培训》等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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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黄逍 常帅

责任编辑:雷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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