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南京大学2023年度优秀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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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南京大学2023年度优秀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4-07-10 03:3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院系:  

按照《南京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南字发〔2021〕134号)文件要求,学校即将组织开展2023年度优秀研究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知宣传及评选要求

1.各院系要向全体研究生做广泛宣传,将评选条件、评选办法、评选名额向研究生公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事求是,严格把关,保证质量。

2.优秀研究生评选由研究生本人申请,导师审核,院系组织相关人员评选。应严格按照《南京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及院系的具体要求,综合考虑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成绩、成果、德育考核及公共服务相结合开展评选,评选结果须经院系公示后提交研究生院。

二、评选类别

评选奖项包括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标兵。

1.院系按照学校给定的名额(附件3)进行评选。

2.优秀研究生标兵占院系评优总数10%,原则上须获得2023年度校级及以上奖学金。

3.优秀研究生干部占院系评优总数10%。

4.院系所评出的优秀研究生在读学位期间获得奖学金(含学业一等奖及院系奖学金)人员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三、申请及评选流程

1.申请人按照“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系统中研究生申请操作流程”(附件1)在南京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搜索【荣誉称号】-【(研)荣誉称号】模块提交申请。

2.经导师在系统上审核、再由院系评选公示后,院系在系统上提交学校审核。导师、辅导员、院系负责人须对学生申请材料严格把关。(评选系统导师、辅导员、院系负责人操作流程见附件2)

3.院系也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线下评选后再由入选者在系统上提交申请。

4.院系评选结果须公示后,再提交学校审核。

四、报送材料说明  

院系在评选系统上提交到学校审核的时间严格截止到2023年12月8日,之后报送纸质材料。       

电子材料通过信息收集系统上传,包括:1.评选汇总表(附件4),2.签字盖章的评选报告(PDF版)。

纸质材料包括:1.签字盖章的评选汇总表,2.签字盖章的评选报告。送至仙林校区行政北楼905办公室。

联系人:廖老师

联系电话:89687189

附件:【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系统研究生申请操作流程.pdf

研究生院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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