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源市林业统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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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河源市林业统计数据

2024-07-12 20:2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植被和生物资源】河源市光、热、水资源丰富,四季常青,动植物种类繁多。全市共有野生植物280科、1645属、7055种;栽培植物633种,分隶于111科、361属;有真菌1959种,其中食用菌185种,药用真菌97种。全市有陆生脊椎动物257种,其中兽类63种、鸟类156种、爬行类25种、两栖类13种。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有蟒蛇、云豹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有水鹿、穿山甲和白鹇(省鸟)等;省重点保护动物有棘胸蛙、沼蛙、平胸龟等。国家一级保护植物有南方红豆杉、伯乐树等,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有桫椤、半枫荷等。在植被类型中,有属于地带性植被的北热带季雨林、南亚热带季风常绿阔叶林、中亚热带典型常绿阔叶林。

【概况】全市有林业用地1827万亩,占国土面积的78.1%,其中,森林面积1738万亩。国家级、省级生态公益林面积1032.47万亩,森林蓄积量6408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74.6%,位居全省地级市前列,自然保护区46个,已批建森林公园111个。2017年,广东康禾温泉国家森林公园、东江国家湿地公园两个“国字号”公园经国家林业局验收,正式创建为国家级公园;东源县“康禾镇”入选首批“广东省森林小镇”。

【造林绿化】我市按照“早部署、明任务、严把关、重进度”的工作措施,全面推进新一轮绿化河源大行动。争取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专项资金10304万元,生态景观林带专项资金621万元,乡村绿化美化专项资金380万元,中央森林抚育专项资金2890万元、省级碳汇林抚育资金5584.23万元,市级财政资金1000万元用于新一轮绿化河源大行动。结合生态区位和生态环境实际,把县城周边、重要交通主干道两侧、大江大河两岸、镇村周边的宜林荒山、低产低效林地以及生态敏感区域的桉树林优先纳入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2017年,全市完成省下达碳汇造林任务12.88万亩、种植生态景观林带3605亩、建设乡村绿化美化工程102个、实施森林抚育75.43万亩,完成年度桉树林改造任务5.21万亩,2017年新批建森林公园10个,全市共组织群众196.83万人参与义务植树,植树560.82万株。完成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建档1904株。

【森林防火】严格实行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多管齐下落实县镇村的主体责任、林业部门的监管责任、相关部门的联动责任、森林经营单位的社会责任、老百姓守护绿色家园的直接责任,健全出台市、县、镇森林防火问责制。实行“每天一抽查一通报”,落实林业部门负责人和乡镇主管应急值守,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在重大节假日和高火险期设置森林防火临时检查站,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各级林业部门积极组织开展防火培训班,构建大防火格局。健全各县区扑火专业队,提高扑火实战能力。通过在全市区域内张贴海报、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进村入户等多种方式进行防火宣传,切实提升老百姓森林防火意识。建立全市省级林火远程视频监控系统项目,市县森林防火指挥调度(监控)中心相继投入使用。2017年,全市发生森林火灾18宗、受害面积50.9公顷,春节、元宵、五一等重大节日全市实现“零”山火。我市森林防火工作经验做法得到省林业厅充分肯定并在全省森林防火工作会议上做典型发言。省级林火远程视频监控系统项目获得河源市首届“河安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大赛获一等奖。

【林政管理】强化征占用林地的审核报批工作,合理规划林地资源,优先支持国家、省市重点民生项目,对不符合征占用林地条件的建设工程不予审核上报,从严控制采石、采矿、取土和风电场占用林地的审核报批,强化征占用林地的后续监管工作。2017年我市使用林地的项目89宗,涉及面积649.47公顷,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18175.07万元。做好林木采伐管理,2017年全市共发放采伐证2672份,采伐面积15725.4公顷,采伐蓄积1079581.3立方米。积极开展桉树林改造,审批林木采伐指标42779.6立方米。编制完成《广东省河源市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工作成果报告》,科学合理划定我市林业生态保护红线。积极开展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摸清全市林业森林资源状况。顺利完成全市2016年林地变更调查工作。

【生态公益林和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优化生态公益林空间布局,重点推进生态公益林提质增效。强化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放监督管理, 2017年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下达补偿资金30044.87万元,全市已发放损失性补偿资金21555.17万元,发放率为92.79%。推进全市国家级公益林落界工作,认真做好生态公益林资源调查。加强野生动物和自然保护区管理,推动东江国家湿地公园通过验收。广泛开展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及“爱鸟周”、“世界湿地日”、“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宣传教育活动,出台《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严厉打击非法野禽交易行为。对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开发建设进行全面排查,对破坏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认真做好我市自然保护区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森林病虫害防治】我市将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列入市政府民生“十件实事”,共争取国家级、省级资金435万元用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市财政累计安排资金552万元用于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另外,按照《河源市松材线虫病防控规划》(2016-2018年)要求,2017年投入500万元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激励县区防治松材线虫病。推广应用新技术防控松材线虫病,应用APF-I型松墨天牛化学诱剂防治面积0.45万亩,飞机喷洒噻虫啉防控面积4.8万亩,应用Smal-007菌株防治松材线虫病面积1.40万亩,在新丰江库区、源城区等地钻孔注射免疫制剂防治松材线虫病面积600亩。加强监测调查,及时防控,第一时间组织人力物力进行有效防控,避免爆发成灾及扩散蔓延。全年累计完成松材线虫病防治作业面积合计11.58万亩,诱捕器防治面积0.35万亩;清理病枯死树36952株,防治面积2.17万亩;飞机防治(预防)6.3万亩。首次与惠州市开展了环万绿湖松材线虫病飞机喷药防治,面积2万多亩。2017年我市共发生林业有害生物23.59万亩,发生率为1.2%,成灾面积1.97万亩,成灾率1.0‰,全市完成防治面积19.28万亩,防治率为81.73%,无公害防治率为89%。

【森林公安执法】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切实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深入开展“利剑行动”、“森网行动”、“打击走私象牙等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查处野外违规用火严惩火灾肇事者专项行动”等多个专项行动,跨区域联合侦破和平县东水镇故意纵火案、东源县新回龙镇盗伐林木团伙案等重特大案件。组织开展“红线行动”暨东源-蓝口柳城矿带林地清理行动、全市林地清查行动,对我市违法征占用林地进行专项打击。2017年全市森林公安共受理案件445宗,其中:立刑事案件143宗,查破111宗,查破率77.6%,刑拘110人,逮捕63人,移送起诉132人,移送起诉率97.3%,逮捕率45.9%;共受理林业行政案件302宗,查处299宗,处理299人,收缴木材311.1立方米,解救野生动物一批,其中蟒蛇3条,鸟类3170只,罚款159.8万元。稳步推进“三基”基础建设项目,2017年全市完成5个基层森林派出所业务用房规范化建设。

【国有林场改革及争议调处】省政府已正式批准我市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将全市12个市属、县属国有林场全部定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由经营型林场转为生态型林场,建立了管理、执法、服务为主要职能的现代林业管理模式。贯彻落实《广东省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调解处理条例》,以开展全市山林矛盾纠纷化解专项行动为契机,由市政府成立督导组,到各县区开展专项督查,督促《条例》宣传、台账管理、矛盾纠纷批量化解等工作落实,我市在和平县召开全市山林纠纷调处工作会,掀起大调处工作热潮。今年以来,全市共排查涉林矛盾纠纷475宗,已调处化解375宗,山林纠纷调处率达73.5%;办理信访案件267 宗,接访731人次。

【林业产业发展】全面实施绿富双赢发展战略,积极抓好政策性森林保险试点工作,大胆探索林改后发展林下经济的新途径,加快发展森林生态旅游业,扎实推进油茶、珍贵树种、优质林果等特色产业发展,切实加强对速生丰产桉管理,大力支持本土林业企业积极申报油茶种植、绿化种苗基地等,2017年成功申报省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4个、省级林下经济扶贫示范县1个,省级特色经济林项目6个。评定市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5个。全市林业总产值约133.57亿元,其中森林旅游休闲产业产值64.88亿元,油茶产值6.35亿元,林下经济产值7.03亿元,茶叶产值6.58亿元,实施林业产业富民战略初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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