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省属医院开展学习《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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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医疗卫生人员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规范执业行为,弘扬新时代医疗卫生人员职业精神,引导形成风清气正的行业环境,保障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制定了《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以下简称《九项准则》)。《九项准则》坚持正面倡导、反面警示并行,是面向医疗机构内全体工作人员的廉洁从业基础性规范文件,是行业道德、执业规范、群众诉求的具体化呈现,体现了“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管行风”的行业管理要求,为广大医务人员划清了基本行为底线。 为强化医院医德医风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提升医务人员廉洁诚信从业水平,多家省属医疗机构开展学习《九项准则》活动,从《九项准则》的制订背景、适用范围、主要内容及与原“九不准”升级完善的几个方面进行深入学习,使广大医务人员明确学习《九项准则》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各医院主要领导主持学习活动,要求科室负责人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组织开展科室内学习,确保全部覆盖、全体动员、全员知晓,并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着重细化《九项准则》的各项要求,切实加强督查落实;要求全院职工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九项准则》,并对照开展自检自查,切实把《九项准则》的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中,自觉抵制各种违规违法行为,规范执业行为,弘扬新时代医疗卫生人员职业精神,坚持“以患者为中心”理念,强化服务意识、优化服务流程,不断提升患者满意度,推动医院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主要内容: 合法按劳取酬,不接受商业提成; 严守诚信原则,不参与欺诈骗保; 依据规范行医,不实施过度诊疗; 遵守工作规程,不违规接受捐赠; 恪守保密准则,不泄露患者隐私; 服从诊疗需要,不牟利转介患者; 维护诊疗秩序,不破坏就医公平; 共建和谐关系,不收受患方“红包”; 恪守交往底线,不收受企业回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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