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与劳动报酬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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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与劳动报酬的区别是什么

2024-07-12 12:2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一、工资与劳动报酬的区别是什么

  工资与劳动报酬的关系是工资是工钱的一种类型,劳动报酬是劳动者付出体力或脑力劳动所得的对价。工资是工钱的一种类型,即员工的薪资,是固定工作关系里的员工所得的薪酬,是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是劳务报酬(劳酬)中的一种主要形式。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劳动报酬是劳动者付出体力或脑力劳动所得的对价,体现的是劳动者创造的社会价值。

二、拖欠工资能找法院吗

  拖欠工资能找法院,除此之外还可以如下: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2.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工资与劳动报酬

三、工资劳动仲裁时效期

  工资劳动仲裁时效期是一年。《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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