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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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电话

2024-07-13 05:5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1、合肥加班投诉电话是多少?

12333合肥市劳动局电话。 劳动者维权须知 一、了解您的基本权利 1.用人单位应该按时足额支付工资 2.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 3.用人单位不得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4.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5.在非全日制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支付的小时工资不得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6.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加点应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7.建筑业企业应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 8.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9.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之中? 10.订立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或扣留居民身份证 11.劳动者不必履行无效的劳动合同 12.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变更劳动合同 13.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符合《劳动法》的规定 14.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15.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16.在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下,即使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也不得终止劳动合同 17.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也依法享有劳动保障权益 18.企业违法分包工程的,应承担用人主体责任? 19.劳动者有权参加工伤保险 20.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应认定为工伤 21.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应及时申请工伤认定 22.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3.职工因工负伤、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依法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4.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减少其原工资福利待遇 25.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工伤职工,可以依法享受生活护理费 26.劳动者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可以选择长期待遇的支付方式 27.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用人单位不得主动提出与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28.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时,用人单位应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29.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待遇 30.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的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 31.非法用工单位的劳动者也有权享受工伤待遇 32.用人单位应依法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 33.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加点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4.劳动者依法享有休假权利 35.劳动者有权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36.劳动者有权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37. 劳动者有权参加失业保险 38.用人单位应依法为劳动者参加生育保险 二、如何维护您的权利 1.劳动者在权益受到用人单位或非法职业中介机构等侵害时,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2.劳动者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违法行为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提供便利条件 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可通过多种程序解决 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符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的,可以提出仲裁申请 5.劳动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符合法律规定 6.劳动者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7.劳动者申请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应符合法律规定 三、履行您的义务 1.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就业 2.劳动者从事国家规定的技术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3.劳动者应当遵守劳动纪律,完成劳动任务 4.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内不能不辞而别 四、给您提个醒 1.不要到非法职业介绍机构求职 2.劳动者在平时的工作中应注意保留有关证据 3.劳动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一定要注意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时限 4.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也依法享有劳动保障权利 5.劳动者应该坚决要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6.用人单位不能以招用“临时工”为借口,侵害劳动者的权益 7.非法用工主体招用的职工也享有劳动保障权益

2、合肥工伤鉴定,在哪里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在合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金寨路364号附近。

提交材料:《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二)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合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电话扩展资料: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及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3、合肥市金寨路和庐江路交叉口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具体位置?

长江西路424号解放军105医院整形美容中心北门

4、安徽省合肥市工伤鉴定所在哪里

安徽省合肥市工伤鉴定在合肥市劳动局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合肥市金寨路与庐江路交口东北角。

做鉴定之前要求已申请工伤认定并且治疗终结,二次手术完成。所需材料:工伤认定书、病例、出院小结、X光片、CT报告单等。

工伤认定是由各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

5、安徽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哪里

可以问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是不是他们的下属机构。

6、合肥市工伤伤残鉴定去哪里啊

合肥市工伤鉴定整个流程:一、工伤认定后,就可以取得工伤待遇,如:医序、康复和辅助器具费用;伙食、交通、食宿费;工资、福利及住院期间的护理费。具体标准可以参考《安徽省工伤保险条例》。然后就安心休养,等到钢板取出、伤口完全恢复稳定以后,再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申请流程: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如下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①《工伤认定书》(或单位开具的工伤证明);②身份证原件;③相关的工伤诊断资料(包括:医院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X光、CT等检验资料)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相关资料后,开具劳动能力鉴定《介绍信》交申请人。 2)、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委托的医务鉴定机构按照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的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对工伤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残废等级。 3)、工伤职工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时,须携带下列资料:(1)社保部门出具的鉴定《介绍信》;(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包括反映残情及面容的彩色3R照片2张、1寸证件相5张;(4)定点医院诊断证明及出院证;(5)重要的仪检报告单(如:MRI、CT、ECT)等医疗资料。非参保职工申请鉴定时还须携带单位的工伤证明(或社保部门的《工伤认定书》)原件和复印件。二、如果单位给员工办理了社保工伤保险(不是商业保险),那么发生工伤,有单位和社保工伤保险基金分别按《安徽省工伤保险条例》要求来承担所有费用。如果单位每年有很多工伤事故,那么可能会影响单位次年的工伤保险缴费基数。

7、卫岗到合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怎么走

驾车路线:全程约7.0公里

起点:卫岗

1.从起点向东南方向出发,沿青年路行驶60米,右后方转弯进入望江东路

2.沿望江东路行驶2.2公里,过左侧的百大商业大厦约90米后,左转进入金寨路

3.沿金寨路行驶1.7公里,右转进入南二环路辅路

4.沿南二环路辅路行驶280米,稍向右转

5.行驶30米,稍向左转进入南二环路

6.沿南二环路行驶1.5公里,直行进入南二环路辅路

7.沿南二环路辅路行驶410米,朝正阳南路/龙泉路/天鹅湖路/市政务中心方向,稍向右转进入南二环路

8.沿南二环路行驶290米,右转进入天鹅湖路

9.沿天鹅湖路行驶260米,直行进入市政外环路

10.沿市政外环路行驶90米,调头进入市政外环路

11.沿市政外环路行驶30米,到达终点

终点:合肥市

8、合肥工伤鉴定中心的电话号码是多少?

地址:合肥市金寨路360号三楼合肥市劳动能力鉴定办公室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7:00受理条件: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康复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用人单位应及时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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