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和编辑变量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创建表格副本里面内容是空白吗 创建和编辑变量

创建和编辑变量

2023-10-07 22:1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创建和编辑变量创建变量

MATLAB® 工作区包含您在 MATLAB 会话期间创建和存储在内存中的变量。您可以通过运行 MATLAB 代码或使用现有变量,在工作区中创建新变量。

要创建新变量,请在命令行窗口中输入变量名称,后面紧跟等号 (=) 以及您希望赋给该变量的值。例如,如果运行以下语句,MATLAB 将在工作区中添加四个变量 x、A、I 和 C:

x = 5.71; A = [1 2 3; 4 5 6; 7 8 9]; I = besseli(x,A); C = {A A A};

在为变量赋值之前,不必先声明变量。

如果赋值语句没有以分号 (;) 结束,MATLAB 会在命令行窗口中显示结果。例如,

x = 5.71x = 5.7100

如果没有将语句的输出显式赋予某个变量,MATLAB 通常会将结果赋予保留字 ans。对于每一个返回输出值但未将输出值赋予某个变量的语句,ans 的值会随着这些语句的不同而变化。例如,

sin(1)ans = 0.8415

要查看和编辑变量,请使用工作区浏览器和变量编辑器。(某些编辑选项在 MATLAB Online™ 中不可用。)

查看工作区内容

要查看工作区中的变量列表,请使用工作区浏览器。

如果工作区浏览器当前未显示,要将其打开,请执行以下任一操作:

在主页选项卡上的环境部分中,点击布局。然后选择显示下方的工作区。

在命令行窗口中键入 workspace。

默认情况下,工作区浏览器显示基础工作区。如果 MATLAB 处于调试模式,您还可以查看函数工作区。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基础和函数工作区。

要在工作区浏览器标题栏中显示更多列(例如大小和范围),请点击显示工作区操作按钮 ,然后点击选择列。在 MATLAB Online 中选择要显示的列,请在工作区面板中右键点击一个列名称,然后选中或清除所需的列名称。

您也可以在命令行窗口中使用 who 命令来查看变量列表。要列出有关大小和类的信息,请使用 whos 命令。例如,如果工作区中有变量 x、A 和 I,您可以运行 who 和 whos 命令来查看工作区内容:

whoYour variables are: A C I xwhos Name Size Bytes Class Attributes A 3x3 72 double C 1x3 528 cell I 3x3 72 double x 1x1 8 double查看变量内容

您可以采用多种方式查看变量的内容:

命令行窗口 - 在命令提示符处键入变量名称。例如:

xx = 5.7100

变量编辑器 - 在工作区浏览器中双击变量名称。将为该变量打开变量编辑器。

某些变量会打开适合其类型的查看器或其他工具。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有关该数据或对象类型的文档。

变量编辑器中的变量属性旁边的受保护属性 或私有属性 图标分别指示该属性为受保护属性或私有属性。

要更改变量编辑器显示变量的方法,请转至视图选项卡,并在格式部分中选择数字显示格式。该显示格式不影响命令行窗口或工作区浏览器中的值显示方式,也不影响变量的保存方式。

注意

您可以在变量编辑器中打开的变量中的最大元素数量取决于您的操作系统和系统中安装的物理内存量。

编辑变量内容

您可以在工作区浏览器中编辑标量 (1×1) 变量的内容。要编辑内容,请点击变量值以将其选中,然后输入新值。

要编辑其他变量,请在变量编辑器中将其打开。例如,假设您在命令行窗口中通过运行以下命令创建了元胞数组 C:

A = magic(4); C = {A A A};在工作区浏览器中,双击变量名称 C,在变量编辑器中打开该变量。

要编辑变量的元素,请双击该元素。该元素将在变量编辑器内的新文档中打开。例如,如果在变量编辑器中双击元素 C{1,1},该元胞的内容将在新选项卡中打开。通过点击元素并键入新值可以编辑变量元素的值。按 Enter 或点击其他元素以保存更改。

要返回到元素的父级元胞数组或结构体,请转至视图选项卡并点击上移按钮。

您在变量编辑器中所做的更改会自动保存在工作区中。您通过命令行窗口或其他操作对变量所做的更改会自动更新这些变量在工作区浏览器和变量编辑器中的信息。

注意

请注意,您无法在变量编辑器中编辑多维数组的元素或子集。

无法在变量编辑器中编辑 tall 数组。

在工作区浏览器中编辑字符串或在变量编辑器中编辑属于某个结构体的字符串时,必须使用双引号括起字符串值。

编辑表和结构体数组变量

表(包括时间表)和结构体数组支持更多的编辑操作。

操作过程修改列或行名称

双击名称并输入新文本。

重新排列变量

将鼠标指针悬停在变量的左侧,直至出现一个四向箭头。然后,点击并将该列拖至新位置。

修改变量的单位和描述

点击显示在变量名称右侧的箭头。然后,在单位和描述字段中输入新文本。

对变量数据排序

点击显示在变量名称右侧的箭头,并选择升序或降序。

注意

仅当变量的数量小于 5000 时,表的内容才可见并可修改。当变量数量等于或超过 5000 时,只能查看表属性。

在变量编辑器中对特定变量类型所做的更改还会显示在命令行窗口中。例如,假设您有一个表 T,其中包含三个列 A、B 和 C。如果在变量编辑器中删除了列 A,则命令行窗口中将会显示行 T(:,'A') = [];。要在命令行窗口中隐藏代码显示,请在视图选项卡中清除显示 MATLAB 代码复选框。

对变量调整大小或重构

要在变量编辑器中修改变量元素的大小、形状和顺序,请按以下步骤操作。

操作过程

删除行、列或变量元素

右键点击所需的行标题、列标题或选定的元素,并选择删除行或删除列。

插入新行或新列

右键点击所需的行标题、列标题或元素,并选择在上方插入行、在下方插入行、在左侧插入列或在右侧插入列。也可以通过直接在空行或空列中输入值来添加行或列。例如,要向 C{1,1} 中的数组添加行和列,请在元素 (5,5) 中输入值。

剪切变量元素

右键点击所需的行标题、列标题或选定的元素,并选择剪切。剪切值会移到剪贴板中,当前项会替换为空元素的默认值。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空元素。

复制变量元素

右键点击所需的行标题、列标题或选定的元素,并选择复制。

粘贴变量元素

右键点击您希望开始插入项的行标题、列标题或元素,并选择粘贴。

从 Microsoft® Excel® 电子表格粘贴单元格

右键点击您希望开始插入项的元素,然后选择粘贴 Excel 数据。空元素

变量中的空元素会被赋予默认值。默认赋值为:

数值数组为 0

元胞数组和结构体数组为 []

分类变量为

复制、重命名和删除变量

您可以在工作区浏览器内复制和粘贴变量、生成副本变量、重命名和删除变量。

操作过程

将变量复制到剪贴板和从剪贴板复制变量

选择变量,点击右键,然后选择复制。然后您可以将名称粘贴到(例如)命令行窗口或外部应用程序中。多个变量使用逗号分隔。

生成副本变量

选择变量,点击右键,然后选择生成副本。MATLAB 会创建所选变量的副本。

重命名工作区变量

右键点击变量名称,然后选择重命名。键入新变量名称并按 Enter。

删除工作区中的所有变量

在主页选项卡中的变量部分中,点击清空工作区。

您也可以在命令行窗口中使用 clear 函数。

从工作区中删除选定的变量

在工作区浏览器中选择变量,右键点击,然后选择删除。

也可以在命令行窗口中使用 clear 函数。例如,要清除变量 A 和 B,请使用命令 clear A B。

要保留指定的变量,但删除其他变量,请使用 clearvars 函数和 -except 选项。例如,要清除除变量 A 以外的所有变量,请使用命令 clearvars -except A。

要从现有变量创建新的工作区变量,请在变量编辑器中选择一个数组中的元素、数据范围、行或列,然后在变量选项卡中选择根据所选内容新建。

在将值从变量编辑器剪切并粘贴到文本文件或其他应用程序时,可以更改界定数据中的小数的字符。例如,如果您要将数据置于不是以句点 (.) 作为小数分隔符的区域环境,则可以按照上述方式进行更改。要更改分隔字符,请在变量预设项中指定用于通过系统剪贴板导出数值数据的小数分隔符。

在变量内容中导航

在变量编辑器中编辑变量时,一些变量可能包含大量数据,因而很难在元素之间导航。在变量编辑器中使用以下键盘快捷方式可轻松地在变量元素之间移动。您不能修改这些键盘快捷方式。

操作

键盘快捷方式

提交对元素的更改并移到下一元素。

通过变量预设项,您可以指定下一个元素。默认向下移动。

Enter

向右移动。

在所选内容内,Tab 键还从一行中的最后一列移到下一行中的第一列。

Tab

向 Enter 或 Tab 的反方向移动。

Shift+Enter 或 Shift+Tab

向上移动 m 行,其中 m 是可见的行数。

Page Up

向下移动 m 行,其中 m 是可见的行数。

Page Down

移向第 1 列。

Home

移向第 1 列第 1 行。

Ctrl+Home

编辑当前元素,将光标放在元素末尾。

F2(在 Apple Macintosh 平台上是 Ctrl+U)

另请参阅

openvar | 工作区浏览器

相关主题变量名称在工作区浏览器中显示统计信息工作区和变量预设项保存和加载工作区变量


【本文地址】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