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取悦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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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取悦自己”

2024-07-14 23:4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就以cp同写作来讲,“拉郎”的现象便时常存在,来自《红楼梦》的林黛玉与来自《哈利波特》的伏地魔组成的“伏黛”cp就曾在线上风靡一时。两个脱离了原有世界秩序的人物,经由创作者对人物特点的放大描绘,便产生了无穷无尽的可能性,而这无疑得益于同人写作的高自由度。正如中国社会科学院助理研究员郑熙青指出——“占据绝大多数的同人小说都是以‘cp’为核心的,它强调的不是原作中已固定成型的couple,而是指粉丝把原作中的角色自行配对并创作(coupling)的过程。”

伏地魔x林黛玉同人图(来自微博@塔子塔子塔子狸)

但是,正如网络文学作品必须依照现实世界的逻辑进行建构,这个自由创作的第三世界仍需谨遵原著。如果同人作者赋予人物过多自由,就会破坏原世界的法则,脱离原著的设定,使得“称谓”和“相貌”成了同人作品和原著的唯一联系, 最终成为“ooc雷文”(out of character,即与原作性格不符)。

“自我认同感”

自我认同,也称自我同一性,是由美国学者艾瑞克·埃里克森提出的一个概念。一般意义上,自我认同可以理解为个体的自我评价和自我定位。每个人都试图寻找或者维护自己的内心深处的特殊存在,进而形成了个性、自我和主体的观念。同人作者出于对原作的喜爱,以及自身的创作欲望,将自己的作品作为自我表达的载体,从中便可以形成自我认同感。

对“为何进行同人创作”的回答条形图,内在创作动力和对原作人物的喜爱占比最高

(数据来源:问卷调查“大学生网络文学阅读及同人创作情况调查”)

从本质来看,喜爱原著人物(或真人、历史原型)就是一个“共情”过程。人们在他们那里看到了自己缺失的特质,也看到了理想的自我。而通过阅读和创作同人,读者可以不断去想象,甚至实践角色身上的美好品质——由此,原作人物的性格也会在合适的地方得到彰显。

根据罗兰·巴尔特的“可写文本理论”,同人文是一种存在各种可能性的开放游戏,每个读者和作者都能自行生产文本的意义,体验到共同著述产生的“角色扮演”的乐趣。同人文的“可写性”使得个体能够在创作中不断演绎“我”的多变人生,丰富并增强参与者尤其是创作者的自我概念,从而潜移默化地完成了自我认同和主体确立。

一如微博同人写手@BXBZ曾提到,“(在创作同人文的时候),我给他赋予多少性格,我的性格都会因为他有多少的改变。”

对“是否会阅读网络文学同人”的回答与性别的交叉分析表格,其中有一部分男性/女性不阅读网络文学,因此总和不是100%

(数据来源:问卷调查“大学生网络文学阅读及同人创作情况调查”)

从另一个层面来讲,同人的参与者多为女性,同人作品的角色则以男性为主,这构成了一种新型的凝视关系。中山大学中文系教授艾晓明曾指出,在过往的绝大多数文艺作品中,女性其实一直作为客体,在被男性的目光观看,因为男性掌握着现实世界的话语权。而在同人圈子中,女性却占了绝大多数,这决定她们是自始至终的在场者,建立和规范了这个想象世界的交流规则。

一位盗墓笔记的同人写手(微博@__将澜)便说道:“原著的空白给我更大的创作空间去体验人物,但他们的性格和人设还是要最大程度上从原著出发。我自己会赋予角色一些理解,这个理解不仅仅基于角色或者原著,还基于我自己的写作追求、感情抒发和阅读范围。”

各种版本的《苏珊娜与长老》(图源网络)

但实际情况中,大多创作者并未跳出生活中已有逻辑,而是努力迎合两性既有的社会印象。复旦大学15级基础医学的写手梳子镜子(笔名)认为,“每个男性角色都会有他的想法,虽然我写的不一定对,但还是会尽量以他的角度来写。”

在与十位同人创作者的沟通中,八位女性都认为,自己应当选择以一个旁观者或是体验者的视角去看待男性,把自己的同人作品当成一个舞台,来记录角色的所作所为,而不是以“上帝姿态”安排角色。

因此,哪怕是基于自己的生活经验进行创作,经验本身也势必是隐藏在现实世界逻辑之下的,“观看”与“被观看”的位置虽有颠倒,然而其中的权力关系并未得到真正的转换。同理,由15-25岁人群组成的同人群体,以低龄的视角来看待成年角色的世界,其本质也只是他们对社会与人生的窥视而已。

即时反馈

通过同人练习写文章,通过剪视频练习视频制作,并最终跃出同人圈进行自己的创作,这样的现象并不少见。众所周知的《盗墓笔记》作者南派三叔,一开始正是将作品发布在“鬼吹灯”小说贴吧中,当作同人来对待的,当他的创作累积了一定数量和人气后,才转向网络文学平台进行创作。正如一位来自17级中文系的同人写手说:“我只是想要写一些东西,并不完全为了cp本身,套上这对cp的壳子,其实就能找到一个入口。”

很多时候,创作欲望与回馈角色二者是共存的,“我天生就喜欢画画,”微博上的一位画手@板桥三娘子说道,“后来喜欢上二次元的作品,看着他们在我笔下一点点生动起来,特别有成就感。”

百度贴吧“鬼吹灯”中的《盗墓笔记》第一部《七星鲁王宫》(原帖已删除)

同人能具备这样的“跳板”作用,原因主要在于同人作品以网络为基础的特性。中国的同人文化,早期起源于ACG作品(Animation Comic Game,是动画、漫画、游戏的总称,发源于日本),受众在网上浏览原作,并通过网络传播同人信息,寻觅到更多的爱好者。网络的开放性决定了它不仅仅是同人作品的传播平台,同时也是同人的生产空间。

通过对原作的反复解构与理解,加之作者与读者的不断互动,同人作品在原著粉丝中获得了反馈——其中作品的受欢迎度成为了衡量作品质量的主要指标。在作品热度对比之下,创作者便慢慢明白自己如何才能做得更好。并且,如今同人作品的主要发布平台(如微博、lofter、贴吧、晋江文学城等)都能公开显示作品热度,这自然能够激励作者努力改进,以收获更多正面反馈。

纵然,这种反馈具有即时性,能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作者的水平与能力,但同时存在不小的局限性。

首先,作为同人作品,粉丝的评判标准中必然会有“是否ooc”这一条,也就是说,一旦作者的创作过于关注自己的思想性,作品仅仅满足了自己的创作欲而忽视原作背景,哪怕水平出众也很难受到认可。更何况,作者在选择创作同人的同时,必然会受到原著题材的制约,难免将重点放在对人物性格的把握上,抓住固有的“梗”和“萌点”,放松对文章或画作本身的要求。

三位同人写手在接受线上采访时对创作同人心态的描述,从左至右为:@BXBZ @九爷 @-犀照-

与此同时,同人创作中存在着“短平快”的审美趋向——视觉冲击力强的图片视频、节奏快剧情多的文章,都是受众更为偏爱的类型,这也引导着一部分作者向迎合粉丝口味的方向发展。于是,这就会导致一个庞大同人写作群体的同质化——为了使自己的作品更受欢迎,在同人作品中往往会出现某种类型一时风行、某个风格大受追捧的现象,而创作者在日后挖掘不同的创作主题时,往往会有心而无力。

结语

总而言之,同人创作会受到受众口味和社会现实的影响,但其毕竟是自主自发的创作活动,因此同人作品相对而言没有受到过多商业化利益的驱使。“我想写”才是其创作的核心,这也正是同人文与其他网络文学的最大不同——它保持着主客观上的高自由度,不像后者一样容易陷入类型化中,从而消解作者的创作热情。

因此,大多粉丝也并不会将同人视作传统的严肃创作,他们对待同人的态度更像是对待不同于生活的别一重世界,用以暂时抛却日常琐碎,和同好一起传递快乐、消遣放松。一位同人文作者@蓝缇娅Tia便说道:“同人作者的创作可以不讲对错、不分好坏,因为每个作者自有分寸,而读者则各有所爱——我从来不讨好读者,我只取悦自己。”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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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陈莲洁.“曲高和众”:自媒体时代的同人文学狂欢[J].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28(05):60-66.

[3]侯文辉.现代性与自我认同危机视域下的同人文学现象[J].南京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14(04):39-41.

[4]潘一帆. 娱乐的力量[D].上海大学,2014.

[5]吴斯.从福柯视角看网络同人传播中的权力生产[J].新闻界,2013(17):36-40+64.

[6]艾晓明.那一盆泡了两千年的洗澡水——“苏珊娜与长老”或裸女沐浴的原型及演变[J].妇女研究论丛,2003(01):40-50.

微信编辑 | 甘磊

部分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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