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类型有哪些种类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刑事诉讼管辖分为哪几类 刑事案件类型有哪些种类

刑事案件类型有哪些种类

2024-07-14 01:5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一、刑事案件类型有哪些种类

  刑事案件类型有下些种类:

  1.危害国家安全罪;

  2.危害公共安全罪;

  3.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4.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5.侵犯财产罪;

  6.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7.危害国防利益罪;

  8.贪污贿赂罪;

  9.渎职罪;

  10.军人违反职责罪。

二、刑事案件的管辖规定

  刑事案件的管辖规定为: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

  2.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3.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刑事案件

三、刑事可以转为行政吗

  找法网提醒,刑事案件可以转为行政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本文地址】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