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喝西瓜” 到 “杀西瓜”:你们家那儿这么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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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喝西瓜” 到 “杀西瓜”:你们家那儿这么说吗?

2024-07-03 13:1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作者简介

乔慧芬,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

西瓜作为夏季必备水果,驱散了炎热,给大江南北的人们带来清凉。但是同一个瓜,吃法却不同,吃瓜群众对吃瓜的称呼南北各异,五花八门。

山东济宁地区吃瓜行为比较独特,他们称“吃瓜”为“喝西瓜”,不止西瓜可以喝,凡是一切带液体的食物,都可以“喝”,可谓是“能喝尽喝”,如“喝面条、喝米线、喝馄饨、喝面皮”,山东大部分地区吃面条类的食物都可以“喝一喝”。这种词语组合错配现象在感官行为事件中很普遍,如山东菏泽把“喝酒”叫做“吃酒”,山东威海地区甚至把“闻味道”叫“听味道”,如“你听听这个东西什么味”。如果“吃”与“喝”尚且因食物的稀稠以及“进食”这一行为可以混用,那么“闻”与“听”的感官行为就令人疑惑了。究其原因,在于感官行为源域与目标域之间的相似性,正所谓“五官相通”,古汉语中把“听见”叫做“闻”,如“不闻不问”“朝闻道,夕死可矣”。

山东大部分地区还把“切西瓜”叫“杀西瓜”,如山东济宁人说“杀个西瓜喝”,俨然西瓜有了生命。“杀西瓜”一说,遍布大江南北大部分方言区,东北、河南、山西运城、陕西关中、湖北武汉、江西南昌、宁夏、安徽、浙江、广东、闽南等地都有此说法。浙江、福建等地甚至还“杀橙子”“杀菠萝”“杀柚子”,陕西宝鸡人还要“杀苹果”,浙江杭州人还可以“宰西瓜”,广东人可以“劏西瓜”,西瓜、橙子等水果生命度等级提高了,可以“开膛破肚”了。通过观察不难发现,可以用来“杀”的水果外观通常具有个大、体圆、果肉鲜红等特征,类似生物的脑袋和血液,因而通过隐喻机制带上了 [生命]的特征,可以同“杀”组合搭配。同一地区的说话者和听话者对“杀西瓜”并不感觉到血腥恐惧,反而传递了一种形象生动、惊喜意外的感觉。同时,还可以用“杀”这一动作扩展出“切”的意义来进行解释,这也是由于源域“杀”义到目标域“切”义二者相似,都带有借助工具的动作义。此外,还可以用“情景冗余规则”来解释,如果在谓词中存在某一特定特征,那么在受其支配的变元中必须要有另一个特定的特征。如谓词“杀”要求由该谓词支配的变元“西瓜”具有[高生命]特征,而“西瓜”本身具有[-高生命]特征,出现了变元自相矛盾的情况,违反了选择限制条件。这种情况下,可以用情景冗余来解释,即通过隐喻转移,我们可以形象地解释“杀”,把“杀西瓜”理解为“如同切头颅那样去切西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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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还常常把围观者称为“吃瓜群众”,把有内情或者传递新信息的事件叫有“瓜”,瓜的内涵意义越来越丰富,从“喝西瓜”到“杀西瓜”,给我们带来味蕾享受的同时,在电脑手机屏幕前 “吃瓜”“等瓜”的我们,好奇心也随着信息时代的便捷和网络时代的娱乐化变得越来越高涨,“瓜味”也越来越浓。

本文原刊《语言文字周报》1914期,2021年12月16日出版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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