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华科技遏制:演进、影响与中国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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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对华科技遏制:演进、影响与中国应对

2023-12-20 13:3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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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ZHAIYAO

新中国成立以后,美国开启了对华科技遏制历程。新中国成立初期,美国开启对华战略物资和高新技术出口全面封锁。中美建交前后,美国逐步放宽对华技术出口管制。20世纪80年代末之后,美国对华高新技术出口管制趋严。特朗普政府至拜登政府时期,美国对华科技遏制全面升级,矛头直指中国高新技术产业。美国对华科技遏制具有突出特征:直指中国核心技术,“联盟化”愈演愈烈,手段多元化,意识形态色彩浓厚,目标呈现“工具化”属性。美国对华科技遏制给中美双方乃至全球市场都产生了负面影响。面对美国科技遏制战略的不断升级,中国政府应当加快核心技术自主创新研发,突破“卡脖子”技术瓶颈,做好对等反制裁措施,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拓宽国际合作的新渠道。

近年来,美国加大了对华科技遏制的力度。2022年8月9日,美国总统拜登签署了《2022年芯片和科学法案》,拉长对华科技制裁清单,意在重塑美国在世界半导体制造领域的霸权地位。2023年1月27日,美国联合日本、荷兰于华盛顿签订关于扩大对华芯片技术限制的协议,联合日本和荷兰对华施压。全球最大半导体设备制造商之一的荷兰阿斯麦公司(ASML)和日本表示会对华实行一定技术出口限制。

现实是历史的延续,追根溯源,美国对华科技遏制已走过70多年的历史。一部新中国科技奋斗史就是在应对美西方“卡脖子”历史图景中发展演变至今的。百年变局下,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离不开关键核心技术的内驱动力支撑。如何防范和化解美西方对华科技遏制的潜在风险和挑战,是我国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提出组建中央科技委员会,重新组建科学技术部,规划科技体制新顶层设计,统筹科技力量在核心技术上攻坚克难,实现高新技术的自立自强。

从学术研究来看,学界对美国对华科技遏制的研究已经取得一定成果。

周琪详细分析了美国对华“科技脱钩”的进程和影响。

姜志达研究了数字霸权与美国科技遏制的联系与影响。

池志培分析美国对华科技遏制的实施进程和制约因素。

唐新华通过解读美国出台的对华战略规划和措施,提出“科技脱钩”是美国构建科技霸权的一个体现。

蔡仲从哲学角度分析美国对华科技遏制背后的冷战思维。

丁明磊、黄宁指出美国利用联盟体系遏制我国科技发展,需要从持久战角度面对发展的威胁与挑战。

王立分析美国所倡导的“四方芯片联盟”背后是对华科技遏制的考量。

学界关于美国对华科技遏制的研究在时间上集中于近五年,研究则集中于特朗普政府“科技脱钩”战略的具体措施与影响,但对美国对华科技遏制的整体脉络缺乏系统梳理。基于此,本文拟对新中国成立以来美国对华科技遏制的历史演进、主要特征、影响及中国应对进行探讨。

一、美国对华科技遏制的历史演进

中美实力消长决定美国对华科技遏制总基调。新中国成立以来,美国以维护国家安全为由,在高新技术产品对华出口方面进行管制,并根据政治形势、国际格局以及中美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进行调整。纵观历史,美国对华科技遏制的演进历程可大致分为四个阶段。

(一)

新中国成立初期:美国对华技术出口全面封锁

新中国成立之初,百废待兴,科技事业艰难起步。美国对华采取敌对态度,对华技术出口全面封锁。这一时期,美国对华技术出口的全面封锁,严重阻碍了新中国经济与科技事业发展。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美国国务院远东司明确表示对华技术出口管制列为R类,对涉及军事武器的战略物资实行禁运,设立“许可证清单”以限制对华技术出口。11月,美国联合17个西方国家成立巴黎统筹委员会,对社会主义国家实行禁运与贸易限制。12月,美国出台NSC48/2号文件,制定严格的对华技术出口管制措施,指出要尽一切努力禁止新中国从非苏联来源获得直接用于军事用途的1A类战略物资和技术设备,但允许对华出口1B类非战略物资,其出口数量控制在正常民用范围之内。

1950年3月,美国公布的《战略物资管制办法》中罗列出交通运输设备、化学原料、机器技术设备等共计600余种对华出口管制物资。6月,美国颁布《1950年输出统制法令》,规定煤油、橡胶、铜、铅等11种货品除非有特别输出许可证,否则不得输往中国内地和澳门。

1950年10月末,中国人民志愿军赴朝作战,中美关系急剧恶化。美国宣布对中国实行全面封锁禁运,表示“凡是一个士兵可以利用的东西都不许”运往上述地区,包括纺织品、废橡胶等在内。12月末,美国发布“有关管制战略物资输出”命令,规定所有输送向中国内地和香港、澳门的一切战略物资都必须管制。

1951年,联合国在美国操纵下召开第五次大会,出台制裁中国的非法决议案,决定对华实行“军械、军火、战争工具、原子能、石油、战略意义的运输器材以及用于生产军事工具”等1700余种物资禁运。8月,美国国会通过《巴特尔法案》,要求所有接受美国援助的国家都要严格执行对华禁运的政策。迫于美国的胁迫,到1953年3月参加对中国技术出口封锁禁运的国家达到45个。

1952年7月28日,美国同日本、英国、法国、加拿大在华盛顿召开会议,正式成立专门针对中国实行禁运的“中国委员会”,对华制定“特别货单”,封锁中国技术出口产品多达400余项。

(二)

中美建交前后:美国对华高新技术出口管制松动

1972年,尼克松访华打破了美国对华长达20年封锁禁运,实现了中美关系历史上的重大转折。中美建交前后,美国逐步放宽对华高新技术出口管制。

为联合中国制衡苏联,美国愿意有条件地向中国出口某些高技术产品,但禁止对华出口核心技术,以防中国掌握核心技术从而摆脱其控制。

1971年4月,尼克松政府批准波音公司向中国出口10架波音707飞机,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美国对华出口的高新技术含量最高的产品。

1973年,宝曼·凯洛格公司向中国出口的8套制氨生产成套设备,成为美国向中国转让的第一个大型高新技术项目。中美正式建交后,美国放宽部分军民两用技术对华出口限制。

1979年,美国国防部批准美国公司提出的对华高技术产品出口申请达20余个,出售物资清单中包括运输直升机、电子检测设备、防空雷达等一系列以往对华严禁出口的技术产品。时任美国总统福特不顾国防部极力反对,批准对华出售英国罗尔斯·罗伊斯公司生产的斯佩喷式发动机,这是美国第一次对华出售军民两用高技术产品。

1980年7月,美国准许对华出口400多种用于军事后勤的先进技术设备。

1983年,美国总统里根宣布对华技术出口管制“双倍”政策,即美国对华出口的技术产品是苏联的两倍,将中国划入技术出口管制较弱的V组,公布新的“对华出口指导原则”,将对华出口的技术产品分为绿区、黄区、红区三类,除最核心的红区类技术产品禁止对华出口外,其余技术产品可酌情对华出口。截止到1986年底,美国对中国高新技术出口已达10亿美元,中国成为进口美国高技术产品前20名的国家之一。

(三)

20世纪80年代末之后:美国对华高新技术出口管制趋严

苏联解体后,中国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社会主义国家。美国认为中国不再具有冷战时期制衡苏联的重要战略地位,反而会成为威胁美国霸权地位的潜在对手,因此对华高新技术出口管制更加严格。

20世纪80年代末之后,美国以人权为借口,决定对华高新技术出口和转让实施制裁。老布什总统签署停止对华一切武器销售和商业性武器出口的命令,禁止对华治安类技术和产品的出口、终止长征火箭发射休斯卫星的合同、禁止出售核设备和核燃料等。在美国先后出台的12项对中国的政治、军事、经济和高新技术制裁中,涉及技术出口的条例就占了5项,至少中断了近300项对中国技术出口的许可。

1991年5月27日,美国宣布禁止向中国出口可能用于导弹试验的高速计算机和供中国火箭发射的美国卫星。

1993年9月,克林顿政府放松对华高科技产品出口管制,只对制造大规模杀伤武器所必需的关键性技术实行严格管制,允许对华销售价值800万美元的超级计算机。

1994年,随着冷战结束以及新的国际政治格局建立,巴黎统筹委员会解散。

1996年,美国与33个国家代表于荷兰签署《瓦森纳协定》(The Wassenaar Arrangement,WA),决定自1996年11月1日起实施新的控制清单和交换规则。在看似自愿基础上形成的技术出口机制“瓦森纳安排”,实质上却完全由美国一手操纵。当成员国拟向中国出口某项技术时,美国直接出面干涉迫使交易无法进行。美国联合西方国家对华技术出口的严格管制阻碍了中国高新技术产业的进步。

1999年5月25日,美国国会众议院公布《考克斯报告》,诬称中国在过去20年里窃取美国核武器和导弹技术,攻击中国将美国高性能计算机、精密机械、民用航空等先进技术用于军事研究目的,并以此为借口全面加强对华高新技术出口管制,逼迫中国在高新技术研究上做出更大的让步。

2001年,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同年美国总统小布什上台。自执政伊始,小布什严格控制对华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尤其是航天卫星及相关核心技术。

2002年2月,美国审计署向参议院提交了一份名为《出口限制:美国急需就中国半导体产业快速发展作基本政策评估》的报告,要求美国政府对中国高新技术出口实行更加严格的管制措施。

2003年,美国加大对中国软件和高新技术设备的管制力度。

2004年,美国国会通过2005财年《国防拨款授权法》,规定禁止通过豁免条款向中国出口高科技产品,如卫星技术、军事技术等,明确关键军事技术清单中所有物项出口都需要出口许可证。

小布什政府在2006年《国防授权法》中要求商务部、国防部、能源部、国土安全部、国务院等机构联合审查对中国高新技术的出口,包括对华出口法律与实施程序是否一致;香港向内地转移敏感物资的潜在可能性等,最终决定进一步加强对华高新技术出口管制。据统计,中国从美国进口的高新技术产品占中国进口高新技术产品总额的比重由2001年的18.3%下降至2006年的9.1%。

2007年6月19日,美国商务部公布对华军民两用产品和技术出口管制清单,其中有近20类高新技术产品禁止向中国出口。

奥巴马政府主导的“亚太再平衡”战略在政治、经济、科技、军事等方面不断对华施压,企图重塑美国在亚太地区的霸权地位。在此背景下,美国加强了敏感核心技术的对华出口管制。

2011年,美国国会通过一项由众议院议员沃尔夫提出的“禁止美国与中国之间任何与美国航天局有关或由白宫科技政策办公室协调的联合科研活动”决议案。4月,奥巴马签署的《2011财年国防部及全年继续拨款法》中将其通过成为“沃尔夫条款”。该条款专门针对中国航天高新技术进行制裁,阻碍中国官员、科学家与美国航天局的科技交流,直接以法律形式限制了中美科技合作。为遏制中国新能源技术产品进一步发展,奥巴马政府以维护国家安全为由,对中国新能源产品开展反倾销和反补贴的“双反”调查。

2012年11月,经“双反”调查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仲裁宣布,对中国产业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征收18.32%~249.96%的反倾销税以及14.78%~15.97%的反补贴税。

2013年,奥巴马总统签署通过的《2013财年国防授权法案》中,明确“中国例外”条款,严禁卫星及部分高技术产品的对华出口与再出口。

2016年,奥巴马发布总统令,以“威胁美国国家安全”为由,禁止中国福建宏芯基地收购德国半导体公司爱思强,以行政手段阻挠中国企业在海外市场拓展业务。

(四)

从特朗普政府到拜登政府时期:美国对华科技遏制全面升级

特朗普、拜登执政时期,美国对华科技遏制战略全面升级。2017年12月18日,《美国国家安全战略报告》中首次将中国确立为美国的战略竞争对手(rival)。美国对华科技遏制在此战略背景下全面升级。

特朗普上任之后,美国陆续出台多个立法条例,涉及出口管制、电信设备与许可、投资限制、留学签证多个领域,采用政治、经济、司法、军事、信息等手段全面升级对华科技遏制,矛头直指中国高新技术产业。特朗普多维打击中国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严格对华出口管制。

2019年4月,美国将37家中国企业及科研院所、学校等机构列入“未经验证实体清单”,5月将华为及其68家子公司整体列入“实体清单”。

2020年7月1日,美国国会参议院提出第4130号法案,禁止那些接受美国商务部、国防部、国家情报部门资助的微电子制造和先进研发机构与中国实体机构合作,一旦发现将撤回资助资金。截至特朗普任期结束,中国实体被列入美国“实体清单”的共有465家,涉及国防军工、航天科技、通信技术、半导体技术、人工智能等研究机构、企业,甚至是部分高校。特朗普对华科技遏制政策也阻碍了中美科技与人文交流。2018年,美国国务院修改针对中国留学生签证的发放政策,签证有效期由5年缩短至1年。

拜登政府基本沿袭特朗普政府对华科技遏制政策,但在竞争行为上有所调整。

一方面,拜登延续特朗普任期内对华遏制打压行动。以对华高新技术企业遏制为例,2021年6月3日,拜登发布政令将包括华为、中国航天科技、中国移动通信等在内的59家中国企业列入禁止美国人投资的“黑名单”,理由是所谓“中国企业涉及军事威胁”。截至2022年6月7日,被BIS列入出口管制清单、注册地在中国的实地(包括机构和个人)共有517个,大陆地区、香港地区、台湾地区分别有426个、82个、9个。

另一方面,拜登政府对科技竞争行为进行了调整,对华科技遏制战略升级。拜登宣称要在核心技术方面打压遏制中国,而在非核心技术领域与中国保持广泛合作,如应对全球气候变暖、公共卫生问题等方面。利用多边外交加强盟友联系是拜登对华科技竞争行为调整的又一重点。2021年,美国联合欧洲和日、韩等地区或国家的企业建立美国半导体联盟(SIAC),抢占全球半导体供应链话语权。2022年3月,拜登政府向韩国政府建议,与韩国、日本及中国台湾地区组建“芯片四方联盟”(CHIP4),旨在将中国大陆排除出全球半导体供应链。近期,拜登不断在芯片领域对华施压,联合日本、荷兰限制对华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在可预见的未来,美国对华科技遏制还会继续升级。

特朗普政府至拜登政府时期,美国国会在美国对华科技遏制方面立法频繁。美国国会以“危害美国国家安全”为由出台了多项法案防止美国高新技术进入中国。美国国会参众两院分别在第1459号法案和3532号法案中要求国务卿和商务部长对出口到中国的、对美国国家利益至关重要的某些技术和知识产权实行管制,诬称中国利用文化和技术交流的渠道“窃取”美国知识产权,并将此类技术运用于军事,对美国造成威胁。为遏制中国在5G通信等高科技领域对美国的赶超态势,美国国会通过立法手段对华为等中国通信企业实行全面打压和遏制。随着中美高科技领域竞争趋紧,美国国会立法目标瞄准以微电子和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核心技术,不断强化对华技术壁垒,严格管控对华高新技术出口,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中国高新技术产业进步。

二、美国对华科技遏制的主要特征

中美科技竞争是一场政治、经济、技术、产业等多重因素、多种角色交织在一起的大国战略博弈。随着美国对华科技竞争的战略构想日趋清晰,其对华科技博弈行动也逐步升级。美国对华科技遏制具有突出特征。

(一)

直指“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和战略物资

美国对华科技遏制始终聚焦核心技术领域,对中国“卡脖子”技术实行封锁遏制。

新中国成立初期,美国对华技术出口全面封锁,尤其限制军事战略物资对华出口。

中美建交前后,美国先后多次放宽对华技术出口限制,但并不对华出口相关的核心技术,防止中国日后成为美国国家安全的“威胁”。

20世纪80年代末之后,美国对华高新技术出口管制日趋严格,在计算机、航天卫星、核设备与燃料、军事设备等核心技术产品对华出口上层层加码。

特朗普任职期间,美国多次以“国家安全”为由对华制定技术出口管制“实体清单”,对华为、中兴等高新技术企业实行科技制裁,对中国5G通讯、半导体、人工智能等核心技术实行封锁。

拜登采取“小院高墙”对华科技遏制战略,在核心技术和产业变革方面对中国科技实施精准打击。“小院高墙”是美国对华科技遏制战略的进一步成熟,即挑选出关乎美国国家安全的特定技术和研究领域,在其周围划定战略边界,边界之内的技术如军事安全、芯片研制、量子计算、基因编辑等核心技术要严格封锁,而边界之外即不具有战略意义的技术可以对华开放。“小院”是核心技术的范围,“高墙”则是封锁核心技术的手段。美国对华科技遏制领域直接瞄准中国“卡脖子”核心技术,旨在打压中国在尖端技术领域的科研创新能力。

(二)

“联盟化”愈演愈烈

新中国成立初期,美国联合西欧等17个国家成立巴黎统筹委员会,对社会主义国家实行禁运和贸易限制,设立专门对华技术出口管制机构“中国委员会”。

冷战结束后,巴黎统筹委员会解散,美国联合西方国家为主的33个国家签署《瓦森纳协定》。虽然成员国可以在自愿基础上参照管制原则和清单实行出口管制,但实际上却受美国操纵。2004年,捷克决定以5500万美元合同价格拟向中国出口无源雷达系统,美国横加阻拦迫使交易最终取消。

2019年新修订的《瓦森纳协定》中增设大硅片的生产技术,进一步限制中国半导体行业发展。

拜登上任后,裹挟盟友压制中国科技的发展,搭建起对华科技遏制联盟,意图在科技领域深化联盟体系。2021年2月19日,在慕尼黑安全会议上,拜登声称:“你们知道,我们必须一起准备与中国进行长期战略竞争。”拜登上台以来,通过美日印澳四方安全对话、美欧贸易和技术理事会、美墨西哥高级别经济对话、美国国际发展金融公司(DFC)以及美英澳三边安全伙伴关系协定(AUKUS)等体系,与盟友搭建起一个“复合阵营”与“盟伴体系”相互嵌套的对华科技竞争格局。从巴黎统筹委员会到“瓦森纳安排”再到拜登对华科技联盟,美国对华科技遏制联盟化趋向凸显,意图编织最为紧密的对华技术封锁网络。对抢先锁定全球前沿创新技术规则和新技术生态体系,进一步攫取科技革命带来的巨大利益,美国深谙其道。

(三)

手段多元化

纵观美国对华科技遏制历程,美国对华科技制裁手段日臻多元化,利用立法、行政、司法、舆论、人才交流等多手段联合制裁中国科技发展。

其一,美国国会出台对华科技制裁法案

新中国成立初期,美国国会相继通过《巴特尔法》《现今美国对远东的政策》等报告,在中美之间树立了一道坚固的“柏林墙”。20世纪80年代末之后,美国对华科技遏制加剧,美国国会不断出台对华科技遏制法案。近年来,美国第116届、117届国会出台了多项法案防止美国高新技术进入中国。

其二,利用行政手段限制对华技术出口与投资

美国将技术出口管制与投资审查制度视为维护国家安全的战略性武器。新中国成立初期,美国陆续出台《1949年出口管制法》《共同防务援助管制法》《出口管制法规》,对向新中国技术出口全面封锁。冷战结束后,美国在多种核心技术领域限制对华出口转让与投资,如中海收购优尼科失败、三一重工美国投资风力发电受阻以及华为在美投资受挫等,整合对华出口管制与监管机构。特朗普、拜登政府时期,美国通过拉长“实体清单”对中国高新技术企业精准打击与制裁,阻碍中国企业海外投资并购。

其三,通过司法诉讼精准打击高新技术企业

2018年,在美国应对外部技术威胁为由的“中国行动计划”推动下,司法部发起至少68项相关科研人员司法诉讼,针对的是大部分美国高校中的中国籍专家学者。

其四,对华舆论施压,阻碍科技与人才交流

美国政府在多个场合公开宣称“中国科技威胁论”。奥巴马政府时期的“沃尔夫条款”限制中美航天技术的科技交流。特朗普政府修改中国留学生签证的发放政策,中止学术交流项目,限制相关机构在美的科研活动,均阻碍了中美科技与人才交流。

(四)

意识形态色彩浓厚

将中美科技竞争意识形态化,制造对华技术壁垒,是美国对华科技遏制的惯用伎俩。

新中国成立初期,美国企图用政治打压、军事遏制、经济封锁等手段扼杀新中国,意识形态遏制是其中的一方面。

冷战结束后,美国极力推行意识形态领域的和平演变,以中美意识形态差异发动对华舆论攻击。随着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和科技水平的提升,“美国对快速崛起的中国产生了强烈的受威胁感和竞争的压迫感”。

特朗普发动“全政府”对华科技战,在多次公开演讲时使用“中国病毒”和“武汉病毒”等污名化标签,鼓吹“中国科技威胁论”大搞舆论和意识形态冲突,公开指责中国5G技术和网络安全的威胁。

拜登上任后,进一步升级中美科技竞争的意识形态化战略,推行其所谓的价值观联盟,以最低的成本换取美国的全球领先地位。拜登政府宣称:“必须与盟友和伙伴一起振兴世界各地的民主,使其在中国或其他国家的战略竞争中占据优势。”拜登大打“意识形态牌”,对内开展广泛政治动员,获取政党与民众支持;对外宣扬所谓“民主价值观”拉拢盟友,污名化中国,制造国际舆论声势,旨在构建一个以美国为中心的“民主联盟”来遏制中国科技发展。

(五)

目标高度“工具化”

纵观70多年美国对华科技遏制的演进轨迹,其对华遏制目标呈现出“工具化”属性。

新中国成立之后的20余年,美国实施对华技术出口管制和全面封锁,这实质上是美国打压遏制新中国的有力工具。

中美建交前后,美国需要改善中美关系来制衡苏联,对华战略由“遏制”转向“接触”,这一时期美国逐步放宽对华技术出口限制。

冷战结束后,美国将维持霸权地位,防止亚太地区有“挑战”美国霸权的大国作为战略核心,不断调整对华战略以牵制中国发展,维持美国在亚太地区的绝对优势,这一时期美国对华高新技术出口管制趋严。

从特朗普到拜登时期,美国将中国视为战略竞争对手,对华战略发生根本性改变,这一时期美国对华科技遏制也全面升级。70多年来,科技已经沦为美国用来打压遏制中国的一个重要工具。在中美科技竞争愈演愈烈的情况下,美国很可能会“长期将中国视为挑战其霸权的主要威胁,将中国视为其主要的竞争对手,规锁中国的发展空间,使中国无力威胁或挑战美国霸权”。

三、美国对华科技遏制的负面影响与中国应对

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背后的大国战略博弈,使得高新技术成为撬动全球利益与价值分配版图的关键因素。美国凭借超级大国地位,多方位遏制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对中美双方、全球市场都将产生一定负面影响。当前中美科技博弈愈发激烈,中国政府应加快核心技术产业研发,尽快摆脱被动局面,在中美科技竞争中牢牢掌握主动权。

(一)

负面影响

综合来看,美国对华科技遏制使得中国获取外部关键核心技术的渠道进一步受限,阻碍了中美双方的科技合作与人才交流,对中国高新技术企业在海外市场拓展业务带来不确定性风险与困难,同时也对美国自身利益和全球市场环境带来深远的负面影响。

1. 美国对华科技遏制“害己伤人”

美国对华采取的一系列科技遏制做法,不仅损害了中国国家安全和核心利益,对美国自身利益和全球市场环境也造成了严重危害。

一方面,美国对中国高科技企业的遏制与打击,给美国经济利益带来了极大损失。美国政府对华科技出口管制给高通、博通、英特尔等美国公司造成一系列附带伤害。自2022年年初以来,美国科技公司已裁员29万多人。截至2023年3月15日,美国已有489家科技公司撤裁了约13.9万个技术岗位。科技市场股票纷纷下跌,高科技交易总额多次创历史新低,仅华为一家公司就有数十亿美元的业务损失。美国对华科技遏制在一定程度上迟滞了科技领域的创新进程,增加了美国的创新成本。

另一方面,美国对华科技霸权严重破坏了全球市场环境。波及全球半导体产业的芯片危机还在持续,这与美国制裁中国科技企业进而干扰全球产业链脱不开干系。美国对华挑起的贸易战扰乱了正常贸易秩序,破坏了全球产业链产品的自由流动。若美国倡导的数字科技霸权不断推进,将会对国际商业贸易造成严重威胁。

2. 中国获取外部关键核心技术途径受限

美国掌握着全球电子信息、人工智能、机械制造、航天等行业的关键技术研发和先进工艺流程,目前中国高新技术产业诸多元器件和装备尚需要依赖美国技术和产品进行生产制造。美国对华科技遏制将中国潜在的“卡脖子”技术风险放大,其带来的代价也极大。仅以中兴通讯为例,其被处以14亿美元罚金,股价下跌幅度达60%以上。

2022年1月,美国众议院公布了一项旨在提高美国对中国竞争力的法案,支持美国芯片产业,包括为半导体制造和研究提供520亿美元的补贴。为彻底切断境外对中国关键技术的供应,美国长臂管辖西欧、日韩等盟友与中国之间的经贸往来,不惜扰乱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阻挠关键技术供应商向中国企业供货。美国通过对荷兰政府施加压力,阻拦全球光刻机巨头ASML向中芯国际交付EUV光刻机。迫于美国威胁,ASML拖延对华出口的发货时间。

全球市场上,美国对半导体产业的把控权和在基础科学领域的影响力,使得行业内与美国经贸往来颇为谨慎,对美国出口禁令颇为忌惮。因此,全球核心元件供应商在与华经贸往来时不得已会考虑美国方面的因素,导致中国高新技术产业获取国外关键核心技术途径进一步受限。

3. 中国高新技术企业拓展海外市场业务受阻

美国竭力阻挠中国高科技企业向海外市场拓展业务。

一方面,美国多次以“威胁国家安全”为由,禁止中国企业的高科技产品进入美国市场,全力排除美国市场中的中国产品。2021年11月11日,拜登正式签署《2021安全设备法案》,试图完全阻止华为、中兴等中国公司通信设备产品进入美国的电信网络。美国长臂管辖阻止其他国家使用中国产品,严重降低了中国高新技术企业在海外市场的销售额。据统计,2021年第一季度,华为手机的市场销售量已经跌出全球前五名。美国正积极游说英国、法国、德国等西欧各国,迫使其放弃购买中国的5G设备,意图将中国5G通信设备再次排除出欧洲市场。

另一方面,限制中国企业海外投资与跨境并购业务,以此来压缩中国企业的海外市场。2021年2月18日,美国众议院提出第1138号法案,禁止美国小企业管理局(Small Business Administration)向总部设在中国或中国公民拥有超过25%投票权的股份制小企业提供援助、资助或协助。美国外资投资委员会(CFIUS)以极其严格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屡屡使中国企业在美投资收购受挫。2020年11月,特朗普签署命令禁止美国对被列入美国国防部名单的31家中国大型国有或民营企业进行投资活动,并在限期内撤回已有投资。

4. 阻碍中美科技教育和人文交流

美国国务院和商务部等多个部门合力限制中美之间科技教育和人才交流,给中美双方造成了科技和人才交流上的双向损失。

一方面,影响中国高科技人才引进与培养。2020年5月,白宫网站发布公告暂停参与所谓“军民融合战略”的中国硕博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等入境美国。美国限制中国学者以及其他科研人员赴美进行科技交流,将一批批高校和科研机构列入“实体清单”,修改中国学生的留学签证政策,驱逐华人科学家和研究学者。中国每年有超过35万的学生和研究者赴美留学,每年约有超过25%的归国人员来自美国。由于美国对中国公民的留学签证办理和审批愈发严格,高层次留学人才归国发展受到阻碍。

另一方面,限制美国自身科技创新与发展。美国阻止中美之间科技教育与人才流动,是逆全球化的行为,对美国在全球经济中的竞争力和科研实力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没有中国高新技术人才的输入,美国科技竞争力必定大打折扣。

(二)

中国应对

新一轮的产业技术革命已经到来,在中国科技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要对美国遏制政策时刻保持警惕,并及时采取一些行之有效的应对之策来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1. 加快科技自主创新,构建突破“卡脖子”技术新体制

核心技术是国之重器,中国赢得中美科技博弈主动权的关键在于掌握“卡脖子”技术的自主研发能力。虽然我国在科技领域取得长足发展,但诸多“卡脖子”技术瓶颈仍突出。

一方面,加快科技自主创新,将核心技术攻坚放到首要位置。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坚决打赢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加大对基础科学研究、前沿工程技术、科研人才队伍建设等领域投资,瞄准高新技术企业这个创新主体,聚焦产业技术补足短板,整合科研技术研发力量,走自主研发之路。

另一方面,构建突破“卡脖子”技术新体制,强化战略科技力量。2023年3月10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按照部署重新组建科学技术部,强化科技部的新战略规划,进一步健全科技创新体制。《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公布,提出组建中央科技委员会,表示科技改革任务将力争在2023年年底前完成。我国要加强科技创新顶层设计,激活科研创新动能,加快建设高科技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从而实现由科技大国向科技强国的根本转变。

2. 做好对等反制措施,完善合规体系建设

面对美国非法对华制裁的嚣张行径,要及时采取对等法律效力的反制措施,保障中国科技企业的核心利益不受损害。应当看到,面对美国纷繁复杂的制裁法案和管理清单,我国出口管制在立法和调查方面尚有不足,管制物项范围和措施与其他国家还不完全对等,因此要尽快完善出口管制法律法规,在对外反制裁措施上做到有的放矢。

另一方面,要逐步完善合规体系建设。美国将矛头对准中国高新技术企业,这无疑对企业的合规意识与体系完备提出更高要求。高新技术企业要树立诚信合规经营意识,坚定依法合规经营理念,推进企业合规文化建设。在对美开展投资业务时,企业要及时做好风险评估与应对,统筹谋划企业发展前景,自觉依法合规经营,避免遭受美国制裁。

3. 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多元化应对产业链调整冲击

拜登政府宣扬在全球产业链中“去中国化”,降低“中国制造”的不可替代性,给全球供应链的稳定带来极大不确定性。目前来看,我国产业链体系完整,产业配套能力不断增强,但是核心技术创新能力不足,新兴产业的发展基础较为薄弱。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面对全球产业链的升级和重构,要多元化应对产业链调整冲击,做到基础设施建设和高技术产业升级双管齐下。我国要加快推动中国产业链和供应链升级,打造更加完整的产业链分工体系,提升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加强本土产业链的国际竞争力,凝聚广泛共识,携手推进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的共建共享。

4. 始终坚持对外开放,拓宽国际合作新渠道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越是面临封锁打压,越不能搞自我封闭、自我隔绝,而是要实施更加开放包容、互惠共享的国际科技合作战略。”

一方面,我们要以更加积极的对外开放态度应对美国联盟体系的挑战,发挥中国市场优势,拓展与美国之外的国家间科技合作,因势利导打破美国对华科技围堵的藩篱。

另一方面,深化“一带一路”建设,打造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贸易投资关系,加深“中国制造”的不可替代性,向世界展示中国科技的影响力,吸引更多的国家与中国建立更深入的利益往来与对话合作。中国经济的蓬勃发展是赢得中美科技之战的关键,只有顺势而为才能掌握竞争主动权,立于不败之地。

作者:郭永虎、于艳文,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项目来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美国国会涉华法案文本整理、翻译与研究(1979-2019)”(19ZDA169)

本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号统一战线学研究,原载于《统一战线学研究》2023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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