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疆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面临的问题和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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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疆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面临的问题和对策建议

2023-12-13 04:0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自治区党委十届六次全会强调要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新疆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不仅关系着广大民生,更事关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国家安全,事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一、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现状

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新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经济综合实力显著提升,经济结构不断优化,人民生活安居乐业,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历史性突破。2021年,新疆地区生产总值1.6亿元,比2012年翻了一番。产业结构逐步优化升级,比例由2012年的16.2∶44.9∶38.9,优化调整为14.7∶37.4∶47.9实现了由“二三一”型转变为“三二一”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075元,年均增长8.9%。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扎实推进,对外开放迈上新台阶;全区306.49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同全国一道实现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在新疆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协调

分区域看,南北疆地区发展差距明显。2021年,北疆地区生产总值11166.68亿元,占全区比重分别69.9%,是南疆地区的2.32倍,是新疆经济发展的主要区域。南疆地区发展相对落后,尤其是南疆四地州地区生产总值3518.09亿元,占南疆地区生产总值的73%,仅占全疆地区生产总值的22%,却承载着较多人口发展。南疆四地州自然环境恶劣,人均占有资源量少,耕地、水资源约束日趋严重,贫困、就业、教育等问题突出,水利、交通、电力等基础设施十分薄弱;产业结构不合理,农业长期处于主导地位;人口自然增长率远高于全疆和全国平均水平,人口过快增长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矛盾日益突出。另外,沿边高寒地区发展滞后,区域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依然很突出。

(二)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较突出

一是城镇化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且趋于稳定。2021年新疆城镇化率达到57.26%,但整体城镇化水平滞后于全国平均水平(64.72),处于全国31省份的倒数第六位,工业化发展滞后于城镇化,发展动力不足,尤其是工业的结构性矛盾仍突出,产业转型发展滞后,第二产业创造就业不足,吸纳劳动力就业能力有限,工业化对城镇化发展的带动力不足、带动效应不显著。二是区域城乡收入差距较大。2020年新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较高的地州是克拉玛依市、乌鲁木齐市和哈密市,分别为46963元,42770元和37505元,较低的地州为喀什地区、克州、和田地区,分别是27321元、29918元和30586元,最高与最低城镇居民收入差距19642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较高的地州是乌鲁木齐市、昌吉和巴州,分别为22827元,20640元和19060元,较低的地州为克州、和田地区和喀什地区,分别是8907元、9733元和10276元,最高与最低农村居民收入差距13920元。

(三)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偏低、差距持续拉大

一是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总体偏低,整体在全国处于落后地位,与全国平均水平差距拉大。从总量分析,2021年新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642元,增速虽高于全国0.9个百分点,但绝对额比全国平均水平低9770元,在全国排名第28位,要在短期内赶上全国水平仍有较大困难;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575元,比全国平均水平低3356元,全国排名第22位,尽管增长较快,整体水平仍偏低。二是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仍处于拉大阶段。2013-2021年新疆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从13244元扩大到22067元,全国差距从17037扩大到28481,与全国同步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持续拉大。

(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艰巨

一是防止返贫致贫压力较大。2020年新疆打赢脱贫攻坚战之后,仍面临较大的防止返贫致贫压力,一些摘帽贫困县、退出贫困村和脱贫人口仅是刚过“及格线”,脱贫水平不高、基础不牢,存在返贫较大风险,巩固拓展区域脱贫成果任务艰巨。尤其是南疆四地州脱贫人口文化程度仍较低,劳动力素质普遍偏低,务工就业收入、政策性补贴收入占比较高,脱贫人口发展的内生动力不足。二是低收入群体增收困难。低收入人口是新疆缩小收入差距,提升整体收入水平,实现收入翻番倍增的难点和重点。尤其是南疆四地州发展困难大,区域发展极不平衡,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较大且呈逐年扩大趋势,少数民族脱贫人口受教育程度低、语言不通、劳动技能差,就业能力低,获取就业岗位的机会有限,转移就业难度大,实现增收难度大。

(五)治理现代化水平有待提高

一是信息化发展总体处于中等偏下水平。据测算,2017年新疆信息化发展总指数为32.18,在全国排名第28位,信息通信技术应用效益指数为12.70,与全国平均水平差距较大,有待大幅提高。总体看新疆信息化发展总体处于中等偏下水平,基础设施建设能力、信息化应用水平等均有待提高,在强化自主创新、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企业竞争力等方面的带动作用不强;信息服务能力弱,难以满足地区居民对于民生领域日益增长的需求。二是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滞后。服务型政府建设亟待加快,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亟待进一步提高,现代化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亟待进一步提升。

三、在新疆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的建议

(一)加快高质量发展,夯实共同富裕物质基础

一是强化创新引领作用,加快构建具有新疆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五次、六次、七次全会精神,加大科技创新支持力度,立足新疆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充分发挥油气、煤炭、矿产、粮食、棉花、果蔬等资源和产业在全国经济大局中的重要作用,加快形成以油气生产加工产业等“八大产业集群”为支撑的具有新疆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推进制造强区建设。以旅游业为重点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深入实施旅游兴疆战略。二是围绕“一港”“两区”“五大中心”“口岸经济带”,加快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深入推进新疆与沿线国家在能源、经贸、金融、文化、科技、生态及旅游等相关领域全方位、多层次交流合作,积极打造亚欧黄金通道和向西开放的桥头堡,提升国际循环质量和水平。三是加速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大力培育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5G应用等新增长点,壮大数字产业体系。推动“数字丝绸之路”建设,推动区域数字经济协同发展,弥合区域“数字鸿沟”。四是优化投资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要持续优化民间投资环境,降低各类制度性和非制度性成本,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帮助民间资本形成稳定而良好的预期。保护各类产权特别是私有产权。重点在工矿业、制造业、市政、交通、生态环保、公共服务、安全保障等领域选择一批收益水平好、条件相对成熟的项目,吸引民间资本参与等。

(二)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

一是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创造更多就业岗位,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确保城镇“零就业”家庭24小时动态清零。二是不断完善收入分配制度。优化政府、企业、居民之间的分配格局,健全工资决定、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完善最低工资标准和工资指导线形成机制,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提高劳动报酬及其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公有制企业盈利上缴比例。加大税收、社会保障和社会救治、转移支付等的调节力度。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保护合法收入,取缔非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大力推动慈善事业发展等。三是提高人民收入水平,拓宽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渠道,丰富居民可投资金融产品,探索通过土地、资本等要素使用权、收益权增加中低收入群体要素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鼓励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计划。加快土地所有制改革,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在南疆进一步创新以工代赈的方式,提高农民收入。建立完善农村金融机构服务功能,增加农村金融产品。

(三)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全面扩大优质公共服务覆盖面

一是完善先富带后富的帮扶机制。进一步落实国家支持南疆四地州发展的政策,财政支出进一步向南疆、向艰苦偏远地区倾斜,规划实施一批交通、水利、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带动南北疆均衡发展。深化对口支援南疆工作,创新对口支援模式;深化北疆和兵团的30个经济强县(市、区)及3个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对口协助南疆四地州27个县(市)机制持续深入推进,逐步缩小南北疆区域差距。二是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社会保障全民覆盖。建立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医疗保险制度,逐步建立城镇职工门诊统筹制度,推进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发展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工伤、失业保险覆盖范围。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对城乡低收入群体、特困群体,无劳动能力群体、无赡养人群体等特殊人群的保障机制。三是加快推进城乡区域公共卫生、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更加普惠均等可及,稳步提高保障标准和服务水平。提高重大传染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大力发展中医民族医医疗服务。

(四)深入实施文化润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一是深入实施文化润疆工程。做好“文化润疆”的宣传贯彻,以文化润疆为抓手,做到以文化人、以文育人,铸牢各族群众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构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全方位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充分挖掘和保护传承新疆少数民族优秀文化,大力推动木卡姆、玛纳斯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走向世界。二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阐释和宣传教育,深入挖掘和有效运用新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事实、考古实物、文化遗存,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树牢中华民族历史观,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逐步实现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全方位嵌入。全面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和普及使用。三是促进宗教和睦和谐。依法保障信教群众正常宗教需求和正常宗教活动的开展,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建设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刻起作用的宗教教职人员队伍。推进伊斯兰教中国化经学思想建设。

(五)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建设美丽新疆

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导全社会参与生态保护活动。建立健全跨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全力以赴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持之以恒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建设大美新疆。加强天山、阿尔泰山、昆仑山—阿尔金山等区域的生态保护力度,积极治理环塔里木盆地和准噶尔盆地的土壤沙化问题。做好塔里木河、和田河、乌伦古湖、艾丁湖、喀什噶尔河、提孜那甫河等流域湖泊的水资源保护工作。加强对于湿地、冰川等特殊生态体系环境监测保护力度。加大生态环境评估和生态环境监管力度,加大对环境敏感区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排查力度,防范生态风险,确保生态环境安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推动煤电企业绿色低碳转型,积极开发包括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储能等在内的新型电力产业体系,积极扶持有机农业、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方式,树立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的试点、示范,推动创新型、绿色型增长,全面推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做大做优做强生态产业,持续推进碳汇提升行动。

(六)提升政府治理效能,全面建设法治新疆、平安新疆

推进法治新疆建设,依法治疆、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全面推进依法治疆,推进维稳工作法治化常态化。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强化数字赋能,聚焦党政机关整体智治、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数字法治等领域,探索智慧治理新平台、新机制、新模式。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坚持专群结合、联防联控,健全党政军警兵民协调联动的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快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撰稿人: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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